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 洪:新经济使市场更竞争,也更垄断

  • 盛 洪
    2017-07-25   累计浏览:

 

 

谢谢张林,今天这个题目很好,因为现在很少有人讨论新经济下的垄断问题。这是从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当然也涉及到理论。实践总体的判断是这样,互联网时代出现一些交易平台,这些平台总体上带来了巨大的效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大家或多或少也都碰到一些负面问题,这个垄断问题我们一直在思考,但是相对来讲是比较次要的。因为互联网交易平台集聚程度很高,购买效率也很高,但是同时碰到一些问题,如互联网交易平台店大欺客的问题。也碰到过一些不高兴、不称心的事。例如我有一次使用艺龙订饭店,需要晚到一会儿,艺龙就说取消了,还恶语相加。然而我直接与饭店联系,饭店给我保留了房间,但艺龙竟然还记录为是它订的。这个互联网服务平台最后变成了一个对顾客非常不友好的平台。还有在淘宝上经常碰到一些问题,你向淘宝的申诉系统去反映,我申诉过两次,他告诉你三天内会有结果,三天之后也是不了了之,那个钱是很少的钱,你也就不愿意再花太多的时间处理了。还有一些价格问题也是存在的,比如滴滴与快滴合并后,现在这个价格比去年涨了20%以上,它不能利用讨价还价的机制,它的价格是垄断的,其实它在暗地里提升价格,比如提高低速费。按照经验判断的话,价格涨了25%那样的水平。

 

还有些平台,如阿里这些平台,也在不断地涨价。前些年阿里提高收费跟淘宝卖家是有些冲突的,卖家不满然后到杭州总部围攻大厦,到最后合理解决。这就说明平台定价是一对多的定价,所有大量的网店实际上是被动接受的。还有阿里的1688平台,这是一个批发平台,一开始的价格是1688元,以后就不断涨价,后来是3688元,之后又是6688元,价格不是双方谈判决定的,这是不是包含价格垄断的因素呢?

 

再比如说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打击和消灭竞争对手,这是腾讯曾经做过的事情。腾讯原来看到一个游戏比较好,就花钱去做一个类似的游戏,然后放到腾讯自己的QQ网上,立刻把原来那个游戏消灭掉,原来那个游戏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它那么大的到达消费者的通道,腾讯最大的优势就是它的通道。其实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这也是垄断行为和垄断现象,不能说不存在。

 

现在这样一些垄断问题对于经济学有什么样的启示?是不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是可以的。我初步思考了一下,用传统的垄断概念去理解新经济下的垄断,它其实有很多不同,我觉得最大的不同就是,可以说这么一个结论,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因素,但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垄断因素。因为垄断包括很多方面,所以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首先互联网空间是一个没有特定地理优势的空间,互联网上的某一点和另一点没有不同,但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中就有不同,比如在上海跟在戈壁沙漠当然不同,跟任何一个其它地方的县城地理位置不同,它的地理位置优于其它地理位置。但是互联网没有这个问题,它没有物理世界的特质使人凭借于此获得他的垄断地位,这也就是说互联网的竞争性。

 

但是同时互联网又有某种强化垄断的形态。因为互联网极大降低了交易费用,使得集聚程度极大提高。比如说我们说淘宝网有几亿用户,微信有七亿用户。但是现实的物理空间是怎么样的呢?原来我们研究过西单的城市功能定位,我们了解过西单,当时好像是每天三十多万人这样的流量水平,这已经很厉害了,在现实世界中,它是很热闹的商业中心。可以讲王府井也是这样,可以集聚人群达到多少万。而在互联网上,如淘宝网就是一个商业中心,但由于集聚程度大大提高,网络外部性也会带来极大的收益。这比现实物理空间更大的集聚程度,更多的网络外部性带来了更大的好处,也使得它的垄断性更高。它的规模巨大,它有一个巨大规模的交易集中点。这比一个较小规模的交易中心垄断性更强。这也解释了那些商家为什么离不开淘宝又恨淘宝,确实是这么一种情况。

 

还有一点呢,由于互联网,开一个店铺的启动资金大幅度下降,大家进入到互联网的成本很低。举个例子你想开一个商铺,原来你要在某一个商业街去租门脸房,那要花很多钱;而在网络平台上,成本肯定低得多。即使是交易平台,竞争者进入成本是低的,挑战现有平台的成本是低的。但另外一方面,由于刚才讲的已经形成的巨大的集聚度,非常高的市场网络外部性,极强的马太效应,导致新进入者的挑战难度更大。市场网络外部性所带来的收益,能够对抗新的交易平台的挑战。就是说即使你这个新的平台跟原来的平台的服务质量一样,你绝对打不过它;即使你新的平台服务质量比它还好,你仍在一定的范围内打不过它,因为它有很强的市场网络外部性。现在到淘宝上买东西肯定比到另一个新创的平台更好,因为有更多的商家,有更多的商品选择。

 

所以也就是说,互联网能带来垄断程度下降,也能带来垄断程度上升,我们必须很细的分析和思考这个问题。

 

