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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4年宪法看中国的宪政之路(评议)

2012-05-11 累计浏览

张曙光:
好!董彦斌讲的54年宪法的制宪的经过,确实有很多的我不知道,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确实宪法到底怎么来的?怎么提起这个事情?制宪到底谁在里面起一些主要的作用?宪法到底内容怎样?为什么三年为过?宪法大家就纷纷不遵守了?五四年宪法制订以后,确实到了后来,就破坏宪法的事情非常多了,尤其文革当中,国家主席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宪法,还有什么人权,财产权更不说了。刚才讲了好几次,很有意思。我认为,确实是一个值得很好的反思的事情。
我觉得历史的东西,真是非常重要的东西,通过一些历史的重要的事情的回忆,可以使我们反思很多现在的一些做法,所以我觉得这个思路还是很有意思。
这样,我们请了几位专家,请他们做一些评论。社科院的胡永恒博士!有请!
胡永恒:
自我介绍两句,我叫胡永恒,现在是在社科院近代史所工作,我不是史学出身,法学院走出来的,原来在北大法学院读法律史专业。董彦斌这个报告,最吸引我的地方,他是以一种历史的视角去解读宪法的。因为过去在法学院呆着,参与了不少宪法的讨论,讨论的时候,基本的知识资源,都是西方的宪政理论,尤其是美国的宪政理论。但我觉得,讨论中国的宪法和宪政问题,首先应当从中国自身的历史和自身的政治经验去讨论。当然国外的理论,作为一种成功经验非常有借鉴的价值,但光考虑这些东西还远远不够,必须要立足于我们自身的经验。我觉得董彦斌能够从历史的角度去解读宪法,这是我非常认可的一种路径。实际上,我注意到最近这几年一些比较重要的宪法学者,都开始从历史当中去挖掘相关的资源,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可喜的变化。
当然,法学或者政治学出身的人去谈历史,往往对史实重视得不太够,不少研究是先有一个什么样的理念,再去剪裁史料,我觉得这种倾向是以后我们研究宪政时值得注意的。我顺便说一下,前一段时间拜读了高全喜老师的一本书《立宪时刻》,我的感受跟史学界有一些学者差不多,高老师的议论,先入为主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史实上倒没有什么明显的硬伤,但有理论先行的感觉。总之,历史解读是今后我们研究中国宪政问题需要借鉴的一种路径。
具体到1954年宪法,这部宪法非常重要,它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五四宪法是一部不错的宪法,为什么出台以后很快被抛弃了?这是非常耐人寻味的。董彦斌讲的过程当中,我也一直在思考。其中有个别问题,我提出来商榷一下。你讲到制订这部宪法,并不是主要是因为斯大林的建议。但我看过一些材料,表明斯大林的建议是非常直接、非常重要的动因。为什么?之前中共中央给斯大林写的信里面讲,我们现在有共同纲领,也具有宪法的性质,现在威信很高,运作不错,没有必要立马搞一部宪法。但是斯大林的回复中提出了两个意见,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理由。可能正是这两个理由,改变了当时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的想法。一个是,现在的政府不是民选的,没有制订根本大法,合法性有问题,人家会不会说用枪杆子自立一个政权?再一个是,你们现在是联合政府,里面有一些其他党派的人,这些党派有很深的英美背景,所以你们要做某些重要决策的时候,秘密就可能会泄漏出去,到时候就很难办。你要是搞一个宪法、搞全国选举的话,就可以成立一个比较纯粹的、一党的政府。我相信正是这两个理由,说得非常在理,打动了毛泽东等人的心思,所以那么快而且那么重视就来做这个项目。在五三、五四年的时候,国内外有很多大事,在这个时候毛泽东能够拿出来两个多月的时间,别的不干,专门做这件事情,说明它真的是很重要。
我们不必太注重1954年宪法到底写了些什么内容。它的主要目的就是追求政权的合法性,对国家权力做妥当的安排,确保这个权力掌握在共产党的手里。至于宪法的限制政府权力的一些基本追求,它是不太考虑的。而且这与当时的追求,甚至可以说是相悖的。这时候需要确认、巩固权力,而不是要设立什么制度来分散、限制权力,这也注定了这个宪法以后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行。
按我的理解,当时政治的基本架构是这样的。在观念方面,它建立在一种极权主义民主的理论上。一百多年来,民主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很多人对民主的理解是一知半解的。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是影响最大、最广泛的。但是卢梭这种人民主权的理论,后来发展成为一种极权主义民主。权力高度集中,名义上所有的人都能分享权力,实际上却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人民主权在制度层面没有办法落实。前几年我看过一个以色列学者塔尔蒙的著作《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在理论上对极权主义民主的来龙去脉做了比较好的分析,大家可以看一下。这是在观念层面上,当时宪政的理念基础。
在体制上,当时中国政治体制的基础是仿效苏联的党国体制。这是一个结果,学苏联学了很多年了。在此之前,国民党也学苏联,最核心的一点也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只不过国民党只学到它的外形,没有学到它的精髓。所以在组织体制方面,后来国民党的体制相对来说比较松散,没有办法把权力贯彻到基层。中共学习苏联的这种组织体制,也就是我们后来通常讲的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听起来很不错,但是其实运行起来,就是只有集中,没有民主。总结起来,当时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结构就是这样,观念上的基础是极权主义民主,政权组织上是党国体制。
董彦斌的报告里把五四宪法跟1912年的临时宪法做了一个比较,我也觉得这个比较有意思。为什么?1912年的时候,政治上可以说乱象重生,没有决定性的力量可以完全掌握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制宪,各种政治力量都想把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反倒比较容易形成制衡。但这种体现了制衡的宪法文本又实施不了,到了现实当中,最后谁拳头硬,谁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宪政建立不起来。1954年是另外一种状况,一党力量独大,没有其他能讨价还价的力量。这种情况下,宪政也建立不起来。刚才提到的那些民主党派人士,沈钧儒他们,虽然是高官,但实际上缺少那种讨价还价的能力。中国的民主党派就是这样,只有在国共形成均势的时候,民主党派比较活跃。这时候他们显得比较有力量。一旦国民党或共产党完全掌控局面,民主党派就软了。
发言:
现实很清楚,历史都已经表明了,宪政就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不允许存在一个强大的政党。
胡永恒:
我在听的过程当中还想到一点,董彦斌讲到的远古时代的图腾问题。董彦斌的兴趣很广泛,写过关于法律的独角兽,他认为是羊图腾。今天他讲到龙图腾,各种部落有各自的图腾,整合成统一的政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政治契约,没有在政治上协商的那种契约精神。我觉得,这个解释似乎很深刻,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容易滑向一种文化决定论。难道我们的民族当中就没有这种政治协商精神,没有共建宪政的基因?那我们以后也搞不成宪政了?老这样想的话,容易悲观。
我们应该看到制度对改造人性、民族性的力量和作用。卢梭也曾经强调制度对民族性格的塑造。所以我相信,从制度层面着手,我们的契约精神,还是可以慢慢培育的。这些年就我自己的经验观察,我觉得在中国,甚至在边远的农村地区,像我的老家,市场经济对社会改变的那种力量特别强大。原来的人,基本上不打官司,我小时候村里就没有人打过官司。但现在有什么纠纷,很多时候就是法庭见。你给他一个制度的平台,他慢慢的就会运用这种制度。在运用制度的过程当中,他的某种契约精神也好,或者别的什么理性也好,慢慢就可以培育出来。
发言:
我插一句。这不是说你给一个制度,这跟现实环境直接有关系,过去是农耕,现在是全球的商品经济,只有商品的交换,才有契约精神,才有契约文化的发展,包括政治制度。所以您不用悲观,现在中国很快就会进入世界闻名。现在都很现实,都可以成型了。
胡永恒:
我觉得我们俩的观点没有冲突,我也没有悲观。发言不可能就每个细节展开来说。
发言:
发言跳动很大,刚才讨论五四年宪法。
张曙光:
有请翟志勇做评论,是航空航天大学的。
翟志勇:
谢谢天则所的邀请,谢谢彦斌精彩的发言。彦斌的发言很有意义,很多历史细节被挖掘出来,而这些历史细节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中国宪政,弥足珍贵。但彦斌的抱负显然不在于仅仅挖掘出这些细节,就像他一开始说北大保安每天都在追问:你是谁?你从哪来?你到哪去?彦斌的研究显然是在追问:新中国宪法(特别是五四宪法)是什么?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我顺着彦斌的思路,谈谈我的听后感。
