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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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税负问题与税制改革研究报告

天则中国企业家研究中心课题组 2017-01-13 累计浏览

 

 

北京•201611

 

课题组名单

 

组长:李炜光 宁越

成员:贺蕊莉 李寒 李炜光 刘林鹏 宁越 庞凤喜 潘进 熊伟 杨小静  杨华 叶青 臧建文 张林 踪家峰 

主笔:李炜光 宁越 张林 臧建文

 

目录

 

1.引言  5

 

2.调研方案设计与实施       7

 

3.四省民营经济总体状况  9

 

4.四省问卷调研结果汇总  9

 

4.1 企业的基本税负情况      9

 

4.2“营改增”的影响   14

 

4.3企业家的税负感受  15

 

4.4征税程序和税费政策       18

 

5 座谈和案例调研中反映的问题         21

 

5.1偏重纳税人义务、漠视纳税人权利的问题  21

 

5.2重复计征和税种负担较重问题并存       21

 

5.3 “发票控税”和“营改增”制约部分企业发展并增加其税负 22

 

5.4 繁杂的征管规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 24

 

5.5 “五险一金”、“残保金”、水利建设金等负担问题较大   25

 

5.6 部分制造业企业“三角债”、税负和遭遇“抽贷”问题严重   26

 

5.7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严重  26

 

5.8税务部门的退税效率低占压企业资金  27

 

5.9民企的税收与其它待遇不公平       27

 

5.10征纳关系混乱问题         28

 

5.10.1 管理权模糊         28

 

5.10.2 执法者立法导致税务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与不确定的问题         29

 

5.10.3 检查权不明确问题    29

 

5.11税制混乱与征管不规范问题         30

 

5.12对产权安全的担忧         30

 

5.13 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和行政垄断部门严重扰动企业的正常经营        31

 

6. 面向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的一些        31

 

税制原则         31

 

6.1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       31

 

6.2同意原则  32

 

6.3无代表不纳税原则  33

 

6.4税收法定原则  33

 

6.5法治原则  33

 

6.6低税原则  34

 

6.7税收平等原则  34

 

6.8便利原则  35

 

6.9最少费用原则  35

 

7 面向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的一些税制改革思路         36

 

7.1 通过推动税收法定落实纳税人权利      36

 

7.2 适时制定税收基本法      36

 

7.3 轻税而非减税应成为财政改革目标      37

 

7.4在对当前房地产领域大幅减税的同时引入房产税       37

 

7.5逐步取消以票管税的征管模式       38

 

8 税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引入单一税改革         38

 

8.1霍尔的单一税构想  38

 

8.2我国的单一税改革原则  39

 

8.3总体构想  40

 

8.4个人工薪所得税的单一税制改革  40

 

8.5经营所得税制度改革       41

 

8.6配套改革  41

 

8.6.1取消全部增值税和营业税   42

 

8.6.2 其它税种改革       42

 

8.6.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42

 

9结语      43

 

“将整个社会比作生态系统,企业家便是森林中的树木,离不开空气、水、土壤等宽松环境,树木便会自然生长;当树木结有果子时,再缴纳税收,反哺大地滋养万物;不能还没有结果实,便要出现刀砍、虫啄、鸟食等破坏,或者刚刚结有两颗果实,其中一颗却被强行拿走。”

---一位被调查大连企业家的自喻

 

1.引言

 

民营企业发展的起落是中国经济走势的晴雨表,中国经济从20世纪70年代末直至不久之前大约三十七年的高速增长历史正是中国民营经济破壳而出并不断发展的历史,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发展空间基本上代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空间。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部门就是民营经济部门。民营企业立足私人产权,依托开放市场,践行契约自由,奉行责任原则。它们是产权主体,市场主体,契约主体,责任主体。能否保持民营企业的活力,其实决定了中国经济是否能够长远稳定发展。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最重要支撑力量。民营企业无论在净资产还是GDP贡献,纳税额、就业人数方面,几乎全面超越了国有企业,充分显示了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优越性。根据政府公布的最新数据,民营企业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民间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2014年每亿元总资产吸纳就业人数中,私营企业为238人,国有企业为14人,私营企业为国有企业接近16倍。民营企业的纳税贡献高于国有企业。首先,目前民营企业的纳税总额高于国有企业。2005-2014年,国有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从39.59%下降至29.33%;同时期,外资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从21.09%下降至19.24%;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从39.32%提升到51.43%,提高幅度接近12个百分点。其次,民营企业每万元净资产的税收贡献和利润均高于国企。2014年每万元净资产中,国有工业企业纳税963元,私营企业纳税1305元;国有企业净利824元,私营企业净利209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要的经济要素投入中,国有企业在土地、资金、人员等方面往往都较之民营经济获得了更多政策性倾斜,这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民营经济对于中国经济增长贡献的重要性。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最新研究,从2001年至201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高达120027.08亿元的名义利润总额中将共约149754亿元的应付未付成本和补贴(融资成本、土地及资源租金以及政府财政补贴)扣除,可从账面财务数据中还原企业的真实成本。如此测算,2001年至201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负,仅仅为-3.67%

