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左与中右护旗的立宪时段

主讲人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领域:法学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论坛实录

[第543期]

中左与中右护旗的立宪时段

时 间: 2016-02-26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董彦斌

主持人: 张曙光

评议人: 高全喜、郭相宏、江溯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实录

 

 

张曙光:

 

今天是天则所543次双学讨论会,董彦斌博士去年出了一本书,书名是《现代法政的起源:1900——1919》,这本书去年法学排行榜排名第二,讨论的是本世纪初中国立宪问题。对这个问题高全喜教授也有研究,写了文章。中国100年过去了,这方面进步不大。董彦斌博士今天的题目是《中左与中左护旗立宪的发展》,历史是很有意思的,回顾历史,也看看现在,也许会得到很多启发。下面欢迎董彦斌做报告。

 

董彦斌:

 

非常感谢张曙光老师邀请来到天则所。今年年初,天则所的新年期许论坛上,我曾说天则所是当今世界最伟大的学术机构之一,今天我愿重申这句话。我相信,一百年后,我们的后辈对此会有更坚定的共识。中国有许多知名大学,假如少一所,应该对时代和中国的影响不会太大,最多对某个区域有点影响。但是少了天则所,就少了某一个海域的灯塔,这个时代的学术和学人的心,将为之黯淡。我是天则所的老人,自己离开了天则所,但是心永远在这儿,而且这种敬仰之情,在现在这样的环境里也越发浓烈。来参加天则双周,特别容幸,我想起了两位已故的先生,一位是李慎之先生,一位是杨小凯先生。他们在双周的讲座,我都在现场,尤其是李慎之那一次,李先生在天则做完了讲演不久就去世了,在天则那次活动也接近李先生最后一次面对公众的公共活动。李慎之和杨小凯都不是法学家,但是在他们快要告别人世的时刻,都高度关注宪法和自由的问题。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自由为魂,宪法为骨”,如果说二十世纪前期也救亡压倒了革命,那么,二十世纪末期以来,觉醒的知识分子无不对不自由和反宪法感到愤怒。无不认为优质宪法生活与自由状态才能为公民提供最好的生存平台。

 

今天的题目,则如我近期关注的那样,回到100年前,但我不想把它做成一个证明性的话题,而想做成一个随谈式的话题。

 

一、前立宪时段:立国与立教

 

首先我想说一下立宪时段,高老师出了一本书《立宪时刻》,在一个月以前,我自己用的也是立宪时刻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又有高老师的新名著摆在这,已经成立了。后来我想立宪时段可能比立宪时刻来的更准确,至少在字面意思上是这样,我仅仅从汉字的一般理解的角度,我想用立宪时段表述。因为在汉字里,似乎时刻指的是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但在历史的长河里面,”时刻”也许可以变长,我想我们还是可以置换成时段的。

 

我把立宪时段放置在中国历史上三个大分期的视野内来看待。这也算是我对中国历史的重新解读。解释一下,立宪时段这个词,很多学者称之为立宪时刻,我自己也这么用,但是,近来我想,我们没有必要挑战词语的固定含义。时刻就是时刻,在汉语里所指的基本含义不会超过一天,但是,立宪不可能是一天能完成的事情,除非我们把通过宪法的那个瞬间称之为“立宪时刻”。但是,这又和学者们对立宪时刻的界定完全不同,所以,我想返璞归真,就叫”立宪时段”。

 

第一个大的分期,是立国时段,我界定为尧舜的统治时段。此后中国正式进入国家文明阶段。第二个大的分期是立教时段,我界定为秦皇汉武早期时段。此后中国正式进入儒家文明与中央集权融为一体的阶段。第三个当然就是立宪时段。20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属于这个时段。有意思的是,立国时段,距今四千年左右。立教时段,距今两千年左右。我这里的分期,是以两千年为界。希望立宪时段开启的新模式,在中国也能适用两千年。两千年以后,中国人可能都不在中国这片国土生活了吧?会不会迁居到月球去了?

 

立国时段,解决的是共和建国问题。有了炎黄革命之后的尧舜执政,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大国的模式就这样确立下来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立国时段,很显然,中国是不是一定会成为后来的中国都很难讲,像中国这么一大片国土,这明明是一个洲的体量,放上十来个国家都不是问题,朝鲜半岛不就是两个国家吗?有了炎黄的革命和尧舜的执政,初步理顺了神人关系、中央权威和地方部落关系、权力交接模式,将诸神逐步抽象为自然的天道,把松散的部落改造为国家的地方政府,确立了从禅让到继承的当时的体制。这个国家才算是正式维续下来了。王国维曾说,制度之变,莫剧于殷周之际,那指的是国家定型之后的变革。在我看来,最早的变革恰好来自龙图腾的确立与尧舜的共和建国。

 

立教时段,解决的是央地关系、政教关系、家国关系问题。从尧舜到夏商周和春秋战国的变迁,我们有个固有词汇,叫”先秦”。而秦汉则意味着法政体制进入了新时期。秦汉确立了清晰而森严的央地关系,又经过重重中央外派的监察官员转换为地方长官,如刺史之类,使中国的央地关系迥然不同于别国。秦汉确立了互相拱卫的政教关系,令儒家与被其论证的普遍王权融为一体,截然难分。秦汉确立了儒家伦理之下的家国同构。立教时段之后,其他文明形式尽管在军事上入侵中国,却又被这种意识形态和理念所同化。立教之后的政体既形成了较好的文明状态,又制造了立宪之难以撼动的难题。

 

立宪时段,解决的是公民和政府关系问题。

 

正因为立宪时段解决的是公民和政府关系,则面对立宪时段,我们可以把当时的精英人群做一种划分,站在政府这一边的,我们称之为左;站在公民这一边的,我们称之为右。

 

二、立宪时段的”中左”与”中右”

 

正如人们通常的做法,我把”中间偏左”和”中间偏右”简称”中左”和”中右”。在以往,清末的”中左”被称为改良派、立宪派,”中右”被称为同盟会中的稳健派。

 

我这里所说的清末的”左”派,不是西方原本意义上的左派,并不以崇尚平等和公正作为诉求。要说这个原生意义上的”左”派概念,可能太平天国和义和团更接近。当然,太平天国与义和团相比,义和团更不系统,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理念。太平天国与义和团这类型的极左派和中左派,不是本文在这里讨论的对象。我这里所说的清末左派,是满族贵族集团和官僚集团。前者以血统为号召,认为他们天生具有统治中国的唯一资格,也享有攫取巨额利益的自然而然的浩大权力。对所有侵犯其特殊利益的改革举动,他们都视为挑衅。后者以权力为追求,又对皇权之下的几千年的旧秩序和儒家义理有强烈的文化认同。这两种力量中的不容置疑的强势者,就是极左。他们对戊戌变法的激烈主张怀有敌意,对清末新政颇为不满。对中左和中右,他们都嘲讽为书呆子、盲目崇拜新学的反叛者、没有实力和资源的理想主义者。对极右,那当然是格杀勿论。

 