要讨论五四宪法,不得不从共同纲领说起,既然1949年已经有了共同纲领,而且还没实施几年,就要制订五四宪法,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根本性的变革是什么?为什么要废弃共同纲领呢?再进一步,无论是共同纲领,还是五四宪法,毛泽东在制定过程中都讲,这是一部过渡宪法,共同纲领自然不用说,因为共同纲领的具体内容已经表明它的过渡性,关键的问题是,毛泽东亲自参与制定的五四宪法为什么也是过渡性的,而且按照毛泽东的说法,这个宪法至多管15年。阐明这两个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彦斌提出的问题。
首先,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根本性的变革是什么?彦斌发言中提到中共急于制定五四宪法,涉及到中共执政的正当性问题,毕竟共同纲领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政权并非人民所授,而且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将来要通过普选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政治协商会议自此将成为咨议机构。我同意彦斌的看法,斯大林提议尽快制定宪法的信,肯定不是制定五四宪法的决定性因素,但无可否认的是,制定五四宪法确实涉及到斯大林信中提到的正当性问题,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的根本性变革。
共同纲领的核心是政治上的联合执政和经济上的多种所有制共存。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虽然强调了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但并未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地位,虽然事实上党处于领导地位,但党只是政治协商会议的诸多参加单位中的一员。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的根本性变革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是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地位,自此才正式确定党的领导的法统;第二是在宪法层面上确立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正当性,虽然暂时还保持着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局面,但社会主义改造无疑是核心,自此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的法统。
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的过渡,不得不提的是1953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虽然毛泽东认为实现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并且认为这个阶段只会比苏联用的时间长而不会比苏联用的时间短,苏联用了12年,中国至少15年。但建国后接收官僚资本后,国有资本的数额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远远大于中共当初的预期,这使得加速向社会主义过渡变得很现实,15年是用不了了。因此,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的结束和社会主义的开始,因此也必须结束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共同纲领),开启社会主义的宪政(五四宪法),就此而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才是急于制定五四宪法的根本原因,因为需要在根本大法上确定党和社会主义的法统。
其次,为什么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都强调过渡性?这跟毛泽东的建国理论密切相关,特别是新民主主义理论问题。无论是布尔什维克还是中共,无产阶级革命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国家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到底用不用经过一个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是否有可能直接跳跃到社会主义呢?列宁和斯大林领导的布尔什维克认为这个阶段还是需要的,苏联直到9136年宪法,才算正式建立社会主义,在此之前都是这个作为过渡的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时期。中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建立苏维埃政权时期,认为无需这个过渡阶段,因此设想建立完全的工农联盟的政权,打击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结果造成空前的被动和孤立;第二,抗战初期,中共实际上接受了三民主义,表现为接受国民政府的整编,虽然两党之间存在着真假三民主义的争论,但无可否认的是,中共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需要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这么一个阶段,这是中共接受三民主义的一个原因,当然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实力的对比;第三,抗战后期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提出,之前接受三民主义,实际上意味着中共放弃了对革命的领导权,仅仅是参加革命,而新民主主义的提出有两个核心内容:其一是无产阶级必须掌握革命的领导权,其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不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而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既不是建立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而是建立一个非资本主义国家,即新民主主义国家。只有理解了新民主主义的这两个核心要点,才能理解共同纲领的本质所在,它必然具有过渡性,而且这个过渡是事先预定好的。
那么如何理解五四宪法的过渡性呢?同样涉及上述问题,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两个核心,在共同纲领中并未完全实现,这跟建国时的政治局势有关,因此共同纲领可以肩负起建国的重任,但肩负不起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待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共同纲领的这个局限就充分暴露出来了,因此必须革除。但当时中国尚未建立起社会主义,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尚无政治与经济基础,这就注定了五四宪法的首要特性同样是过渡性,如果说共同纲领是站在民主主义一边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那么五四宪法就是站在社会主义一边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考虑社会主义的阶段性,这个看似矛盾的表述就有了合理性。如果说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共同纲领的指导思想,那么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五四宪法的指导思想,其过渡性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最后,彦斌的发言最后涉及到中国如何能够建立起宪政,这几乎是所有中国人都在关心的问题,彦斌提出的建议都很好,我想在此再做一点补充,梁漱溟老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今天仍然受用。梁先生认为宪政的成功需要“势”与“理”的结合,所谓“势”就是社会发育出不同的势力并且达到均衡状态,以至于谁也不敢欺负谁;所谓“理”,就是大家彼此都接受了以宪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宪政有共同的信仰。“势”需要社会的发育,这个急不得,但“理”则需要知识分子讲清楚、说明白,而在我看来,彦斌这个发言,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他想进一步将这个理讲明白,当然不是简单地介绍西方的宪政理论,而是深入到中国的既往的历史中,通过制宪和行宪中一些具体细节的展现,探究宪政失败的原因所在,而这个失败的意义就在于,它是我们今天宪政建设不得不面对的出发点。
这是我的听后感,谢谢!
