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互联网与礼——2016年5月7日在「儒家文化与互联网秩序」研讨会上的演讲

    2016-07-25   文章来源:盛洪   累计浏览:

 

刚才秋风问昨晚睡得好不好。说实话,我睡得不太好,而这跟互联网也有关系。昨晚想定个饭店,就到艺龙订。订完以后发现一个问题,他说这是钟点房。我说很奇怪,我订的时候没说是钟点房啊,我就电话交涉了半天,比较生气,结果就没太睡好。这正好和我们互联网的问题相关。

 

我很赞赏我们的题目叫《儒家文化与互联网秩序》。为什么讲秩序?因为秩序很重要。互联网确实是新东西,体现在好几个方面:新技术,新产业,新空间。那么它带来了人的行为的变化,比如最简单的购买行为。原来我们是逛商店,买完东西然后回家;而我们今天是在家里一点鼠标,然后就有快递给送过来了,这肯定是形成了变化。

 

不光是个人的行为,整个社会也都变了,物流方向就变了——应该说销售业的地理布局也发生了变化。从人的行为上的变化来讲,就是我们有更多时间在家了,而不是在路上。当然还有其他变化,由于有互联网,导致了生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变小。经济学上有一个关于企业规模的理论,科斯教授讲的。他说,如果市场中的交易费用降低的话,那结果就是企业规模会变小,因为我们的很多零部件就到外面去买,因为原来不方便,所以我得自己生产,所以企业规模会更大。当然还有其他方面,比如说像三D技术、模块化生产等等,那么导致的结果是,生产规模会变小,经营规模会变小,那么变到多小呢?变到家庭这么小。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

 

当然还有新的空间。这个新的虚拟空间就类似于发现了新大陆,就跟当初地理上发现新大陆一样,到了美洲,然后出现一大堆问题。

 

这些“新”导致了新的行为方式和新的交往方式,这可能都是前所未有的。于是就导致我们需要新的秩序。因为这都是新的,过去没有,我们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们这两天互联网出了很多问题,很多问题就出在它没有一个新的秩序。我们面对的就是一个新的秩序的形成过程。我们昨天高院长也提出个问题,新秩序它如何形成?儒家能怎么帮助我们形成这个新的秩序?

 

那我们就要回顾一下儒家的历史。了解下儒家的起源和儒家的形成过程,我觉得这很有意义。昨天我已经讲了一些,实际上儒家是商周时期形成的。最开始既没有国家,也没有精英,就是一种很自然的人的互动;通过这种互动,最后就能形成某种习惯、传统或者儒家讲的“礼”。这是经济学曾经讨论过的问题,人的互动在最开始的时候可能有冲突,然后要互相调整。经济学想要证明一点,什么是一个很好的惯例?也就是说,你要有一种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是设想别人也有一种对应的行为模式,即你相信你这样做别人一定也会那样做,你们俩互相这样做,互相都会觉得可以接受甚至很满意。当然这个过程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我们知道所谓多次重复博弈,就是这意思。就是说,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它会形成一些规范,形成一些礼。

 

这些礼都是非常古老的,古老到你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儒家一开始发现了有礼这个东西,而他们发现的时候实际上礼已经形成了。所以儒家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礼就是很古很古的东西,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圣人制礼”。儒家发现有礼了,发现礼实际上是在维系着社会的有效运转,而有了礼之后的社会要比没有礼的社会更有效率。而且你会发现礼其实是很外在的东西,就跟自然秩序是一样的,人首先往往没有能力去理解它。但是人类做了一件很聪明的事情,儒家做了一件很聪明的事,那就是记载它——这在当时是一个很聪明的办法。

 