我这里所说的右,也不是西方原本意义上的”右”,并不是在自由和权利语境中的右。就混沌的方面看,这场革命的民生部分,平均地权部分,是通常意义上的左还是右?中华革命党和北伐,其中的左右也不好界定。事实上,就当时的右的力量来说,以暴力推翻清廷,发扬民权,并没有多少基于公民教育的民间基础。那么,这其实就成了一场胜利以后才能推进真正意义上的”右”的革命。但是,无论如何,强烈要求改变满族特权和官僚集团的权力现状,还民权于民众,这的确也是一种”右”。而以暴动方式求之,绝对与满清政权不共戴天的,自然是这个意义上的极右。

 

显然,就三个根本分歧,即清政权是否应当继续存在、满族贵族集团是否应当维持旧的特殊利益、旧的帝制模式是否应当维持来说,清末的”左派”和”右派”的分歧判如水火。而双方各自走上极端,也有互动成分。左侧的势力如果不是过于强悍,则右侧未必会兴起并大行其道。右侧如果转向中右与极左虚与委蛇,则极左未必就不肯在适度压力下让渡部分特权。可是,这里出现的博弈是事实上不妥协的博弈。对于极右来说,即使清末新政在事实上展开,各地地方议会开始筹划,他们也不会停下革命的步伐。

 

我们在左和右之间看到了中间派。中左属于左,在大的方向上,中左在清末的基本设计就是又承认帝制,又推进宪政。中右属于右。中右虽然在根子上不认同清帝和帝制本身,但强调缓推翻,勤建设,与中左的公约数可以说比与极右的公约数还要大。

 

在这里我们看到,”中左”和”中右”大有共同渊源、共同见解和共同诉求。”中左”和”中右”既分别属于”左派”和”右派”,事实上又是”中间派”的两个分支。事实上,在清末,这个中间派,就是宪政派。

 

三、中左故事之戊戌变法平反记

 

18981010日,是光绪二十四年农历八月二十五日,这是北京快到深秋的日子,空气和政治空气都是一片肃杀。历史上著名的“百日维新”结束不久,就像六十年之后的“反右”一样,前段时间才因为政改而颇为兴高采烈的一群人,此时不仅阴云密布,而且提心吊胆,谁知道前几日“六君子”处决之后,下一个是谁?

 

一位年轻人,这天万般苦痛,告别北京绳匠胡同他自己的家,与两三亲友自北京经西安向四川绵竹而去。这一程,他们的使命,是扶送年轻人之父的棺柩回乡。

 

两天前,年轻人收到了由父亲好友转来的一位大人物的电报:急!致北京,骡马市的某店转乔先生,肖岩到北京了吗?思永扶送棺柩何时出发?如果需要经费,请告知。湘水生波,是何故也?

 

肖岩,叫杨悦。思永,就是我们这里说的年轻人,叫杨庆昶。来电报的大人物,就是湖广总督张之洞。年轻人的父亲、棺柩之中的逝者,就是前几日被处死的“六君子”之一——杨锐。湘水生波,按照历史学家茅海建的解释,不仅指秋日的湘江波浪,而且指陈宝琛在大政变中被免职之事。其实,就是在一个多月前,陈宝琛才保举杨锐担任了地位极端重要的军机章京一职。

 

两个多月前,杨锐和弟弟杨悦,才刚刚失去了一位亲兄长,那就是在四川酉阳任职的杨聪。那时,杨锐出京奔丧之情急切,却也是张之洞的多封电报劝阻了他。张之洞在823日的电报中说:去酉阳扶棺柩之事,先由杨悦办理吧,运到涪陵的寺庙中。到冬天时,你再回去办理不迟啊。如果一定想回去,那你需要多少经费呢?请一并告知。

 

正是张之洞的电报留住了杨锐。随后,杨锐很快得到军机章京的任命,成为光绪新政的领头羊之一。也正是在这个职务上,在他的最深度的参与中,戊戌变法经历了从峰顶到谷底的转变。最终结局是:他被迅速处决。

 

如果杨锐当时和杨悦一起赴四川处理兄长丧事,他未必会死。而现在的情况是,刚刚办完一位哥哥丧事的杨悦,接着在办另一位哥哥的丧事。至于杨庆昶,他在为父亲的去世难过昏迷之余,可能还有一丝后怕。因为就在1898924日,父亲被捕的早晨,杨庆昶和杨锐的学生黄尚毅也同时被捕了。还是杨锐急切地对前来执行逮捕任务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应考的读书人,并未参与政事,有必要拘捕吗?杨庆昶和杨锐这才险中获释。

 

至于大人物张之洞,当你看到在晚清地位如此显赫的这位督抚如此频繁地劝留杨锐,又如此关心杨锐后事,你就知道二人关系必然非比寻常,他怎会不因为杨锐的猝死而深深震撼和难过?

 

像一系列电影镜头一样,张之洞的慨叹、陈宝琛的愤怒与不安、杨悦的愁眉紧锁、杨庆昶的哭泣与惶恐,之后是一辆灵车,消失在从深秋到冬天的“以手抚膺坐长叹”的蜀道上,标志了戊戌变法的黯然收场。

 

13年后,又是秋天,杨庆昶凝重而坚毅地站到了北京街头。这是1909年,宣统元年。这时,13年前的那些当事人们都发生了大变化。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已于1908年去世。13年前被革职的陈宝箴更早于1900年去世。张之洞正在病危中。而慈禧和光绪发起的修律和宪政运动,正在逐步推进。杨庆昶站在紫禁城西边,西单附近的都察院门口,郑重地递交了他的一份申请文件,同时又递交了一份更重要的历史文件。杨庆昶要求把1898年父亲被处决一案平反昭雪,并递上了千年后仍会被历史学家和关切中国政治走向的人高度关注的文件——光绪皇帝写给杨锐的手诏。

 

杨庆昶说:父亲当年被捕后,我以为只要朝廷澄清是非,他就会被释放,谁能想到他被迅速处决?!父亲死时,我惨痛昏迷,真不知如何是好。父亲的学生黄尚毅对我说:杨老师忠诚真诚,在官方,有对上的奏折文件;在私交,有各种家信,他日定能据此呈请还他清白。但是手诏关系重要,日后应当上交中央。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必须把手诏秘密谨慎藏好。于是,我和黄尚毅当月就即扶柩返回四川。一路上霖雨积雪,所重者,只有先皇帝手诏和故父一棺!