张曙光:
下面有请昝涛发言!北京大学老师!
昝涛:
我完全是一个外行,对宪政和宪法学的了解几乎是零。当然,我也多次听过有很多的人是在推动一个宪政的理念和实践,只可惜我不懂这个东西。
从董彦斌的演讲和研究来说,这是结合了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的一个产物。所谓规范性研究,是说它这里面有一个很强的明显的理论关怀;所谓经验性研究的,是说他做了一项比较规范的历史实证工作。对我个人来讲,他所发掘的具体内容很重要,他说到的很多的细节,甚至可能是更为重要的。
追求现代化自然免不了涉及到法治的问题,所谓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法治社会,这是笼统的说法,法治社会的一个根本特征之一,应该就是对宪法至上的尊重,实现大家所说的宪政。
对于东方民族,革命建国以后的初始阶段,都有一个先解决政权的政治问题。这个问题涉及至少两个层面,一是理念,二是现实。
政权和政治首先是某一阶层、某一群人的问题。这一群人往往是有一个理念的,这个理念应该有一个历史的传承,它不是凭空而来的,不管是来自资产阶级学说,还是来自马恩列斯,不管从哪儿来的,对于从事革命并取得了成功的人来讲,他们必然会有意愿将曾经追求的一套东西付诸实践。
现实问题其实就是权力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控制、掌握和实施权力,这个不必多说。
以上所说的这两块应该是有一个结合点的,这就体现为彦斌的研究对象所表现出的那种状态。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搞清楚那样一群人是如何处理他们的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有一种说法是,在民国的那段时间里,历史曾展现现出一些希望。看看辛亥革命的立宪问题,多少还是受到鼓舞的,体现了那个时代追求进步的精神。但是我们要考虑一点,哪怕是过了几十年,到了五十年代初的时候,搞政治的正好是两批不同的人,恰恰也是代表着两种潮流和选择。
当然,不管是资本主义的也好,社会主义的也好,他们都有一个想法,就是推动这个社会往前走的理想,要建立一个现代的社会,这个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或者当时说是新民主主义的,当然你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后一批人虽然与前一批不同,但不管怎么说,至少他们还想过要干这个事,要用宪法的形式做出来。为什么会是这个思路?你说到原因,有一部分是斯大林起到的,但不能忽视其背后是有一个现代的理念的。这个理念在不同的地区表现形式不尽相同。比如在中东地区,革命后可能首先是要伊斯兰问题,也是要通过立宪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自己的革命先辈,他们从根本上要解决什么问题?仅仅是权力斗争吗?
具体来说,两批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传承,也就是他们的政治理想是从哪里学习而来的。不管是何种意识形态,尽管都可以说是现代的,但是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这两个思想系统,对这两批人关于政治的理解之影响肯定不一样。孙中山的那批人,曾经是强烈地亲西方的。社会主义革命者学习的虽然也是西方,但那又是另外的一个传统了。
民国时期有一批有西学背景的技术官僚经营。这些是在民国时期起过很多作用的人,不光是在法律制度层面,还包括经济建设层面,都有很优秀的人才,包括财政、金融等领域。法律是一个非常专门的领域,需要专才。在土耳其革命成功之后,凯末尔党人首先考虑的是成立一个由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当然他也要灌输自己的政治意图,但毫无疑问法学家是起主导作用的。他这一拨人受过的教育,传承的宪政革命理念,与我们的革命家们不一样,稍微与中国的情况做一下比较,就会感觉到这种差异的影响力。我觉得,历史的研究或者说是经验性的研究,可以有更多的细节去发掘出来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很多实际上也就体现在文本里面。
今天提宪政的人,还有一种压力的,即这个东西是有一个来源的(我赞成董彦斌提出的“图腾”这个说法),它如何与我们自己身的大传统相结合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中国是否能够接续这样的传统,虽然有人在努力,但好像收效甚微。
从大的传统来看,儒家传统、伊斯兰教传统等等,跟现代法律制度很不同。即使就儒家与一神传统相比较来看,一神传统里确实有一个类似于法的高高在上的东西。比如说伊朗的伊斯兰国家体制,好多人说他是保守的、落后的、教权的,等等,但不管如何,伊斯兰教法是根本大法这个结构性的形式是不容质疑的,它有这样一个神圣律法的传统在这里,只是法的来源是不同的。而我们的呢?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契合之处。在有的传统之中,他知道有一个东西是神圣的,现代化被很多人说成世俗化,基本上被认为是一个市场经济+高技术。但是,从法律-制度现代化的角度来说,在这个层面,比如说要实现宪政,也应该是有神圣意识的。世俗化不是反宗教,而是用一个新的神圣的东西来取代另一套传统的神圣的东西。不管怎么说,这仍然需要有一种传统区尊重那个高高在上的东西,那其中有一种超乎于利益计算之上的情感在里面。所以说,现代化也是需要(法律的)神圣化的。
我们有一些抽象的东西,比如说人民的、集体的或者其他的政治组织的,这样一套东西放在那儿,不足以建立起这个神圣性。其实,有些神圣性是在实践当中递减的,刚开始可能假装是很神圣的,最后却越来越不神圣。要建立宪政,就需要从自身的传统去寻找这样一种神圣性的精神去支持。我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张曙光:
现在可以自由发言。
发言:
