龙登高:动辄归咎于传统,在制度上与逻辑上存在认识误区

  • 龙登高
    2016-11-24   累计浏览:

 

 

我谈不上对张鸣教授的点评,因为也是刚刚给我的任务,但是恰好我这几年所研究的,包括发表的几篇论文和几本书,都是与此相关的,所以我就谈一点自己和经济史学界的研究新成果。

 

第一,关于对于商人的政策与态度,现在可以数字化搜索,北京大学的张亚光教授发现“重农抑商”四个字,在原始文献中没有出现过,是今人评论的语言。“重本抑末”则出现过几次,在农业时代以农为本是理所当然的,但“抑商”被夸大了。另一方面我们对历史现象的看法,要区别常态和极端。就是说在一个朝代两百多年当中,其主流呈现是什么,偶尔出现的、或非常态的乃至极端的现象,不应该作为常态来认识。

 

第二,关于产权意识与产权制度在传统中国深入人心,并成为基本的制度,经济史学界最新研究成果表明了这点,改变了旧有成说,并正在形成具有共识性的逻辑体系与解释框架。民间所签订的契约具有很强的效力,如果它跟皇帝的政令相抵触,比如我和吴思先生签订的协议和皇帝的大赦令相抵触怎么办?按抵赦条款,那就是皇帝下达的大赦令不影响我们的契约执行。

 

另一个就是朝代更替不影响契约的签订与延续,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契约从明代到清代,根本没有受什么影响,它一直可以保持其法律的效力。所以基本上来说,在民间,这种产权意识,包括商人的财产权,都基本上能够得到制度保证。当然可能在不正常的情况下,容易受到强权的干扰。不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举出不正常的例子。比如汉武帝对于财产的剥夺,那是因为它打仗,财政亏空了,所以就到民间去进行收购。

 

宋代王安石也是因为财政困难而推动国进民退,但已经不是明目张胆的收购了。因为宋代建立了商税制度,汉代没有建立这种系统性的商税制度,政府嫉妒商人有钱,怎么办?就直接跟商人竞争,官员经商,同时也希望从商人哪里收购一些财产。但是宋代商人按正常的渠道,向政府纳税。

 

第三,对于财产、产权的干扰与破坏,这些强权主要来自于哪里?人们喜欢举抄家的例子,皇帝主要是抄什么人的家呢?都是贪腐的官员。就像我们现在处理这些贪腐的官员一样,没收其财产,但是如果你没有犯法,就不会被抄家。真正被抄家的商人历史上有几个?很少。

 

所以皇帝主要惩治贪官,为什么?这里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天下是皇帝的,他当然希望天下太平,最不希望天下大乱的应该就是皇帝,当然除了个别昏庸皇帝之外。他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口衔天命的代理人到地方上去进行征敛。我们湖南,两千年没有任何一个皇帝来过,也就是没有任何一个皇帝来能抢过湖南人的财产。皇帝只能委托官员来抢,最好的制度就是税收。但是官员跟皇帝的利益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皇帝就要对官僚进行治理,天高皇帝远,不能够允许官吏胡作非为。

 

当然有很多时候还是做不到,尽管中国传统上已经出现了一套官僚体系,但是仍然有例外的情况。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历史就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却是有制度可循的,这也就是宋以后一个朝代为什么能够延续两百多年。有人慨叹朝代更替,循环往复,这是中国的致命弱点。其实大家到世界历史上去找一找,有哪一个国家,一个经济周期或者政治周期能够达到两百多年?没有!

 

如果我们问,没有这种朝代更替的人类社会有吗?没有,如果有,设想从秦始皇到现在一个朝代两千年不变!不可思议,那将不是人类了。这种感性的思维一直被人津津乐道,然后由此来推导许多的问题。这当然不是学术。

 

中国历史上,加税也不是随意的。这个制度还是比较稳定的,常态来说不是随意。皇帝也不能够随意加税,也受到多种约束。比如说税收,过去说中国古代是最残暴的,可是清代正常时段税收占GDP的比重是世界上最低的,约占百分之五,英国则占到百分之二十。

 

很多的公共设施建设,都不是由政府去做,而由民间去做,这恰好也就是我下午所要谈的民间自治。好,谢谢!

 

[ 龙登高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复旦大学IETH特聘研究员,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本文为作者2016625日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与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主办、腾讯思享会与《东方历史评论》协办的「历史学与制度研究理论创新」研讨会评议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2016-11-23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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