 

“今十三年矣!”杨庆昶说。本来,当年与父亲同时遇害的共是六人,这才有“六君子”之说,在中国史上,这几乎是唯一的一提“六君子”就能想到的六个人,就像20世纪30年代的“七君子”一样。可是,杨庆昶接下来却没有提六个人同提,而只提了唯一的名字,这就是四大章京之一的刘光第。今十三年矣!杨庆昶接着说,惨念故父生平志行,只和刘光第交往很深,此外并无苟同的同伴。父亲生平治学和言行,和刘光第同其本末,而张之洞先生在山西、两广和湖广担任督抚时,也都非常了解。到现在,父亲所受领的先皇帝手诏,如果一直藏在我家中而不缴送朝廷,这对不起先皇帝在天之灵。我父亲的拳拳臣节,所图仰报先皇帝于万一者,当时奏折也一定能够证明。基于此,我约了父亲的学生黄尚毅,持先皇手诏来京,肯定都察院能够代呈中央,以光先皇帝圣德,并奏请昭雪父亲的冤案。

 

都察院京畿道的御史收下杨庆昶的申请和呈交的光绪手诏,交给都察院台长,台长奏请朝廷交给国史实录馆。折子上去之后,朝廷必然感到棘手的困扰。不管是光绪帝真的给杨锐写过一份内容隐秘而尖锐的手诏也好,真迹在此;还是13年前事涉帝后关系和政改方向的大案,当事人提出平反,这都是让领导人极其左右为难的事情。摄政王就此事询问了71岁的庆亲王奕劻。奕劻的建议是,手诏还是不宣布为好,也不要存在实录馆,先搁置一下,以免九泉之下的慈禧太后伤心。至于为杨锐平反之事,涉及对戊戌政变的既定评价的改变,也相当敏感,还是先不碰为好。

 

奕劻给出的是拖字诀。可是,两位青年官员,在督察院任职的赵熙和在大理院任职的王式通,却都抄录了光绪的手诏,有人还照了相,手诏就这样开始在外面传播。戊戌政变自是名案,而光绪又给遇害的杨锐写过秘密手诏,这样的新闻,有足够的传播力度。那么,传播归传播,光绪手诏会由官方发布吗?杨锐的案子能平反吗?朝廷下一步到底怎么打算?看似中央毫无动静,此时的杨庆昶心里不免焦虑。而从杨庆昶申请书内容来看,他又为什么只写了父亲和刘光第一个人的交情呢?

 

想来,1909年的冬天,这些问题萦绕在北京以至于全国的政界。

 

杨锐之子杨庆昶申请为父亲平反,这件事需要勇气,需要对时局的缜密思考,需要对时局主流政治理念的精准把握,需要智慧。

 

首先,杨庆昶把这件事提起的时间,选在了光绪和慈禧去世一年之后,就很有必要。尽管戊戌变法失败后,没过三四年,清廷已经积极向世界靠拢,在立法和宪政方面有较大举措,但戊戌年的事,由于事涉光绪与慈禧的矛盾,还是属于极大的敏感话题,较难讨论。在帝后去世一年之后,敏感话题渐呈平缓,此时提起,就能基本照顾到先帝和先太后的颜面,营造一种表面上的和谐状态。

 

其次,直击敏感事件,而又选准只为自己的父亲,同时政治主张又较为稳健的杨锐平反,涉及面较小,这就有助于平反的推进。这算是一种策略,也代表一种政治建议。

 

再次,公布“手诏”,石破天惊,真相大白。这份手诏这可以说是揭秘历史真相的最高级文件。基于这份手诏,几个真相得以呈现:

 

1)光绪推行新政初有动作而遇困扰时,最信赖的新锐。是杨锐,而不是康有为等人,成为光绪选中的密诏受领者。为什么是杨锐呢?根本原因在于杨锐是张之洞的门生,也可以说是张之洞在北京最重要的代理人之一。张之洞有一套改革主张,康有为有一套改革主张,二人同倡改革而互不相容。选择杨锐,意味着光绪在改革的内容和步骤安排上向张之洞倾斜。

 

如果我们再看看光绪手诏的内容和杨锐审慎思考后对光绪的答复,就更能看清这个真相。光绪说:近来,我注意到太后不想放弃那些老迈昏庸的大臣,而选择英勇通达之人,也不想彻底变法,我几次进谏,她意志坚决。我深知中国积弱不振,非退此老耄昏庸之大臣而力行新政不可。但目前若强力行之,朕位不能保。你与刘光第、谭嗣同、林旭等详悉筹议,必如何而后能进此英勇通达之人,使新政及时举行,请写好建议,供我选择施行。结尾之处,光绪写到:“不胜焦虑之至!”光绪手诏的核心是他在如何选拔新人的问题上充满焦虑,让杨锐牵头想办法,杨锐审慎思考之后,回答了三个意思,第一个意思,太后把天下授给皇上,要考虑顺着她意思来,推进太难时,不宜固执己意;第二个意思,变法要有先后顺序;第三,进退大臣,不必操之过急。

 

以光绪对变法先锋康有为和老成封疆大吏张之洞的了解,一定知道,以康有为之激昂刚猛,如果问计于康,得到的建议就很可能是猛烈推进,不畏艰难,且不排除与慈禧正面冲突。但问计于张之洞的代理人杨锐,就可能得到较为温和的建议。杨的答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这一点。杨锐的意思,一是要减少光绪的焦虑,二是建议光绪既要有改革信心,又要处理好与慈禧关系,还不能操之过急。这就是典型的稳健派主张。假设慈禧没有收到袁世凯武装政变的密报而雷霆震怒,那么以张之洞、杨锐为代表的当时的稳健派就有可能协助光绪既理顺帝后关系,又按顺序推进改革,“百日维新”也就可能变成“千日维新”。

 

2)既然光绪最信任的是杨锐,而且手诏也下给了杨锐,那么,康有为多年以来宣传的他与光绪的亲密关系,以及康有为展示的康版手诏,也就存疑了。在这个意义上,杨庆昶的申请书,就是在还原真相的同时,向宣统年的“新政进行时”再次提起杨锐的稳健建议,并重点展示杨的稳健与康的激烈两种风格的不同。这既是要还历史以公正,还要向当代进言。为了择清父亲与康有为的关系,杨庆昶特意写到父亲与同为稳健派的刘光第的相似性。而回避了与康有为来往较多的谭嗣同和林旭。

 

3)既然光绪手诏的真实内容是帝后在老人新人的选用上意见不同,而光绪是想在推进新政、选拔新人的同时处理好同慈禧的关系;既然杨锐的答复是“不要着急,慢慢来”,则光绪与慈禧的关系是否到了谭嗣同夜访袁世凯要求出兵的紧张程度,更值得怀疑。作为光绪手诏里提到的第三个人谭嗣同,他与康有为是经过的怎么样的“推演沙盘”而得出策反袁世凯的结论,这个历史真相,目前的研究还不甚清晰,但是,可以确信的是光绪下手诏时,更多的是着急,还达不到对慈禧的憎恨,也看不出慈禧对光绪有的狠心,看不出刽子手的屠刀已逼近了六君子。由此似可想见,反而是谭嗣同夜访袁世凯和袁世凯举报,促成了帝后关系可能的恶化,并促成了政治理念、政治派别都有不小差异的“六君子”之死,斩断了刚刚起步的改革。杨庆昶的申请书,展示了帝后关系的可能的真相,与康有为等人长期以来的宣传大为不同。帝后的矛盾可能没那么深,这就有助于当时改革共识的塑造。

 

杨庆昶展示的手诏和提起的申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与时局的相关性也显而易见。年轻的杨庆昶是经过缜密思考提起申请的,其出发点一定是对朝廷负责而非“捣乱”。但朝廷却沉默了,这种沉默,终于引起政治精英的正面表态。