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说过的话,最好大家说话的时候,说累了自己首先明白一点的东西。很多东西话题很大,理解了又很现实,直接说什么是现代民主,其实有一些非常实际的解释,还有一个我刚才听了各位的发言,联想很多,其实有些问题,现在都是什么呀?都论述的非常的清楚了,比如刚才胡先生说的,说民主集中制,我们实行的这个民主,我就想起来了,这实际上就是这类的民主就是伪命题,私有制跟公有制似的,没有公有制,公有制是一个伪命题,不是一种有效的所有权,我们的文化就是似是而非,恰恰支撑起专制的政治。刚才提到一个核心的问题,宪政,这种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什么?他的起源,尤其跟人类文明的起源有什么联系?刚才的胡先生提到一个,像契约,这是来源于商品经济,而我们的集权,大多产生于农耕经济,农耕秩序,掠夺,按照现在的驳议论,抢劫农民,对这个论题跟这个稍微有点研究,中国专制为什么这么根深蒂固,毛泽东的话说,我们到今天为止我们就是秦制,怎么做出一个真正的宪法?做出来也是一张废纸,即使这个过程曲折艰难,仍然可以看出个题生活的艰辛,为政治民主也在思考,甚至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举一个例子,彭德怀,这个人,生活态度非常认真,旧时代,也就是说那个民主,先进的文化对中国影响最大的那个时代给他打上深深的烙印,他看到的,你比如说,动员全国人民解放台湾,他就非常反感,马上给我改地,不要说号召,号召全国人民,动员全国人民,只有国家宪法里面规定的权利机构,说的严格一点要有动员令,要有专门的人员发出,改成宣传可以,但是不能涉及到政治和法律上的这个内容。
还有一次文革,到部队,参观部队的宣传广告栏,党指挥我们伟大的军队,毛主席指挥我们,把这些东西都取掉,军队是国家的军队,是要有程序的,不是哪个人的军队,毛泽东也是死的,最近凤凰网。
董彦斌:
来源?
发言:
最近凤凰网新写的,凤凰网经常要发一些最新的,对历史的研究和解释。很多人也在为这个制度思考过,努力过,不光是在战争年代。很多东西都很沉重,刚才董老师说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研究历史,一个一个是宪政的落实,现在很多人都在提宪政,尤其我们目前的政治大剧,核心也是走向宪政的问题,也就是说归宿,人类文明的主流和核心的问题。但是我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因为我是从这种逻辑上看,民主,尤其现在的政治民主,它的基础,共同的文化,共同的探索,还有理性思维,城市化,大规模的改造,你看很多地方的人,什么都不懂,说的这些东西,只能举出几个词来,日常当中不关心那个,就是吃喝拉撒睡,城镇化带来巨大的变化,逼着他提高自己的智力,一个从非常偏远的地方来到北京,必须天天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连上公共汽车都得区分好,从哪个门上,哪个门下,哪个站离工作单位快,城市化商品经济,一定会把人类带到一个共同的,现在人类的文明就是整合,整合全球化,都集合成一个集体。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对中国未来的这个民主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盛洪:
首先还是强调你谈的那个龙图腾这个概念,还是觉得你的知识结构不够完整,非常好的参考就是当年从部落文明到制度,这是非常细的讨论,而这个讨论,看的以后,会改变你的看法,你以为图腾是一个外在的标致的合并,其实当中有很多内在的文化内容,其实外在的标致合并跟现在的很多公司合并几乎是完全一样的。我就写过一篇文章发过,这篇文章,你想想,这本书的题目就是从谷明到制度,里面有很深的文化内涵,这个文化内涵,其实在很古远的,是以一种口头传承形式传下来的,是一种压抑的示范的东西,到了后来形成了,上书到尧舜,这里面有大量的就是基本的宪政原则的叙述,这种叙述其实是很重要的,这是中华文化非常重要的传承,并不是没有,你那个判断,是稍显草率,类似于跟你看的圣经,实际上这个部落,这个人群,长期提炼出来一个基本的原则,所以这个我觉得你还是要去好好去看看,来更丰富你当中的知识。中国没有宪政经济,这个就不说了,第二点就是讲宪法。宪法和宪法,你刚才谈了,刚才胡永恒也说了这个,比如斯大林说,你要搞宪法,才有合法性,其实这就是要讲宪法他内在内容和外在形式,就像中国古代官僚风扇,风扇就是外在形式,有些人恰恰是串权的,他就被风扇了,再讨论54年宪法的时候,这个问题要提,它是一种立宪作为一种外在形式获得的合法性?还是真正想获得立宪本身的这样一个功效呢,这个其实是需要判断的,获得立项本身的功效,具体做法完全不一样,我只是搞一个仪式,证明我的合法性,所谓立宪的好处,实际上就是要创立一套基本规则,这个规则对社会的全体人,长远发展有好处,而不是一时一势一党一派,两个立宪很不同。54年的宪法这个宪是什么宪?还是要讨论的。
讲到立宪的时候,要讲前立宪,立宪是基本规则,但其实在立宪之前就有,不然没有办法立宪,因为立宪是要有一些程序,立宪是自由表达,如果五四年宪法有一个前立法文化是自由表达,宪法的草案是这样的,不只是一个宪法版本,怎么可能是毛泽东搞的?首先这个错。如果按照不可能说的,全体人民的统一,这个可能不难,因为中国这个国家说了,但是一千多人是缺少代表性的,像美国最开始的立宪,就是各州同意,各州老百姓也很少,充分地去讨论,充分地去投票,而在五四年宪法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在立宪过程本身,就不符合,有一个好宪法的需要做程序,一千多人又是什么人?是怎么选出来的?这些宪法要从基本程序来看,可能他就大大折扣了。到底什么想法?大大折扣了。
宪法草案的出现,宪法方案的出现,无论是各民族都一样,它实际上是文化传统的一种积累,然后去提炼,没有文化,没有潜在的东西的,突然冒出来这样一个现象。实际上是没有的,没有现代民主的时候,有没有限制?有,有没有立宪?有,是因为这样一种文化传统,文化传统作为传统是自觉自愿接受,文化传统,文化就是一个非强制性的东西,他就是好东西,而这个好东西,一般来讲是有成本的,在传统当中就是斯大林的,在西方,他就是有这种神职群体,也有法律服务人员的群体。他们在传承过程当中,在一些社会实体当中也是确实是这样的。这个现象在中国很明显。
中国这个社会就是非常乱的,糟糕的?不是的,是很有框架的,这些人可以为基本原则牺牲的,民国时期打回去了,那个是,但这种精神是斯达福精神,过去的宪跟后来的宪不一样,过去是皇帝这么做不行,孝是最大的宪法,但这种精神是有的,你只要违反纪律,不管你天王老子都是这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的宪政,有渊源流长的根基的,过去他有他四大阶层作为他的载体。其实这是中国的优势,他是可以去重新挖掘,过去的资源也可以重新崛起。
通过的宪政是有希望的,加上一句,必须向全世界各文明的资源体。
讲这些!
