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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系列沙龙第七期——“谁的大数据?研讨会综述

天则经济研究所 2017-12-14 累计浏览

 


2017年12月8日,由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新经济系列沙龙第七期——“谁的大数据”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著名经济学家盛洪教授,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方兴东教授,腾讯竞争政策办公室、首席经济学顾问吴绪亮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周子衡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汪庆华教授,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分析师张振翼先生,南开大学踪家峰教授等诸多学者专家参加了研讨会并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大数据的属性与应用

 

盛洪教授提出大数据是全社会互动形成的一种资源,它是人为的,又是人的非目的的行动自由形成的整个数据。大数据具有一定公共性,把大数据谨慎的做某些扣除以后可视为公众资源。通过类比土地制度,盛洪教授阐释资源真正的使用者拥有更多的实际产权内容,社会应该给大数据的使用方一个相当的界定和便利,通过一个合约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拥有,使得社会充分的从使用、分析大数据中获益。

 

吴绪亮先生利用科斯定理说明数据产权制度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在应用上,大数据必须与经济接轨,从商业上与经济主体相结合,大数据才更有重要的意义。

 

张振翼先生则认为可以将大数据看成一个主要的生产资料,目前人、土地和稀缺资源的程度都在下降,负利率已经持续出现的情况下,数据可能作为新的生产资料开始出现了。企业拥有生产资料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在这个角度上,数据是互联网公司的核心命脉,因此是很难控制这些公司获取和利用数据的行为。

 

汪庆华教授认为在大数据时代,要重新思考一些基础性的法律概念。包括对数据属性的界定,消费者和平台之间建立的合约关系以及平台采集数据的规则等。此外需要进一步在法律上探讨原始信息的提供者是否可分享数据增值后产生的收益。

 

平台与数据垄断问题

 

方兴东教授认为数据治理的问题最核心的还是要回到超级平台的问题上,平台在接下来10-20年之内力量只会加强,不会削弱。互联网虽然有很强的创新,但是以目前超级平台的规模以及发展趋势来看,新的创新者很难威胁它的增长。平台治理如果不得到很好的解决,数据问题也无法真正得到解决。此外支付数据掌握在超级平台手中,其中蕴含的风险更大。

 

吴绪亮先生则认为大数据垄断并不是说它垄断数据,而是通过这种垄断使下游的产品和竞争具有优势,从而产生垄断。大数据集中可能导致所驱动产品或服务市场的竞争约束减弱;带来经济效率提升和效用改进。大数据使得大家可以比较价格服务,这有利于消费者促进竞争,另外也容易使企业更加有能力进行价格歧视,这不必然是坏的。但是也会带来坏处,同时可能更容易利于合谋,这也是一种不确定性。

 

周子衡研究员从平台交易的技术、内容、资源占用匹配性、支付系统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论平台交易模式不会长期存在。甚至在未来个人有可能翻转成为平台。

 

张振翼先生以音频市场为例分析互联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集中度,另外一方面也给了长尾市场机会,例如喜马拉雅把一些小众音频打包,使得它们进入了以前进入不了的市场。因此要相信创新的力量,会不断的有创新把抛下的长尾重新的激活起来,进入市场。

 

大数据的治理

 

方兴东教授比较了美国和欧洲对于数据治理的理念和方式的差异,认为大数据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力量的平衡,但是很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失衡的趋势仍会进一步的严重。

 

汪庆华教授建议要促成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保护的立法,且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必须要贯彻:第一必须对个人的隐私侵害最小化;第二它必须实现安全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