 

进入宣统二年,也就是1910年,当杨庆昶写给都察院的申请书数月乃至一年都得不到反响时,资政院六十岁出头的老议员陈宝琛着急了。陈宝琛向其所在的资政院提起了“奏请宣布杨庆昶所缴景庙手诏并昭雪戊戌冤狱”的提案。撰写这份文字,成为陈宝琛一生最光彩和最值得被历史记忆的时刻之一。

 

1910年,资政院议员陈宝琛为平反杨锐案,确实下了功夫。陈宝琛先为杨锐之事做了背景上的澄清。在陈宝琛写的提案里,戊戌变法不是人们说的帝后反目的样子,而是两位一体:慈禧是“顾念人心,慎重变法”,光绪是“承志不违,委曲求全”。至于杨锐,在陈看来,属于协调帝后关系的关键节点人物,杨在推进改革的问题上,力主“踌躇审断”,总是想能有个万全之策。这么一个人,“岂有感激知遇而反悖逆,自甘为危害两宫之举者?”陈宝琛也讨论了戊戌和预备立宪的历史脉络关系。戊戌变法是预备立宪的先声,在预备立宪逐步展开之际,人们不能不对描绘了变法图强蓝图的戊戌之失败而哀惋。

 

接着,陈宝琛又提出杨锐案在程序上的重大问题——本案无判决书。尽管后世也有历史学家指出,慈禧只杀了六个人,比起专制王朝动辄灭族的大杀罚,似还有些宽容精神,可毕竟这是在新刑法理念逐步拓展的宣统二年了,对无判决书就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事例,多少能引起法治主义者的共鸣,尤其能是在资政院的法律背景同仁中引起共鸣。

 

进而,陈议员又把杨锐案推展到所有戊戌被罪人士身上,他的结论是:不下明确文件,把杨锐之子杨庆昶提交给中央的光绪手诏公布,不能显出光绪皇帝对百姓仁爱和对慈禧孝敬的真实状况;不援引光绪手诏,昭雪戊戌案被罪诸臣,不能服人心而振士气。他本来只在资政院做了提案,为了求得社会支持,又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了提案全文。

 

经过资政院议事小组讨论过之后,陈宝琛又加新内容,主张参照1901年许景澄平反的事例来处理戊戌案。1900年,吏部左侍郎兼管学大臣,也即教育部长许景澄对中央处理义和团事件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见,认为中外都没有进攻和杀戮外国驻华使节的先例,引起慈禧震怒,随后对许景澄处以死刑。但是第二年,在光绪上谕中,已被处决一年的许景澄却官复原职,这已经属于平反之举。到1909年,新一届政府更对许景澄加了新的谥号,表示了进一步的昭雪。援引历史影响较小的许景澄案作为先例,陈宝琛这样的写法属于“技术流”。

 

在杨庆昶、陈宝琛的等待中,戊戌案终得在资政院全院讨论。191113日,资政院第一年常年会第34次会议。议员汪荣宝就陈宝琛的提案做了主旨发言。汪荣宝指出:“(光绪皇帝)这个手诏虽然没有奉旨宣布,而外面人都已知道,且有用照片照出来的,大家看见的亦很多。……这个手诏的内容是对于杨锐所说的变法一时有困难的事体,叫杨锐能够想法子,去了窒碍,做个条陈。当时杨锐条陈说变法要有次序。这样来看,德宗景皇帝的手诏的确是因为变法不可太急。而戊戌这一年,外面传闻异辞,有许多不实不尽的地方。可见戊戌党员不能不算冤抑。现在如果宣布杨锐所奉的手诏,使天下咸晓然于当时的情形,并知道当时六君子所做的事情,所条陈的意见,也可以同时昭雪。……若能由本院上奏,得将一切党员恩赦,不独对于立宪前途大有关系,而德宗景皇帝之一片苦心亦可大白于天下。”汪荣宝同日在日记中也心情激动地记下一笔:“今日预备立宪实发源于此,将来吾人生息于立宪政治之下,皆景皇帝之所赐,当永永不忘。”资政院议员们多数通过了为戊戌党人平反的议案,汪荣宝在日记中不免心情愉快地写到:“众大欢迎!”

 

这样来看,191113日无疑是戊戌案平反的里程碑性日子。可是,合并讨论的另一个提案却又让戊戌案的平反蒙上了另一个技术难题。

 

经过资政院议员的提议,被要求与戊戌案合并讨论的提案是罗杰议员的“请赦国事犯罪人员案”。做主旨发言的议员长福指出,“在罗议员意见,戊戌党人虽然得罪朝廷,但是立宪时代,照各国的体例,都有赦国事犯的事情。如日本明治二十三年特允议员菊池侃二之大赦党人可为先例。”假使话说到这里,那么这个提案和陈宝琛的提案倒无太大不同,只不过杨庆昶和陈宝琛走的是体制内话语路线,强调杨锐无罪,主张按清廷的既往做法来平反,而罗杰走的是普世主义路线,强调就算杨锐有罪,也应该在立宪背景下对政治犯予以特赦。

 

可是,接下来议员长福的发言就开始较为猛烈了。他指出,所谓特赦,不是说杨锐有罪,也不是说杨锐本来就无罪,而是“到立宪时代,宗旨与政策相同,便是无罪之人”。进而,那些正在各地跃跃欲试和子弹上膛的革命党人,“这班人虽与戊戌党人的宗旨不同,不能与戊戌党人相提并论,但这般人因政治腐败,立宪无期,铤而走险,其行为虽可诛,其用心亦可悯的。如果单赦戊戌党人,而使革命党的人于恩赦无一点希望,或激起激烈手段,要非中国之福。”基于此,这个提案的主张是把戊戌党人和革命党人同归为“国事犯罪”,分出轻重缓急之后全部予以特赦。

 

语出惊人的议员黎尚雯更现场直斥政府:“现在政府假立宪之名而行专制之实,有意隔阂,以保不负责任之禄位。”本来,平反杨锐——平反戊戌案——赦免革命党人,已经是层层累加的目标,黎尚雯的激烈言论,更把温和的平反变成了对执政当局的严词斥责。这种激烈言辞或遭来主政者的反感和反弹。事态发展至此,杨庆昶和陈宝琛费尽心思的磨平帝后创痕、摘开温和激进关系的文字,被新的激烈派给抵消掉了。假如只是戊戌案的温和平反申请,当时的执政当局可能就在资政院的催促之下办理了。但是,层层加码带来的是当局的进一步犹豫不决。

 

当局终于永远失去了一次“传播正能量”的机会,没有以朝廷的名义宣布戊戌案平反,没有在政权的最后日子做一件垂于史册的事情。十个月之后,以至于十数个月之后,这个政权也就不复存在了。

 