我举一个例子,儒家的文献比如说大家读的四书五经;其实很少有人去读《礼记》,因为《礼记》这本书非常庞杂,让人觉得特别繁琐。就比如说,有两个人并排坐着,那你不能坐在他们中间。再比如说,你到一个人家里去,去的时候门是开着的,你进去之后一定要保持门是开着的;如果门是关上的,你就要保持门是关着的。非常繁琐,但非常有意思。为什么记这些很繁的东西?而我们一般读儒家经典,往往不加注意,觉得这东西和《论语》所讲的那些道德原则差得可远了。但是《礼记》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文献,非常重要的经典。意思是说,这个东西对社会有好处,但我还真没有参透它,我把它写下来。比较类似的是犹太人记载的《希伯来圣经》(基督教的《旧约》),特别是《摩西五经》。我估计在座的也没有多少人有耐心看完《旧约》,因为它也很繁杂。这其实是人类早期最聪明的事,就是不管懂不懂,我先记载下来,因为它好,然后记载下来让我的后代也这样去做。

 

儒家经典很早就有这样一个含义,即这个东西它的效果是好的,这个东西是很古就有的,而且这个东西是人们通过互动之后形成的一个均衡。我现在不能完全理解它,但我相信这是好的。这种思想翻译成近代话语其实很简单,就是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比如说哈耶克讲的自发的秩序。哈耶克的论述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种态度,他认为所谓的习惯中包含着的信息人往往不能完全参透。比如像市场,这是人类偶然发现的,没有完全理解它,但就是把它应用了。先贤的这种记载包含了一种敬畏,包含了一种我们所说的“秩序的秩序”。他并没有理性的解读,但是他认为不是所有经过理性的解读的东西才是好东西,而认为所有自发形成的东西就是好东西。从古代到现在都是很类似的。这是第一步。

 

那么第二步做的就更为成熟了。比如像《仪礼》。《仪礼》就是一些非常成熟的礼和仪式。儒家早期就是主持和操办仪式的,这就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啊!要办一个丧事,我应该怎么做;我有个婚礼,我应该怎么做。现在很多地方也有那种比较商业化的主持和操办婚礼和丧礼的公司,他也有一套东西,他们的看家本领中肯定也要记这个东西。《仪礼》就与之类似,当然要详细多了。

 

再进一步是什么?儒家精英们首先要去学习礼。大家知道孔子早年做的事情就是学礼,他小的时候跟同伴们出去玩就是在学行礼,后来他入太庙“每事问”,他就是问这个礼怎么办,这个礼器是怎么回事。孔子对现有的礼做了大量的学习、搜集。这是基础,我们要知道,儒家的东西其实是非常民间的、非常经验的、非常形而下起源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再下一步就是要去思考这个礼、理解这个礼,在《礼记》里我们能看到很多孔子对礼的解释,说这礼为什么如此这般呢?孔子可以给你解释。

 

而到《论语》又走到了下一步,即对礼的精神进行总结和提炼。我们在中国讲礼的时候,一般一开始的礼就是民间的这种外在的仪式的礼,然后到行为的礼,到最后就变成精神的礼,孔子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在《论语》中能看到,弟子有好几个问礼,孔子是把它非常精神化地来讲。又比如说孝顺,它的外在行为是“能养”,你能奉养父母;但最重要的什么?是敬——他已经把孝的这种礼的外在行为精神化了。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其他文明,比如像希伯来-基督教这种传统发生过。《新约》就是做这个事。我曾谈过,在《旧约》里头有割礼,割礼是一个非常外在的行为;到了《新约》对割礼进行解释,说割礼也不见得是肉体上去做割礼,割礼的精神核心是洁净。你精神上洁净了,你就有了一个精神上的割礼,不一定就非要行肉体的割礼。大家知道,基督徒就不是非要行割礼。有这样一个过程。

 

后来儒家的很多道德原则,基本上都是从经验的、民间的、形而下的礼中提炼出来的。那么一直提炼到非常极端的形式。《庄子》里讲孔子说,吃斋是一种礼,孔子说还要有“心斋”,也是这个含义:从不吃荤腥到心不要荤腥。

 

孔子在《礼记》中还有很经典的一句话,叫“三无”: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这就是礼的最高境界。音乐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声音的,是在心里有那种节律;无体之礼是说,你外表没有做任何动作,但是心里精神上是有那个礼的;无服之丧就是说,你没有穿丧服,但是你很悲悲戚戚。他完全把礼精神化了。这些知识精英文化精英,最后做的就是这个事情。