发言2
谈下感受。第一个这个话题,我也一直比较感兴趣,最近做的事物还是围绕宪政来做,首先来讲,非常有勇气,因为这个话题不太好谈,而且说,包括刚才提到的王老师,有几篇论文,包括写五四宪法,宪法相对来说比较权威的一些文本,在谈一些新东西,我觉得是比较难的。但是,这里面可能讲到一个问题,大家都在探讨,包括谈到,为什么需要宪法?当时的时候,钱的一些观念,我觉得第一个,向斯大林请教这个事情,我是这样理解的,肯定不是说,我们制订宪法的动力,应该是加快宪法步伐的一个直接的动力,或者说他是一个关键的,原因在什么地方?合法性的话,对于我们这个,有一点,我相信,我自己的感受说,共产党当时为什么说他要马上加快宪法?很有可能说,斯大林第三条,政府的转换,肯定与他的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这种思想是契合的,他的本意就是想建立一党专制,最终的目的就是一党专制,我是这样理解的,他要马上完成这个专政。
接下来的一个延伸,看中国宪政之路,要理解的话,刚才说了,我们怎么看宪政,中国的宪政和西方的宪政,这个宪政的概念,按什么来理解?这确实是一个,我这样看法,中国的宪政思想,在前面并不探讨西方宪政原理的一个学术,而只是说思考西方宪政学历的学说和制度,对中国的社会,中国国家的一个日常合理性,也就是说,我们对于西方宪政专家,不是这个,包括康有为等等这些人,他们从来没有说系统地研究过西方的研究,而是说我们看到了,西方有宪政,富强了,有这样的东西。我们一定要用他,来面对解决中国的问题。
西方宪政原理的一个说法,我觉得西方宪政原理,跟前几年,关于影响宪政的一本书,讲了一个,我觉得他讲的蛮有代表性的,西方宪政的构成,宪政的构成,有一个竞争性的多党制的政治架构,一个全国性的,一个是分权性的,一个是独立性的自发体制,一个是宪法人权。司法独立和风险制衡,宪政理解的话,它是宪政的其中之一,而所得的前面的其他的所说的,多党制,人权宪法的观念,只是一个外部的条件,但是这个如果说我们这个宪政的概念,能够成立的话,必须仰仗外部条件这么一个保障,或者说这些条件是西方条件被附加的,而中国没有,中国我是这样想的,北大有这样的观点,中国对一个内部的概念,没有性质,重心是在原理当中崛起我们自己需要的东西,中国宪政思想的核心,不在于宪政,而是说宪政能够带来的结果。
当然还有一个,补充一点,经济体制的问题,那也是一个很核心的一个因素,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立,从共同纲领到这儿所改变的。
讲到这儿。
发言3
三个互相连贯的小问题。
我认为有两种宪法。派生出来至少有两种制衡模式,这两种制衡模式各有利弊,没有十全十美的。
第一,西方的宪法。实际上就是一个契约,大家定一个契约,把它当成宪法,遵守契约,这是一个宪法,中国没有市场经济的传承,也没有契约的传承,中国就是一种命令,上级制订一个命令,以前的皇帝,毛泽东、胡锦涛也好,制订一个命令,你们去服从,现在产生一个问题,我发命令,我干嘛制订一个宪法?我随时发,随时服从不就行了?不是的,因为命令有一个派生的原则,发出的命令必须明确,共产党取得政权,要向全国发命令的时候,要宣布一下,我们做一个遵守你命令的公民。
现在我回答刚才他提的问题,54年制订宪法的目的是什么?基本政策也好等等,不是根本,根本的目的是要制订宪法的一个目的,要明确他的命令,告诉臣民什么是可以干的,什么是不可以干的。所以中国的宪法本质上一个命令。
第二,命令契约两种宪法都需要制衡,西方的制衡,已经走出一条成熟的经验,用三权分立的制衡,中国几千年也在摸索制衡的经验,命令产生一个腐败专制,他会出问题,你制衡一下,摸索一下,用人民群众的造反也好,大字报也好,人民群众提意见的办法去制衡也好,都在探索,或者用人民群众通过某种途径正在寻找,找到途径制衡这个,正在摸索中,都有可能。有一条是肯定的,中国不会走上西方的制衡模式,文化传承、历史也好,中国的象形文字,变不成西方文字。
第三,能不能找到一个理想的制衡之路?如果将来实现、找到的话,双方谁优谁劣?各有利弊。
西方社会大,政府小,怎么办?变成了政府穷,现在都知道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美国的债务信用危机都下滑了,这肯定有弊,没有办法,那种制衡必定产生这种弊,中国的制衡是十全十美呢?也会有弊,中国的国家,绝对不会破产的,国家的力量是不会出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他的弊,比如说腐败也好,或者说其他的竞争力差也好,有自己的弊,总之我认为各有利弊。
秋风:
谢谢董彦斌提供了很有意思的报告,让我们来思考共产党这个体制。理解这个体制,我觉得核心是这样的,谈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谈谈历史问题。
我可以提供一些更多的材料,给大家讨论,刚才那位朋友也都讲过了,中国没有市场,也没有契约,契约包括民事上的,也包括政治上的契约的理念,我觉得这个可能,应该说这个看法,相当偏颇,实际上远的不说了,其实在周代,应该说契约是异常的发达,发达程度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的,因为那个社会,是一个作为封建制的社会,他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我们讲的贵族,也就是君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都是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在当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这个制度,或者说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在不同的邦国,有不同的说法,有的地方,比如说巾帼,称之为蒙府,类似于国家档案馆似的,专门保存各种策命盟书,这样的盟书,其实有很多其实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宪法理解上的契约文书,如果过了200年,两个国家发生纠纷了,他们会回过头查这个文书,这个文书规定了相互之间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左转里面记载了好多这样的故事。