纵观戊戌案平反的全过程,最可欣赏的是杨庆昶和陈宝琛、汪荣宝这三个又稳健,又有技术能力,又深具历史正义感的人。可惜的是,在清廷执政当局的纠结中,稳健派总是得不到大市场。反过来说,激烈派也有激烈的道理,赦免全部革命党人,虽说冒天下之大不韪,但在当时确实可以救世。对此,清廷又缺少包容接纳的勇气。说到底,清廷中央的要员,体会不到1900年四川官员赵藩写的那句著名联语的深意:“不审势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四、中左故事之《钦定宪法》夭折记

 

1911年的春节,北京是在厚可盈尺的大雪中迎来新一年的。这天,民政部左参议,同时在宪政编查馆和修订法律馆都兼了重要职务的汪荣宝,像往常一样早起洗了冷水浴。

 

尽管和家人做了迎节的游戏,但这位三十出头的年轻高干的心情不能不与他正在参与的国事连在一起。就在此刻,东北的哈尔滨等地正在经历一场浩大的鼠疫。从1910年冬季开始蔓延的这场劫难,曾日亡200余人。七天前,曾夜宿崇文门一酒店的旅客,在协和医院医治无效死亡。灾难面前,清廷拟设立防疫事务局,订立防疫法规,以制度防疫,但这些制度建构指向未来,面对眼前的凶猛疫情却束手无策。汪荣宝承担了订立防疫局官制和防疫法规的职责,不能不深感忧虑。

 

就在东北同胞蒙难的灰色调里,汪荣宝被委任为清廷宪法的协助起草人之一。名为协助起草,实际上,他和学部侍郎、前驻日公使李家伦是主要执笔人。

 

1908年,清廷发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但这只是“大纲”,其中多是原则性规定。颁布大纲的同时,清廷又宣布9年为期,到9年头上正式颁布宪法。随后,在挺宪派的呼唤声中,1910年,决定提前颁布宪法,清廷将正式宪法的起草提上日程,认为“钦定宪法,为万世不易之典则。现在提前筹办宪政,亟应首先纂拟宪法,以备颁布遵行。著派溥伦、载泽充纂拟宪法大臣,悉心讨论,详慎拟议,随时逐条呈候钦定。”溥伦为资政院总裁,是为议会负责人。载泽为度支部尚书、筹办海军事务大臣,也是几年前“五大臣出洋”的首席宪政观察家。

 

清廷任命之后,屡以机密和严格保密来要求新任命的纂拟宪法大臣溥伦和载泽。越保密,也就是越重视。溥伦和载泽深感责任重大,二人“受命以来,迭经公同商榷,窃以为宪法为治平之絜矩、法律之渊源,只言片字,关系大局,非精研法理,参以国情,不能轻事纂拟。”为做好宪法起草工作,给宪法加油,溥伦和载泽精心挑选助理起草人、执笔人。他们指出:“臣等才识疏庸,肩兹重任,草创讨论,首在得人。自当慎举贤人,集思广益,以期仰副朝廷郑重宪典之至意。惟协同纂拟,责任匪轻,适当之才,一时颇难其选。”

 

在他们看来,优秀的宪法执笔人,必须有见识、有学识、有胆识,还要有经验,甚至还需要有名气,而又不能是虚名。在这种复合要求下,陈邦瑞、李家驹和汪荣宝进入了他们的推荐名单,反而另一些精英,如宪政编查馆的另一位名人杨度未入其列。溥伦和载泽请示说:“见闻过隘,既恐贻杜撰之讥;学识稍偏,又徒持难行之论。倘谬采虚声,轻易推举,恐不能收指臂之效。臣等甄择再三,查有度支部右侍郎陈邦瑞、学部右侍郎李家驹、民政部左参议汪荣宝志趣纯正,学识淹通,历经襄办要政,颇著成绩,臣等深知。”清廷采纳了两位改革派贵族的意见,对三位官员做了任命。陈邦瑞此年56岁,此时担任度支部侍郎,是为载泽在度支部的副手,属于老上下级,有入选的重要渊源。李家驹40岁,为前驻日公使,选中后迅速被任命为资政院副总裁,可以说朝廷在重点培养。汪荣宝这年才33岁,入选更显优秀。

 

1911320日,汪荣宝在自己的日记里郑重其事地记载了自己被选为助理起草人的神圣感:“自维浅薄,何敢当此重任?用逾其量,不胜懔懔!”他的上级、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则在听说了汪荣宝入选的消息后,告诫他务必谨慎秘密。汪荣宝特意为此四字加了日记中极少用起的着重号,表示慎重而诚惶诚恐的心态。328日,溥伦、载泽、陈邦瑞、李家驹、汪荣宝召开了五人会议,从晚上七点开到十一点,是为五人宪法起草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1911415日,宪法起草小组开始在武英殿办公。这一天,汪荣宝改了一首旧诗,道是:“瑟瑟春寒袭锦裘,携君同上最高楼。”我们能想到,在过去的六七年里,清廷一直在筹备宪政事宜,宪法大纲的公布虽然激起反对之声,以至于资政院的议员黎尚雯公然在国会会议上批评“现在政府假立宪之名而行专制之实”,但是,毕竟,等了这些年,人们,尤其是怀着宪政理想主义的人们,还是在期盼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到来。汪荣宝以33岁的年龄,入选5人起草小组,怎能不是令人深感光荣的“同上最高楼”呢?

 

在清廷的新计划里,即将到来的“宣统四年”,也就是1912年,将是宪政方面的收获之年。在他们的筹划里,1912年将颁布宪法,宣布皇室大典,颁布议院法,颁布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院议员选举,确定预算决算,设立审计院,实行新刑律、民律、商律、刑事民事诉讼律。宪法颁布的时间既然已经设定在1912年,则三位助理起草人,尤其是主要执笔的李家驹和汪荣宝,必须在1911年春秋之间快马加鞭完成宪法起草工作。这样,如果我们抽离了1911年的现实,一定会觉得李家驹和汪荣宝就像美国宪法的那群制宪者们和日本宪法的起草人伊藤博文一样,在“立宪时刻”充满了历史人物的自豪感和干劲儿。可是,且慢,请从天空回到地面。

 

还没有到来的1912年,清廷颁布宪法、召开国会的理想极其丰满;已经到来的1911年,现实却很骨感。就像汪荣宝在诗里讲的那样,虽然上了最高楼,却又有“瑟瑟春寒袭锦裘”。当他们在紫禁城里的武英殿蘸墨写作时,东北的鼠疫依然在侵袭着民众,汪荣宝依然在兼管着防疫制度建设事宜。这表明,清末的新政虽然看上去很美,却还没有落在基层的地面。基层的制度之渴和现实之痛,并没有因新政的推进而满足和缓解。

 

更重要的是,1911512日,着手宪法起草一个多月后,汪荣宝看到了“革命党徒由长江一带纷纷北上”的消息。这天晚上,汪荣宝读了西晋陆机的句子:“惧万民之不服,则严刑峻制,以贾伤心之怨。”当他看到“众心日陊,危机将发”这一句时,他的感受是“怵心刿目,为之怃然”。汪荣宝不是书呆子,他知道,他接受了宪法起草任务的1911年的春天,是寒冷的、骨感的、伤感的,是水面不静而水下尤其动荡的。

 

可以说,在1911年的光荣的“立宪时刻”,正在起草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宪法和第一部君主立宪制宪法的汪荣宝等人,处在前狼后虎、上下交困的夹击当中。

 

问题出来了,清廷的预备立宪不是已经启动好几年了吗?难道新政不就是扫除障碍的改革吗?怎么障碍还这么多呢?