 

近年来,中国社会转型加快,国进民退问题严重,内部矛盾激化,经济增长趋缓。政府将这种增长趋缓视为一种“新常态”。随着经济增长下行,财政保收增收压力加大,一些地方政府征收“过头税”问题和“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即“三乱”)问题趋于严重。而且“营改增”导致部分行业的企业实际税负增加,有悖于这项改革的初衷。

 

上述这些迹象对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而言不容乐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课题组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及其税负问题进行了调研,希望有助于向社会传达民营企业的真实状况和呼声,也希望有助于决策者作一番换位思考,站在民营企业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经济的现实,这个视角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转型非常重要。

 

特别是进入2016年以来,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了断崖式下降。一方面,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显著低于全部投资增速,另一方面国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月持续显著提升。具体而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7月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11694亿元,同比增长8.1%,创下199912月以来最低, 当时为6.3%。而同期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9149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1%,增速比1-6月,1-5月,1-4月,1-3月,1-2月分别回落 0.71.11.30.51.2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下降3.6个百分点。6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率只有-0.1%7月份显然更低,为 -1.2%。当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之所以仍然维持在一定的高位,其主要贡献来自于政府项目与国企,尤其是行政垄断企业。鉴于国有企业存在所有权主体缺位问题和“X无效率”问题,整个经济的总体活力实际上在恶化,在长远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竞争力。

 

本课题报告总结和梳理了全国东部、中部、西部与东北四市,即杭州、武汉、贵阳和大连市民营企业税负问题的调研结果,分析了现有税制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报告有助于我们从税负角度理解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什么出现断崖式下降。但是民营企业生存环境的恶化是多种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税负是部分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差的重要因素。民企的税负问题之所以重要,可以通过反证的方式得到说明:如果在经济下行时从税制改革角度(而非仅仅出台某个临时政策)实行减税或者全面推行低税模式,这不但可以为民企减轻实际上的成本压力,还有助于提振民企投资的信心和民企活力。而从税制改革角度为民企减税或者全面推行低税模式正是一项重要的供给侧改革,是当下的决策者需要考虑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而言,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承受一定的税负水平,但是加上社保费率问题、融资问题、债务问题以及经济周期的影响问题等等,就会使得民营企业无以为继。由此看来,民营企业税负不仅仅是一个反映其绝对纳税额的绝对概念,也不仅仅是反映税额占营业额、净资产或者净利润某个比例的相对概念,它也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其它企业成本的相对概念。不仅如此,成本更是主观的概念,不同于费用这种客观概念。这样看来,民营企业税负作为企业的成本,服从每个民营企业家的主观评价与感知。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视角出发去观察和考虑民营企业税负。

 

本报告的发现是,大多数民营企业感受到本企业税负较重,而且政府提供的服务与其税负不相称。无论是宪法还是其它法规政策,均体现了不尊重纳税人权利,只强调纳税人义务。无论是从个人权利保护角度,还是从保持民企活力、促进经济增长角度,均应该考虑推行一种彻底的税制改革,对民企实行制度性减税,甚至全面推行低税模式,尤其是单一税体制,即一种单一的低税率制。

 

正因如此,本文首先总结分析对我国四省的民营企业税负调研结果,然后提出面向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的税制原则,再提出面向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的一些税制改革思路,最后提出一种较为具体的、有点“空想主义”的单一税改革方案,供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考虑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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