那些契约因为封建的关系,是一个整体性的关系,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有很多涉及到土地的归属,天地归属的司法意义上的契约,同时也是一个关于统治权规定的宪法的契约。很多被历史研究忽视了。中国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契约传统,这个看法,其实我觉得存在更大的问题。因为我们主要想一下明清时代,这个时代的江南,包括全国的贸易网络,商业网络,还有土地产权这样的制度,怎么想象是一个没有契约的事件?是一个随处都有契约的事件,一定是这样的,否则没有办法想象,这个镇如何和全世界做贸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白盐流入到中国?通过什么方式?如果没有一个复杂而完备的契约制度,并且有一套强有力的契约执行机制,怎么可能有那么一个复杂的贸易网络?包括福建、厦门这些潮汕、菲律宾跟南洋周边的贸易往来,这个其实都是有很多现代的历史学,历史专业编造的意识形态,都有这个观念,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约束,一张嘴就是说中国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契约传统。
你现在不说别的,看农民,随便到农村去,我觉得农民契约意识比中产阶级还要强,一代代生活在契约的事件里,农民,把这个地契都保存的好好的,现在有一个地方,还能够找到这个地契,只不过这个证券不承认你了。中国文化造成一个非常强烈的冲击。我们现在很多人,很容易把我们过去60年的生活状态,过去60年的生活状态,想象过去两千年,五千年的生活状态,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大的锻炼,这个跟我下面的讨论的议题有直接的关系。
回到正题。五四宪法,我非常同意志勇的看法,他特别点出了,五四宪法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当然这个斯大林的这个信,跟中共领导人之间,非常重要,是一个推动。双方交流意见的过程当中,存在一个政治的,两党之间的政治斗争,因为苏联党始终不能够接受的是中共,接受的搞什么新民主主义,希望中国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国家,这个其实他们之间始终有这么一个争论。
我要讲的一个问题是,其实五四宪法事实上是共产党真正的建立自己政统的一个,或者说法统,共同纲领太明显了,共同纲领是内战尚未结束的一个临时性的政治安排,很显然,所谓的政协,新政协,他们自称是新政协,新政协从旧政协延续过来的,转化过来的,四五年的政协,后来制订了宪法,共产党属于联合政府,作为一个政治策略,等于是要承认这个称谢体制,否则当时的47年、48年,没有办法得到中坚势力的支持,如果得不到中坚势力的支持,他得到了这个正当性,其实是很不充分的。其实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夺取政权,也不是说他吸引了农民,其实农民根本上是反馈的,农民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乡村社会,怎么可能拥护共产党革命?尤其是因为,事实上像乾坤老师研究早就证明了,共产革命之前,乡村的土地分配是相当平均的。陈忠义他们,都是以小资农为主的,越来越平均的趋势。
你想这个小资,每家每户怎么拥护共产党的共产革命?主要的支持者是支持这个跟城市市民,所以对于共产党来说,要夺取政权,统战的对象,都是中坚势力,国民党来说也是一样,政协通过的宪法,其实政协是他,这里面理解的特别的重要,四五年的政协把立宪交给了第三势力,中华民国的宪法,起草的是张巾幔,不是国民党,国民党想把这个,宪法草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回到国民党的主张上,这个实际上没有成功,国民党非常清楚的知道,通过宪法,就必须获得,也是中坚势力的支持,两党都在争夺,结果导致了第三势力分裂了。一部分国家社会党和青年党,跟国民党共同参加了国民大会,知县会议,通过了中华民族的宪法,这边共产党在这边,两党之外的其他的民主党派,所有的中坚势力,他们要建立另外一个国家,这个是两个国家,这是两条建国路线之争,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冲开政协,这就有了49年的政协,这个是共同纲领,共产党是唯一的一个政治的选择。
当然这个东西其实不是共产党自己的目的,那个其实是,新政协,事实上意味着,他还只是承认,这只是内战的一个后补,还是两个建国方案,在争风的过程当中的一个临时性的安排,所以到了这个,按照共产党自己的裸机,自己的理念,一定是过渡性的,因为他的目标是这样的,社会主义建立共产主义。所以,总路线确定了,对于制订这个宪法是一个决定性的。其实中共自己已经迈出决定性的一步了,社会主义是总路线,一定要制订一个社会主义的宪法,否则的话,你在政治上不完整,不管是正当性的,正当性的考虑,不是那么很自觉。最主要的问题,要建立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就要需要确立社会主义作为我们基本的,方针之类的,就必须要告别共同纲领这个体制,才真正建立社会主义。
他的意图主要是在这个地方。57年的反右运动,反右派的本质是联合政府的一批人的一个反扑,旧政协到新政协,加入到共产党联合政府,右派里面最活跃的是联盟,其实对毛来说,他并不是说,害怕知识分子的批评,而是他看到了一个危险,联合国分子当中,本来我们已经决定要排出的,没有结合起来,当时有东欧,看到了政权被颠覆的可能性。所以才会有一次大规模的倾斜,这次倾斜主要的目标都是对付联盟,高效的知识分子那都是陪衬。