 

问题就在这里。当改革启动时,改革是在文本和口号层面的。在动动笔杆子、动动嘴皮子的时期,改革的阻力还没那么大。那些体潜在的反对者们——不管是来自上层的还是其他阶层的,此时也会表现出大力支持改革、大喊改革口号之状。但当改革推进时,则“三种人”——既得利益被侵扰之人、期待改革第二天就成功的无耐心之人、对改革思维越来越不适应的慵懒之人,就会从改革的名义上的推力变成实质上的阻力。还有的人,根本就不相信你的改革诚意,而是要直接干掉改革者依附的政权。

 

汪荣宝们所处的时刻,正是此种改革遭遇阻力的时刻。

 

汪荣宝们遭遇的“前狼”,是朝廷守旧派。宪政编查馆因处在新政的枢纽,成为保守派攻击的目标和新政派争论的焦点。守旧派指责新政的改革是“新刑律成而民乱于下,新官制成而官乱于上”。青年得志的宪政编查馆成员汪荣宝、杨度、曹汝霖等人被批评“把持一切”,受到交相攻击。进入新政时代颇为守旧的张之洞还曾指着汪荣宝名字说,这是个轻薄子啊,怎么能用?

 

后来,一位守旧派当事人仍然恨恨地指出:宣统初年,在当时,没有一个贵族大臣能以权力独领变法大局,其余附和改革的“诸奸”如李家驹、汪荣宝、吴廷燮、曹汝霖、董康等人,皆“阿附取容,一旦不用,取而弃之如孤雏耳。”“新政之害,已情见势绌。”“妖由人兴,事极可怪。”他们对新政是有多恨,要用妖魔鬼怪这些近乎顶级的汉语词汇来指责新政的新贵们。

 

进入五人宪法起草小组的汪荣宝对宪政编查馆萌生退意,他对民政部尚书善耆诉了苦,并想把推出宪政编查馆之事付诸实施。汪荣宝的强烈纠结和巨大的压力感表明了“前狼”的甚嚣尘上,可是,他进入宪法起草小组,就能避免守旧派们的狙击吗?首先,未来的宪法如不能满足守旧派们的诉求,恐怕争论会更多。其次,如果认真对待宪法,使之成为与社会生活高度融合的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文本,则宪法必须以新政改革的成果作为前提。宪政编查馆做的事情,都是宪法的前站,汪荣宝退出,不正代表前狼在阻击上的胜利吗?

 

汪荣宝们遭遇的“后虎”,是进击的、强烈排满的革命党人。

 

革命者鲜明地反对古典君主制和清廷的立宪君主制。反对古典君主制,自为反专制。而反对立宪君主制,则其理何在?他们的出发点是,只要是满族统治,不管是什么样的政体形式,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在这里,满汉之别胜过了立宪的共同诉求。他们根本无视清政府是不是搞什么改革,也许他们还担心清政府改革成功之后,满族政权更能绵延。

 

宪法本来是安顿革命的,但就在宪法起草过程中,直接倾覆了满族政权的革命爆发了。李家驹和汪荣宝耗了半年时间起草的宪法,迅速被革命后的新政权束之高阁。值得注意的是,与清末各项修律成果被民国政府大部分继承的结果截然不同,帝国宪法草案就像印在旧币上的花纹一样,当清政府作为旧币被国人驱走时,像花纹一样的宪法草案自然也被带走了。在革命党看来,修律成果是技术性的,宪法草案却是理念性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无人有耐心去看看在新形势下颇显可笑的维护满足皇帝权威的宪法草案。各种革命后新宪法的思路却是蓬勃而生。

 

在前狼后虎之间,汪荣宝和李家驹这两位未来宪法的执笔人秘密草拟着宪法文本。

 

19117月,汪、李去了十三陵,起草宪法第一章。按照清廷中央的要求,未来的钦定宪法只能按照钦定宪法大纲的模式来写,而钦定宪法大纲又以日本宪法为重要参考。李家驹、汪荣宝,以及曹汝霖、杨度,都是以那桐为首的“日党”也就是亲日派的干将,则他们起草的这部宪法有深深的“日本主义”印记。所以,尽管在十三陵写作时,也在商量个别条文到底用普鲁士的方式,还是俄罗斯的方式,最后商定的仍然是日本的方式。

 

可是,在守旧派和革命派的夹击当中,新政处境艰难,日本主义的维新之药和宪法之药,压不住守旧之病,也压不住美国主义的革命诉求。191179日之夜,十三陵天无纤云,月光如画。汪荣宝和李家驹在山林间构思诗句,忽闻怪啸之声,自南向北而来。二人面对面,只有诧异表情。次日,他们商讨宪法第二章,黄昏散步时写下了这样的诗句:“汉家陵阙已苍茫,西上灵岩见夕阳。” 在十三陵,他们想起了明朝的兴亡,听到了自南向北的呼啸之声,也联想到清朝的命运。

 

进入19118月,汪荣宝——清政府的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宋教仁——同盟会的干将,二人读了同一本书:日本宪法学家副岛义的《日本帝国宪法论》。汪荣宝在日记中,写副岛义的某个观点“颇与余意见相合,即采其义拟成条文”,宋教仁则为本书写了书评,认为“足为法学上精深博大之作”。

 

读书虽同,立场迥异。从19118月到10月,汪荣宝进入了宪法起草的高产时期,一举完成宪法初稿,宋教仁所属的革命党体系,却进入了革命的冲刺阶段,宋还差点成为武昌起义的最高指挥官。这边是君主立宪的立宪时刻,那边是革命的暴动时刻。立宪和革命展开了赛跑的倒计时。

 

8月,汪荣宝与李家驹商定了宪法草案第二章(摄政)、第三章(领土)、第四章(臣民),进军第五章(帝国议会)。9月后,汪荣宝进入一种“连日钻研宪法,方寸萦回,跬步不忘,梦寐皆是”的状态,又或为某一条疑义甚多而痛苦,想要改换,不得其果。本月底,宪法起草小组成员李家驹升任资政院代理总裁,即议院代理议长。

 

同在8月,武昌的两大革命派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磨合渐好,又得共进会富豪刘公捐了两万两银票,有了购买子弹和炸弹的资本。此时,四川保路运动更盛,湖北新军被调集部分兵力前往四川,文学社和共进会遂欲深度商讨暴动之事。

 

