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重温“财产不可公有”

  • 茅于轼 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长
    2017-11-13   累计浏览:

 

三百年前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就说过: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三百年后的今天我们重温这句话,深感他的思想的深刻。这句话所发出的光辉,至今还能照耀人类社会,帮助许多人觉醒。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社会不平等最生动的描述。中外古今有无数的仁人志士为减少不平等思考,奋斗。社会中总有慈善家用各种办法救济穷人,缓解他们的痛苦。但是最彻底的办法是财产的公有化,完全消灭贫富造成的不平等。这就是财产的公有制。这些思想中影响最大的无疑就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设想。他的学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百年来成千上万的人为此奋斗,甚至牺牲了生命。到现在轰轰烈烈的时代已经过去。冷静下来,大多数人逐渐认识到这个主义的毛病,依然信奉共产主义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是财产共有的其他方式是不是还有开发探索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重温洛克的这段话,也许能帮助我们缕清一些思路。

 

是什么人赞成财产的公有制?未必是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给大家享受的人;而是恰恰相反,是那些希望通过财产公有制分享他人的财产的人。所以公有制实际上是分享他人财产的制度,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分享别人的财产,明抢暗夺他人财产的制度。

 

我国实行公有制。这在宪法第六条上十分明确地申明了的。宪法进一步在第十二条、十三条中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比较这两条的叙述可以认为:公共财产不论是否合法统统神圣不可侵犯;而私人财产只保护合法的收入。这可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实实在在强制执行的。如果你的私人财产不论何种原因变成了公有的,马上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了。解放初农村的土改就是强制剥夺了地主的财产,分给了贫下中农。1956年的公私合营,也是基于强权的化私为公,没有商量余地的。严格讲,这些都是受保护的非法公有财产。虽然非法,但是“神圣不可侵犯”。

 

财产的所有权并不是空空洞洞的,是有实质性内容的。财产的主人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或者用于消费,或者用于投资。消费或投资也有多种选择。这些选择的决定权是在所有者的手中。对于公有财产来说,谁有权对选择做决定?公众都是所有者,该谁说了算?实际上谁也说了不算。所以公有制是无法实行的一种制度,是欺骗人的一种制度。在现实中是由公众委托的代理人在执行所有者的权利。因此公有制在实行中是代理人所有。也就是官员所有。于是公有制变成了官家所有的官有制。。

 

由于公有制,国家建立了许多公有企业,称之为国企。国企应该是全民所有。但是事实上中国公民谁也没有品尝过当企业主人的滋味。名义上国企是委托给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去管理。但实际上几乎变成这些管理者的私产,把人民创造的财富通过公有化变成了少数国企管理者的私产。证据是国企的利润不用上交,全部留作自用。一直到前三年,才规定国企利润上交。但是其比例很低,只要求上交利润的10%,到2020年上交的比例才达到30%。其实,最初国企利润是全部上交的。但是管理者就没有创造利润的积极性。所以规定可以不上交,用以鼓励国企管理者的积极性。这说明,国企已经私有化了。国企的所有者管不了他们,只能用私有化激励管理者的积极性。国企是通过公有制输送公有资产给私人的管道。近来反贪运动发现大国企普遍存在贪污腐化问题,而私企就没有这些问题。更说明国企是输送公有财产给私人的管道。

 

比较国企和私企,私企的资产是属于某个个人的。对私企财产的侵犯就是对某个私人财产的侵犯。谁也不会允许自己的财产无缘无故地被侵犯。所以贪污分子想在私企里作案很难得逞。在国企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国企资产的主人是全国人民,它实际上一定是缺位的。事实上起监管作用的是主管国企的政府官员。他们是代理者,不是真正的主人。代理者能不能尽心尽责,没有任何一种机制能够让代理者尽心尽责。所以国企必定是问题丛生,贪污腐化防不胜防。最终国企必定变成把公共利益输送给私人的管道,成为在公有制下化公为私的管道。

 

私有财产的安全性,在公有制社会里和私有制社会里非常不同。前面已经分析了,公有制社会是一个明抢暗夺他人财产的社会。在我国,从土改分土地,公私合营分资本,到文革全国范围内抄家,都是在公有制的环境中发生的。文革时的抄家相当于在城市搞了一次土改。把中产阶级(相当于农村的富农)的个人家庭资产没收充公。本来抢别人的财产属于非法。但是在公有制下是非完全颠倒了。抢财产是光明正大的,被抢的人反而被视为没有公心,道德低下。他们想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力,被公有制剥夺了。近几年我国的大批企业家移民去发达国家,那里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远比在中国有效。这个现象进一步说明了公有制中财产权的混乱状况。

 

公有制的不可取不但在中国的近代史得到证明,在国际上也有许多例证。世界上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寥寥可数,而且除中国外都是很穷的国家,或者是由富变穷的国家。朝鲜和古巴是比较典型的公有制国家。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极端的贫困,只能勉强维持起码的生活所需。而且经济极其脆弱,经不起国内外意外事端的风吹浪打。另外有几个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的国家。比较典型的有委内瑞拉和津巴布韦。委内瑞拉本来是极富有的国家。他的石油储量世界第一。由于迷信公有制,在前总统查韦斯发起,有现总统马杜罗继承的公有化,把国家搞得面目全非。通胀膨胀率超过1000%,商品全面短缺,犯罪率上升近十倍,沦为全世界倒霉指数排名第一的国家。津巴布韦在南部非洲本来是最富有,最有秩序的国家。但是在八十年代末,独裁者穆加贝没收了白人的农庄分给革命老战士,破坏了私有制,经济走向崩溃,津币的通胀率上亿倍,成为废纸,不得不用外币取代津币在市场上流通。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国家的总统都是民选上去的。可见公有制对普通百姓具有吸引力,识破公有制的危害性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我们对于公有制的不良后果必须保持万分的警惕。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