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政府统计系统包括国家统计局,其他政府统计部门,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等所属统计机构,都拥有大量的微观调查数据。特别是国家统计局通过周期性普查,包括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获得大量的微观调查数据;通过常规年度统计调查获得大量的年度、季度或月度微观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还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获得价格调查(包括CPI、PPI调查)、住户调查、人口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0.1%的人口抽样调查)等微观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还通过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获取微观调查数据。
许宪春强调,这些微观调查数据,政府统计系统,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一直在开发应用,不过这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学者们参与开发应用。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和制度上的不完善,学者们想开发应用这些数据存在许多困难,只有一部分学者通过与政府统计部门鉴定协议、开展合作研究等方式参与开发应用其中一部分数据,大部分学者没有机会开发应用这些数据。这就产生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方面,政府统计系统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大量的微观调查数据,这些数据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应用;另一方面学者们想开发应用这些数据,但其中大部分学者无法获得这些数据。许多发达国家就政府微观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作了长期探索,比如美国、欧盟、日本都以各种形式、各种方式向学术研究开放这些数据。即使不向商业机构、不向企业开放这些数据,但向学术研究开放这些数据,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他介绍,去年7月份国家统计局和清华大学签订协议,共建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让我在退休之后到这个中心去担任主任,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尝试就微观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建立一个平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带领一个团队,一是研究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是如何开发应用政府微观调查数据的;二是对国家统计局现有的微观调查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包括对各个专业统计的分类标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统计指标的定义、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及其历史上的变化情况进行梳理;三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中国政府微观调查数据开发应用提出建议;四是协助国家统计局起草微观调查数据开发应用试行办法,国家统计局通过认真研究和修改,并经过局常务会讨论,正式形成了《国家统计局关于逐步开发应用微观调查数据的试行办法》,明确了中国政府微观调查数据开发应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数据开放对象、数据开发应用的范围、方式、流程、组织实施等都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