9月,汪荣宝与新任资政院总裁李家驹继续戮力宪法起草,二人于月中前往泰山一游,基本在旅途中写完了剩下的第六章(政府)、第七章(法院)、第八章(法律)、第九章(会计)和第十章(附则)。到929日,汪荣宝伏案整日,将宪法草案誊写一遍。写作基本完成,剩下的就是上报给上级,继续讨论修改,此时可算大功初成,本当快活,但汪荣宝心中却想,就这样参考日本条文和日本学者观点,算不算袭其皮毛而遗其精义?想靠这部宪法挽回颓势,岂可得乎?汪荣宝“掩卷深思,百忧交集”。

 

同在9月,武昌的文学社和共进会认为已经到了“革命紧要关头”,14日,在资助人刘公的豪宅里,二革命党举行联席会议,提出“际此生死关头,所有文学社、共进会名义,应当暂行搁置,一律以革命党人的身份,与清王朝拼个死活。”会议决定,从上海请来黄兴、宋教仁或谭人凤来武昌主持革命大局。当会议派出的代表居正等人往上海请人时,924日,武昌方面再次开会,商定了武装暴动的人员分工。

 

进入10月初,完成了初草宪法任务的汪荣宝没有在日记里记录坏心情,倒是记下了105日新颁布的国歌《巩金瓯》的歌词与曲谱。105日、6日、7日是著名的传说中的“八月十五杀鞑子”的日子,汪荣宝除了起草宪法按语,就是朋友聚会,倒是心情愉快,“畅谈尽兴”,甚至还“楼顶望月”。看起来,他们平时愁苦于国事,真正到了大事来临时,反而并无预感。1010日,汪荣宝与友人争辩了四川保路运动,又讨论了各种宪法问题。

 

同在10月,经过各种准备和巧合,武昌的枪声在北京平静无比的1010日打响了。也就是这一枪,使得汪荣宝的立宪努力全部泡汤了。

 

1011日,是资政院开院的日子,两位宪法起草人李家驹和汪荣宝分别以代理总裁和议员身份出席,二人大功甫成,志得意满。也就是在这一天,汪荣宝听说了昨日武昌的事情,但犹不以为会撼动大局,次日,他打算把起草好的宪法正式呈报。从1013日开始,汪荣宝的日记里充满了对革命事态的记载。听到扬州失守,中原鼎沸,听到长江流域多城市岌岌可危,京师人心浮动。1021日,大约是五人宪法起草小组的最后一次集体会议。此后只听到革命的“燎原之势”。

 

1027日,北京所有人都感到大地震来势汹汹。资政院开会,提出弭乱之策,定了三条意见,一是罢亲贵内阁,二是将宪法交资政院审议,三是解除党禁。汪荣宝被推举为三个文件的起草人。大约是不愿成为这类失败时刻历史文件的执笔人,汪荣宝把这任务推脱了。但是,资政院提出的将宪法交院审议,也算是五人宪法起草小组之劳动成果在最后时刻的崭露头角了。资政院指出,想要维系人心,弭平“祸乱”,最好的办法就是示人民以真正立宪,真正立宪的前提是颁布宪法。如果不这么做,则鼓吹革命之人,仍会“勾结鼓煽如故,残杀战争如故”,此时,即便能平定武昌之乱,恐怕其他其他地方仍会接踵而起。

 

作为对资政院的回应,也是对眼前乱局的回应,朝廷两日后同意了资政院的建议:“著溥伦等敬遵钦定宪法大纲,迅将宪法条文拟齐,交资政院详慎审议,候朕钦定颁布用,示朝廷开诚布公、与民更始之至意。”最高领导人即将把汪荣宝等人秘密起草的宪法推出水面,在最后的时刻既没能安顿革命,更落得石沉大海了。

 

汪荣宝学习日本宪法理论,仿照日本宪法模式的制宪努力,在原拟1912年正式颁布、匆忙1911年应急颁布的前夜,宣告全面失败。191110月底11月初,同样学习日本宪法的宋教仁在炮声隆隆的武昌草拟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

 

汪荣宝这次的“立宪时刻”因何失败?资政院1027日对朝廷要求审议宪法的请示中归纳了原因,归结起来就是清廷中央的改革有名无实。如果改革有名无实,则“在政府可以借此敷衍人民,在人民终不能因此而信爱政府。”于是,人民终将“愤政府之疲缓,官吏之酷虐,法律之不备,审判之不平,人民生命财产是无所保障,权利义务之不能确定。”这段话,真是引人深思。改革假使有名无实,也会激起愤怒。而那些试图阻碍改革,使改革落入有名无实状态中的人,应当听一听清末《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的友人在19111024日说的话:“这个充满腐化、裙带风和无能的古老的听天由命的制度,肯定是要经受考验的!”

 

1029日,朝廷在实体上同意了资政院审议宪法的建议,开头却还是说什么“我朝列圣相承,深仁厚泽垂三百年。”在1911年的10月底,还说这种套话蠢话,实属可笑。

 

五、中右故事之宋教仁

 

1913322日,年仅31岁的青年政治家宋教仁遇刺于上海。尽管暗杀为清末民初的常事,摄政王遇刺,考察宪政大臣遇刺,宗社党领袖遇刺,上海都督遇刺……但是,唯独宋教仁的遇刺,我以为才是最震撼、最影响中国走向的一次暗杀,几乎可以和林肯的遇刺相比。

 

之所以说宋教仁的遇刺最震撼、最影响中国走向,在于两点,一者,假如宋教仁不死,袁世凯集团和孙中山集团的矛盾不会那样激化,终使良好和平的宪法框架下的政治竞争陷于崩盘;二者,以宋教仁的才华和影响力,假如不死,应该能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极大影响力。二十世纪上半段,较为接近总统职位的人里,胡适和宋教仁是最有宪政气质的人。胡适后来曾经是总统人选,但是胡适“毕竟是书生”,而宋教仁则是有能力有号召力的职业政治家。宋遇害时不过三十出头,假以十年获得总统机会,不过四十岁,那样,宋教仁将成为二十世纪上半个世纪唯一一个身兼政治家和政治学家的人。宋教仁的理想是务实型的宪政,而他如果有机会当选,必将戮力于此。可惜的是,宋并非弄刀剑者,却死于刀剑之下。见得圣经所言并不确切。圣经说,弄刀者刀下死,弄剑者剑下亡。贺卫方教授曾引过一句法谚,道是“枪炮作响法无声”,此亦宋教仁之死之谓也。

 

宋教仁之死最悲哀的地方,在于揭示了两大悖论,一是温和者被暴力干掉,二是宪法呆子为宪法而死。

 

在当时袁世凯、黎元洪、孙中山、黄兴、段祺瑞、唐继尧、梁启超等影响力较大的中央以及地方政治、军政人物里边,宋教仁大约是最温和最主张妥协的一个。

 

宋教仁一方面在同盟会-国民党里边讲他的温和道理,从而超越躁动派和强悍派,使同盟会-国民党以协商合作姿态与执政方袁世凯集团共谋政事,另一方面与袁世凯集团进行较多的沟通并作适度较劲,可谓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假如说宪政的精髓之一是妥协,宋教仁就是妥协的化身。可是,讲妥协的被干掉,讲斗争、讲战争的人由此获得了不讲妥协的理由,中国政治也就走向了激烈争斗的快车道;讲温和的人被干掉,走极端的人在获得市场的同时,也把人们拖进了战争的大湖大泽。据说袁世凯听闻宋教仁被刺,便大吃一惊,连说这怎么好。的确,失去了温和的沟通者,老政治家袁世凯或许能猜到即将到来的会是什么。果然,在宋教仁自己的阵营里,“法律反袁”的呼声迅速被“武力反袁”的呼声与行动压倒了。