再有一点就是,我们对竞争也有一个新的理解。刚才有个争议,三大巨头是不是要管制或者约束,但是你要想想十年前我们的巨头是谁?那时候不是这三个。那大家想个问题,为什么原来的三大巨头,原来的新浪、搜狐、网易三大巨头没有站稳啊,为什么十年就换掉了?你要想个问题,如果当初有人成立一个公司,还是以门户网站定义的话肯定打不过过去的三大巨头。但是新的一些公司把它们打败了,不是因为成立了服务完全相同的公司把它们打败了,而是另辟蹊径,暗渡陈仓,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奇兵。

 

孟昌:就是边缘进入。

 

盛洪:对,不是原来竞争的含义。腾讯一开始做QQ,积累了那么多注册用户,实际上就掌握了连接互联网人口的通道,然后它在边上做一件事,比如说我是装了QQ(不是说我多敏感,我女儿让我装我就装了),现在我看新闻怎么看呢,我打开电脑,QQ自动登录了,腾讯新闻就跳出来了。这样的话我肯定就不看新浪的新闻了,这很简单。它们之间所有的最重要的竞争就是接入的竞争。不是做门户网站的竞争,不是把新闻做得很好,把新浪、网易、搜狐网站上看新闻的人给吸引过来了,不是那样。我就是因为腾讯的新闻更早接入才看腾讯的新闻,新浪就是这样被击败的。

 

现在的互联网+可能就会有一些新的竞争形态,我们也在探索,最重要就是接入点竞争,谁要在你前面接入他就赢了,这是个通道问题,不是你提供服务的问题。我们知道在我们的电脑上曾经发生过竞争,360和腾讯,一开机两边就互相掐上了。这是接入竞争。

 

最后我讲讲管制问题,刚才有一个争论,管制还是不管制。我比较赞成杨培芳老师说的“新管制”,新管制的概念下就可以赋予无限的可能性了,就是不见得政府管。一个更垄断的组织管制不太垄断的组织,不会有好结果。政府就是最垄断的,而且是强制垄断,你不让它垄断不行。这样的垄断组织是更糟的组织,你用一个更糟的组织管制一个不怎么垄断的组织,这很荒唐。政府的效率更低,像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搞了多少年结果怎么样,有很多负面的案例。

 

所以我反对政府来管制,但是我赞成社会的管制,或者由消费者进行的管制。我觉得对管制首先还是要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总体来讲,互联网经济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利益确实是巨大的,现在所呈现出的垄断问题相对来讲小一些,虽然我也受到了一些损害,但是因为互联网给我带来了很大便利,不能不谈好的,或只谈不好的。我去国外旅行,通过互联网订饭店、买机票都很方便,这是大方向。不能因为一些小的问题就要对互联网进行垄断管制。

 

第二点,互联网不定会出现什么样的新的竞争因素使得现有的垄断优势被瓦解掉,这跟我们看到的一样,它可能会出现,你不知道从哪儿出来的一个竞争方式就把现有的巨头干掉了,你要稍微有点定力,不要匆匆忙忙去管制。所以你还是要期待这件事,不要简单的去管制。

 

再有一点,由于在互联网空间中的任何一点并不优于另外一点,就有一个含义,就是说这个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比传统垄断要差。它不像传统的垄断,依赖物理世界资源的特殊性,就能够继续维持它的垄断。我觉得这个词是不是很重要,就是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个概念,过去不太讲,但是在互联网世界要讲,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可能会差,它不会像传统的垄断那么稳定。这个时候恰恰是说也就存在竞争,我们也要依赖这一点。互联网中如果这种物理世界的垄断因素在减少,互联网中竞争的因素是什么呢,它更为纯粹,就是它的规则,就是它的服务。我觉得你是淘宝,你如果敢对客户有比较大的垄断行为的话,你哪天也会轰然倒塌。而事实上在现在中国,互联网的交易平台也很多,虽然有的很小,但是它们就是潜在的竞争者,它们在旁边看着,看着阿里或京东会不会犯错误。所以为什么说有些大的垄断者不犯错误,就是因为有潜在竞争者的等着看他们犯错误呢,这就形成某种压力,也使他们意识到他们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是那么强,所以他虽然表现为一个巨大的垄断公司,但是他不敢有那么多太过分的垄断行为,以至于他的行为像一个竞争企业的行为。

 

最后如果实在出现了那些垄断问题,比如刚才讲,像腾讯依赖于接入通道去打击甚至消灭竞争对手,那么这样的垄断不是不可以诉的,不是依赖于事先的管制,而是依赖于司法程序,司法程序在现在的市场中是存在的,所以这是可以想象和可以借用的手段。

 

最后是消费者的策略。上次会有个律师杨涛说过一个办法,他说假如有一个互联网公司你觉得不好,你就换它的对手去购买服务,我现在就是这么做的,我现在肯定不用艺龙了,我用途牛试试怎么样;我除了买电子书用当当,买其它书就到亚马逊,这是我的做法。如果大多数人这样做的话肯定产生很好的效果。谢谢大家!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2017618日在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新经济下企业垄断问题辨析》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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