57年这一次,是真正的确立了,把这个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体制,政协体制彻底埋葬,真正建立起来一个共产党的这个。这是我所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这个过渡性,非常重要,理解中国共产党,五四宪法的过渡性的界定,理解这个宪法的性质的核心,他的宪法就是过渡性,过渡性什么含义?自己有一个解释,主观上有这么一个解释,实际上我们可以,引入两种宪法理念。一种宪法理念就是结束革命的宪法,基本上它是一个,要寻求一个共识,全国国民的共识,要建立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不光是政治秩序,建立一个稳定的秩序,以便于结束这个,实际上他是确立秩序的宪法,简单这样说吧,这是一个确立秩序,只在确立秩序的宪法。另外一个宪法是中共的宪法,是一个开始革命的宪法。对他来说,制订宪法只是一场更伟大革命的开始,他不是用来结束革命的,通过这个宪法,要确定执政集团所掌握的全部力量,要被用于发动另一场更加全面的革命。
其实这是我们所理解的,五四定以后,中国发生的所有事情的观念!以前的革命只是夺取政权,后来宪法通过以后,社会主义自动确立以后革命的目的是什么?建设一个新社会,我现在是要用暴力,用我的暴力,及我所能激励的全部资源,摧毁旧社会,建立新社会,这是社会主义宪法。我不知道我们苏联,尤其是中国的,这几部宪法,其实他的目的都是一样。82年宪法有一个很大的变化,82年宪法带有确定秩序的目的,前面的宪法,其实都是继续革命的宪法,你会看到,这个宪法通过以后,比如说,集体化运动,迅速地推进,国有化运动,集体化运动,包括思想的改造,总之,社会全面改造的这个运动,在这里 之后,其实是大规模的展开,他的目的。我们换句话说,他的目的是另建道主,重新设立一个文明,我最近刚写了好几篇文章,讨论道德与宪法的关系,其实是彻底摧毁,这一点就是跟中华民国完全不一样。我觉得这个革命宪法和确立执行宪法,根本不在于,一个是要守住道路,一个是重建自己的道路。
包括产权制度、生活方式等等,中共方面都要重新塑造,所以他的这个宪法,注定就是一个过渡性的,因为这只是革命的手段。
事后我们做了一个客观的历史观察,站在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的一个点上,其实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过渡性,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过去30年中国80年宪法的这么一个过渡性,其实是另外一个含义,另外一个方向的过渡性,就是82年宪法。上次开会我提出了一点,我觉得我们要理解82年宪法的核心,是一句话,是宪法的第一句话,把它跟前面的三部,前面的三部宪法区别开了。第一句话是什么?就是这么一句话,把它和以前的宪法都区别开了,这句话敞开了一个,用我的话来说,回归到可能。
也就是说,这句话表明了立宪的,当时邓小平这些人,都放弃了重建,自己另立道路的核心,原来传统的制度都回归了,我们讲的这个,刚才我们所讲的,市场,私有产权,这些都是我们两代,三代,四代,以前我们老祖宗都是这么说的,只不过因为共产党因为暴力,不让你有活路,现在这个暴力放松了,又回到这个生活状态了。82年宪法,另外一个,跟原来的三部完全相反的过渡性,一定会慢慢的过渡到,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我们所想象的,希望的,这么一个比较强烈的宪政性质的宪法,两个过渡性的概念,前三十年的宪法的过渡,后三十年宪法的过渡性,这两个大家概括60年的宪法的基本性。
说这些。
赵农:
先说历史。毛泽东在40年写新民主主义论的时候,实际上把后面要掌握统计权表达的很清楚,工人阶级的领导,其他的团结和其他对什么什么的专政。对专政的理解。政体就是民主集中制,国体是专政,以公共阶级为领导,其他以人民可以称呼的结合在一块。彭德怀,说彭德怀在抗争时期是征求民主和自由,国民党在专政上面是共同的,所不同的是,共产党是坚持把国民党返过来,少数人是多数人的专政,总而言之,新民主主义论当中,实际上两条。
第一,共产党说了要算。
第二,专政统治。
写政协的建立,抗日战争时期,两党达成协议,因为大家设想,国共的再次合作,共产党做了很大的让步,第一放弃阶级斗争学术,第二放弃苏联。况且在民营上要是国军当中。内战之后打赢了,你们想想看,政府性在哪?刚开始的判断说,这个判军,革命军的一支部队,最后让政府军干掉,是这样一种情况。所以新政协的共同纲领在那样一种背景条件之下建立起来的,他的意义肯定是不言而喻,就是为了获得他的那一种造反游离的这样一种正当性,或者正统性,现在我把政协集中在这儿,人们不认可,不是我的一种,我是得民心得天下。
第二,有一点不同意秋风先生的,说涂改农民不起作用,打败国民党靠的就是农民。民主党派内部力量,解决说在打仗就是病员最重要的,后来就是粮草。5446年,到47年的土地法大纲就干这一些事,就是把多的土地进行均分。中国的社会并不是平均到大家土地不一样,没有,毕竟很多人地少,比较穷,有些人要租,但是用的手法不一样,用的手法不是说政府掏钱,把地主地买来,分给别人,花样具有欺骗性,抗日战争时期哪些人,地主,只要跟日本人,伪军有点联系,那就是逆,汉奸,汉奸没收过来,把地分了。有些你放高利贷,高利贷以前无效,我给你处理,还有原来很多地的契约,定高了,如果按照共产党的标准,这么低来讲,多收的租子,把它折合成田地,分给老百姓。
自己空手套白狼把这个事情解决了。47年就不一样了,把所有的地主基本干掉了,富农基本上就完了。这一想,土改,老百姓手中有地,我们拿着地,我原来没有的,有了生产资料的热情不高,三个儿子,两个上前线,死了都可以,一个留着。