 

这有什么好处呢?我觉得有很多好处。第一,可以把礼一般化,可以推广,也就是说可以将从礼中提炼的这些原则推广到其他地方;还有一点,我们可以进行改革,比如说丧礼是不是要厚葬,孔子就说不见得要厚葬,关键是你要有悲戚之心,要有孝敬之心,这是核心,也就是说他还可以对现有的礼做某种改革;最后一点,一旦礼崩乐坏,还有一些经典能保留下来,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事情。后来我们就能发现一个问题,孔子那个时代不是已经礼崩乐坏了吗?

 

当然也主要是因为出现新东西了,包括农业从井田制走向了所谓的私有土地制度,初税亩以后是私有土地加征税,还有工业、商业的发展,还有各诸侯国的诸侯们已经跟周天子之间没太多血缘关系了——发生很多变化,所以就礼崩乐坏了。然后孔子当时就说,要克己复礼。什么意思?就是原来的外在的礼已经崩塌掉了,而礼首先的核心是精神之礼,是礼义之礼,就是提炼为道德价值的那些礼。以这个礼为核心来重建外在的礼。当时的礼崩乐坏,他们可以不用原来的礼了,但他们不能不遵守礼的价值和礼的道德原则,这是非常核心的。所以他可以用来去重建礼,重建礼的价值。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当然还有一步也很重要。即使这些文化精英们对礼有新的解读,另一方面反过来说,他也仍然不抛弃最开始对礼的记载。这就是为什么“三礼”始终都是经典,为什么不抛弃?我们有道德原则为什么不抛弃原来的那些礼?这里包含了很重要的含义。也就是说,我虽然用我们的理性能对礼有所解读,但不能完全解读;这包含了一种尊敬,所以我们今天还是会回头去看《礼记》里头那些繁杂的东西。

 

这个含义在现代比较能坚持的就是哈耶克。哈耶克接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说我们要遵从传统。这个传统我们有所理解,但是不能完全理解。因为这些传统的形成过程我们不知道,外在于我们,它包含的信息我们都不知道。所以我们只有敬畏。孔子也说,“礼失求诸野”,礼没有了还要到民间去找。礼这个东西类似于有一种神圣性,但这种神圣性不是我所能全部理解的,我觉得这点也很重要。

 

回头讲现代儒家这个问题,昨天高红冰讲,说我们儒家能否对促进互联网的秩序有什么帮助。我先讲个大背景,不但是互联网问题,也是一个中国的秩序问题。大家知道,近代以来我们对礼的看法不是这样,近代以来有完全相反的说法。第一,说“礼”是坏的,这非常可笑,很多人就依据鲁迅对礼的评判来评价,鲁迅在《狂人日记》里说,五千年历史中每一页都有“仁义道德”,但是看了半天,发现满篇都是“吃人”二字。当然鲁迅的这种批判有一定道理,但他很文学性,而且他可能更是集中于对所谓陋俗的批判——外在的礼并不见得都是好的,儒家讲的礼是道德原则。鲁迅就这么讲,毕竟是小说嘛!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认为,这礼有什么好讲的?但我现在回头一看,原来我们中国儒家讲的礼原来这么棒。可惜似乎没有多少人在真正认真研究,就是儒家本身也没有认真研究,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礼是一个负面的词,一讲就是宗法等级制度,这真是很讽刺。

 