我来佐证你这个东西的重要性,48年的时候,在陕北大,国共双方最多的都是农民,打来打去是工农兵,国民党实力大,共产党打过来,一举枪,又过来了,成为一种职业化,反正两面大,哪个给饭吃,我就跟谁干,都不卖命,战斗力大大削弱。当时创造一种新势整军运动,出身如何等等,家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不好的成份。这一查,到了工商就打国民党,国民党举枪,两边兵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土地方面发挥了作用。
其他方面,民主自由还是很大的煽动力量,在重庆,无论新华日报还是解放日报,把民主日报,定到国民党的统一牌,知识分子,青年知识分子,全部向中国,很多都加入地下组织,正是因为这一伙,还有点民主自由有信仰的的,先请他们,对地下党采取策略,首先是降级使用,然后控制,然后逐步办理淘汰,方法都非常的明确。为什么?因为他们之所以加入地下党,是因为受到了民主自由,要建立自由。
发言:
传播的能力很大。
赵农:
传播很大。以后为未来的新中国充满期待。又骗知识分子,又骗苏联,又骗美国,苏联骗走了一半,毛泽东的判断是半个铁托,支持还支持,同时还告诉你,你这个招法不太对劲,他不知道之间的裸机关系。一建国,开始抗美援朝,抗美援朝就是一个仪式,什么仪式?一个和倡导的,表面上民族决裂的仪式,回归到原来的新民主主义,讲的革命的两步,第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是我说了算,跟我一块干,到了社会主义剩下的就是我,这个过程当中,这个要拉下来,原有的民主自由掏掉,有一个仪式,这个仪式是抗美援朝,正好带着一个机会,向苏联表态,之后原来不是反专制的,后悔来不及了,之后受到很多污染,知识分子最后完了,已经把这个基本上把它拿下了。所以这是一步,一抗美援朝,5281156项拿下来了,一旦一边导了之后,156个项目,订单,拿到了,李维汉出了一招,对土地怎么办?共产党是老手,通过合作化解决,民族资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通过订购等等方面。一步步的最后套过来了。国家资本主义干掉了。
一旦生产资料的私有,利润小,甚至没有的时候,强制的成本变的非常小,所以前面那个宪法,宪法就是花瓶,对共产党来讲,这也是另一种革命的开始。他是什么?他是公有,自有就没有,起码生产资料,我说什么就干什么,你连粮票都没有,你就会被饿死,表达一种不满,表达不表达,老毛都要把这个体制干掉。老毛新政协当中,心里面实际上是非常的奥恼,我早知道把国民党这么轻易干掉,我还把你们都带来,觉得有点艰苦,所以才把你们拉进来。那个时候,还分不清,同时开始。有一个前后的。
蒋介石一看,共产党要占,就不害怕,党组一开会,部长有什么摆设,后来部长不高兴,会议决定。以后走向未来是自然的,文明形态上来讲是这样的。从秦志以来,王权,官僚体系是要科举,一个匹配的意识形态,保护私有产权开始的,两个不同的,这是一个特殊的一种文明形态,有一种在政治决策上是有等级的。另外一种,你无论是社会契约形成的也罢,现代西方文明出来,统治被统治阶级,这个就不好找了,政治权利上面,作为个人来讲,民意上获得平等的,现在的有两条,一个是平等的自由,第二个是平等的权利,这种平等的政治权利要得到什么?要得到大家的那种尊重,我至少认为他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政。第三种文明形态是一种变种,一种公有制,之后有一种大的,这种控制,现在我们至少认为这种的文明形态可能不如前一种 文明形态,就是王权下的保护私有产权的,这个结论是有的。但至于说,这两个完全一回事?我觉得是两种不同的东西,统治被统治,强制被强制,这个概念存在了,在政治上的登记存在情况之下,他离现代文明还有一段距离,不是说两个东西大家都能着手,最后结果什么样的。
简单说这些。
张曙光:
刚才董彦斌讲的过程中间,把五四年的宪法和清朝末年的立宪做了一个比较很好,但是真正要讲这个东西,确实恐怕需要做好,不光从这个讲,而是把五四年宪法和四七年的宪法,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走向民主宪政,没有改宪法,就是依据这个宪法,而且你可以看人家走,所以我觉得讲这个问题需要比较一下,他刚才讲的跟八二年,这四个宪法都知道,因为是中国的事情,既然要讲这个问题的话,这几个东西离不开,真正做下比较,恐怕还得下点功夫。
谢谢!
董彦斌:
也谈不上回应,谈一下我对各位的学习的心得。盛老师谈到龙图腾。
盛洪:
那个是山海经济走向社会。
董彦斌:
这个过程可以,如果镶嵌在尧舜的话里面的话,我觉得确实不是这样理解的。
发言:
最近关于山海军的书很多,最时髦的就是外星人,或者高级文明试验品,一个人的身上又长出一只脚,很多很多,用图腾来概括,这太过时了。现在书多如牛毛。
董彦斌:
我确实是需要对我刚才讲的这一点确实做一些调研,用一些简单的,认为中国没有的,这确实是不成熟的。刚才讲了很多细节,这特别重视,我希望我讲这些史时,把这些史时说出来,还有一些确实是,注意到很多人没有使用的一些事实,说一下其实也挺好,正因为这样,仅仅是小的细节的拘禁。志勇刚才说的走的路线,我也非常的赞成,等我在写一篇,就刚才的主题,说到比较的时候,会把你建议的东西放上去,加到当中去。刚才的这位老师,说到西方意义上的一些,中国在民国时期没有,的的确确存在一种不同的宪法观念,就是我们自己怎么能把西方的这些东西跟中国当代的现实做一个结合,尤其是存在一种,也许我们存在一个一百年左右的一个过渡的过程,又是一个过渡,这个过渡的过程当中,我们现在就是从五四宪法一直走到七五七八,四部宪法的基础上我们来前进的,恐怕要做到完完全全拿西方的东西翻过来,好像又做不到。所以我自己之所以想,你从哪里来,现在的宪法从哪来,这也是一个本土,真正的本土的东西怎么去认识他,怎么去,哪怕是改变他的方向,怎么去改变它的方向?这个工作在民国时期,像梁启超。
盛洪:
西方传统加上欧洲的,像这些人的积累。
董彦斌:
昝涛,我觉得说的特别好,在中国怎么做大。秋风老师刚才说的那些我都特别的同意,而且觉得学到东西了。赵农说的东西有很多的启发性。写上两三篇的文章,把这些建议,如果我能够真正学到的东西,像大家说的,那是有一个更好的一种的结果。
张曙光:
好!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