但还有一个词很正面,这就是“法”。大家以为法是从西方来的,但在我看来,西方的law不能翻成法,前一阵子我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呢?这个law在西方是广义的,包括了规则、定律、自然秩序;把它翻成法就有麻烦,因为法在中文里面是有一定负面含义的,在儒家的词汇里,法本就是低一层的:礼是高的,法是低一层的。法和什么相关?法和强制性、暴力相关,你必须要用暴力去惩罚别人,这才叫法。而近代以来是法很好而礼不好。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什么?来自于西方的这套道德原则是好的,我主要指的是大陆法系的那些东西;而中国既然礼不好,那么这些东西都没有价值。所以后来中国的立法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倒着的过程,至少跟普通法是不一样的,跟中国传统也不一样。就是拿一个天外的特别好的原则,然后通过我们的人大立个什么法,法是这样出来的。这个法完全没有中国的民间根基了,本来法恰恰应该是刚才我说的这种情况,是民间的习俗习惯、传统秩序提炼出来的。而现在不是,现在是有一个天外的原则,拿过来立法,然后反过来再去“送法下乡”。他的假设是,中国的民间没有法,没有秩序,他们很可怜,所以我要送法下乡,去点拨他们。这完全倒过来了。中国近几十年,其实基本上就是把礼扫荡一空的时代,很多在农村做研究的人都知道,礼是受打压的,一说礼那肯定是负面的。两个人有纠纷了,那么就跟那个秋菊打官司一样,你必须要去告官才对,自己私了是不对的,就变成了这样一个逻辑。而且你没有方法了,所以《秋菊打官司》是揭示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本来道个歉就行了,但你非得要让那个村长去蹲监狱,这是没有道理的。但它就变成那样了,观点已经完全翻过来了。

 

所以一出什么事,往往就叫为什么没有法呀?其实在绝大多数社会中,尤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是由习惯来解决,由礼来解决。而不是法,法实际上是最后手段,因为法是强制性的。而且法的制定也不如礼的制定更好,当然这是我的一个判断。这个判断从哈耶克到现在都是没有错的。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讲,他们认为是错的,他们相信只有由立法机关立的法才是最好的,而民间的习惯秩序是不好的。但我说这恰好相反。因为立法机关立法:第一,他们可能不是当事人;第二,只是代表制,而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来表达;第三,他并不知道具体的实施情况。当然这要比独裁者立法要好,毫无疑问,但是还不太好。我认为礼或者是习惯要更好,因为这是所有的当事人世世代代的同意,其实所谓“民主立法”也应该是同意的涵义。你要知道,这种人人接受的这个礼才是真正的同意,而且这种同意是实践中的同意,是我同意了我就去做的。

 

所以说,礼比法更优越,是非常关键的一点。而不是法是最好的。近代来只有英美传统才坚持了这个传统,也就是说“普通法高于宪法”,这是英国人讲的。为什么?他讲我这传统很古老,我实行这么多年都没事,而宪法只是一帮所谓立法者投票同意而已。

 

那现在,我们的互联网提出这个需求了,其实是给了我们一个契机。这个契机是什么?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倒过来形成我们的秩序。昨天阿拉木斯讲的那个问题,现在互联网首先是在民间在形成秩序。而我们儒家提供的是什么?我觉得第一点是规则的规则,首先就是“政府干预最小规则”,就是把政府变得最小,民间能解决的你就不要去插手。第二就是政府不要任意干预。第三呢,我们还是要有一个所谓秩序形成的秩序。比如昨天阿拉木斯所讲的那个秩序就有问题。作为大众评审投票,说你有多少次是少数派,你就会被取消资格——这个规则肯定是不对的。因为在判断的时候不在于人的多少,还不如英国的陪审团制度下的一票否决,所以一票反而特别重要。

 

然后第四点,儒家做什么?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形成秩序的时候,绝不是在真空中形成制度。我们已经有几千年历史,我们有儒家非常宝贵的文化传统,我们已经提炼了礼的精神价值。我们刚才讲,即使是礼崩乐坏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反过来拿儒家经典去作为我们人际互动和秩序形成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原则,至少是一个基本参照。我们不会从头开始,不会从零开始,我觉得这是很重要。那最后一点是,我们要充分尊重这样一个在互动中形成的秩序。这个秩序甚至我们可能都不能理解,但如果是各方都同意的,我们只能尊重它——我们还要强调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完全理解它,我们必须有一种充分尊重的态度,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最后,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形成过程,要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要有充分的思想上的准备。这是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应该跟它一起往前走,一起推进这样一种互联网秩序的形成。

 

好,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经本人校订)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上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在201657「儒家文化与互联网秩序」研讨会上的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

 

 

2016725

文章来源:弘道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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