 

还是在与上述人的对比里,宋教仁是程度最深的“宪法呆子”。

 

就与宪法的亲近程度来说,袁世凯、孙中山、梁启超程度都很深。袁世凯是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推动者,也是地方自治和现代公民教育体系的功臣。在清末,此公以厉行新政著称,尽管后来有人批评他不懂宪法,却不能抹杀他此前的功绩。如果我们看张一麐——他曾经是袁世凯政府的秘书长——的回忆录,就会发现袁世凯推动清末立宪并为宪政正名的正本清源之功。几年前的电影《十月围城》,就是一部对袁世凯等人的宪政努力完全不尊重的一部立意不甚高明的电影。孙中山不仅是革命家,也是自视甚高且取得了不俗成绩的民主理论家和宣讲家,从他一定要另辟蹊径地创立五权宪法的行为中,看得出来,他有理论追求,有在这方面载入史册的雄心。梁启超是二十世纪的立宪先知,尽管他与乃师早年在维新运动即将失败时有过“围园劫后”这样的暴动创意,但流亡之后,却偏温和地致力于立宪和开明专制的宣传鼓动。民国成立之后,梁启超与袁世凯积极携手,以进步党领袖之姿迅速活跃于政坛,大有挫败孙、黄的政治劲头,也使得袁世凯增加了在宪政框架下和平竞争的信心和决心。

 

但,袁、孙、梁的宪法热情,还是比不上宋。我们看得到,尽管都致敬宪法,袁世凯却更恃重枪杆子,军队和警察是他掌控局面的利器;孙中山更恃重革命与暴动,以致被曾经惺惺相惜的威权主义者袁世凯斥为“捣乱”;梁启超虽有政治学根基不浅的张君劢等相助,本人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学人。宋则可谓对宪法和宪政“情不知所以,一往而深”,从民国建国前夜,到后来两年的政治实践,无不把理念与行动的宪法化当成看家本领,身边也围绕了一群法政同志。套用红楼梦里石呆子的说法,宋教仁可称为宪法呆子,但他不是书呆子,只是痴迷于其政治信念。可惜的是,可能这恰恰是他的死因之一。而他的死或许也像早年谭嗣同说的那样,或许告诉了一些较为急躁的人们——此路不通。何其可哀。

 

可是如果我们回到历史现场,如果我们是宋教仁,他该怎么做呢?如何将自己的信念转化为好的现实,并一展抱负?又如何——最低程度地——避免自己被害?似乎我们想不出办法来。这就好像时光车能退回到从前,却不能改变历史轨迹。或许我们只能告诉宋教仁别走那条路,别上那个月台。这样的建议,只能具体改变小环节,却改不了大气候。

 

归根结底,当宋教仁死后,那些同时代与近时代的人们做了方向性的误读,致使枪炮作响,这就构成了长时间的大气候。如今,我们必须坚信法律有声。

 

六、护旗立宪的中左与中右的哀歌

 

我今天在故事里讲了几个人的名字,可以说,除了戊戌时的杨锐之外,其他的戊戌之后的中左与中右,都是清末留日法政人。

 

清末的”左派”和”右派”之分,其实并没有泛化到当时四亿中国人中的每一个,而只是在政、商、学、军、绅等精英阶层中做了分化。民众更多在被鼓动、跟随的意义上形成左右分化。必须承认,在右和左的问题上,越是极右的人,尽管越情绪化,但也越需要勇气,从而具有可敬的成分。毕竟,现在看来是已经胜利的、必胜的血气方刚的革命,在当时却是前途未卜的生死莫测的造反。而维护既得利益的左侧一方,更近于”屁股决定脑袋”,越到达高位,也能分享资源,越有控制权。相对而言,极左就更简单,只要强势镇压,强势维护旧秩序,就可以。中国之外发生的世界变局,他们可以不注意,不重视。当然,他们对旧秩序的维护,自然有不失保守主义意义上的合理成分。至少,在如何改变这种体制的问题上,用外科手术的做法直接把此类人除掉,也不一定就能迎来权利和平等的艳阳天。当此时也,在关于”中国向何处去”尤其是中国的政治体制向何处去的问题上,留日法政人在精英阶层中的观点、立场和发声都显得极为重要。

 

留日法政人的确是一个庞大的精英青年群体。清末新式教育展开不久,国内大学的师资、教材和视野都大成问题,要取真经,只能远赴东洋或者西洋。从历史进程看,为什么直到1919年,中国才爆发了历史性的五四运动?很显然,因为在此之前,新式大学才逐步形成了气候。五四运动是青年精英的聚合性发声。而同样的中国青年精英群体,在五四前的二十年里,恰好相当一部分在日本求学。在东瀛之国,留学生们相互沟通、联络、讨论并形成交锋或共识,形成了气候,储备了人才。

 

正因为系统接受了法律政治专业知识,所以留日法政人更倾向于从制度变革、制度建设的角度解决问题、处理纠纷,而对暴力有所警惕。假如我们把这群留日法政人放在当时的全球视野内,再结合他们在国家变革中发挥和将要发挥的作用,我们能发现,这是当时世界上最杰出的一群对宪政怀有信心和信念的青年法政人。

 

所以,基于现代法政的理性色彩,基于其在当时相对意义上的领先的法政素养。尽管留日学生中有”左”和”右”的分化,但更多表现为”中左”和”中右”。

 

“中左”主张君主立宪,”中右”主张共和和革命立宪,这是两派在”顶层设计”上的最大的不同,但是,或许一个在宪政格局内暂且可以接受和安排的清代立宪皇帝,不会成为中左和中右最大的争点和立足点。留日法政人中的中左为体制内设计未来,留日法政人中的中右则主张缓革命,勤推进。事实上两派对议会建设、地方自治等大技术问题的设计,往往类似。总体而言,”中左”更接近于清廷立宪派的宣传者、研究者,但个人也认同此种主张,”中右”则更近于独立,但同样又接受同盟会的组织领导,而在大的政治倾向上不可能不服从组织的基本纲领。

 

清末留日法政人中的”中左”和”中右”,其影响力当然延续到民国初年的政治中,而且更深度参与。从学生、”业余兼职者”变成了职业政治家。

 

即便没有辛亥革命,留日法政人也一定会走向政治前台。如果清末立宪能够继续下去,则”中左”的舞台就会更大。随着立宪计划的推进,中左虽不一定成为一言九鼎的实力派,但也算是专业素养充分的法政旗手。而中右,如果对倾覆清廷统治没有短时间内的时间表,也会成为中左的呼应者,双方联合为宪政意义上的”同盟会”。

 

但是辛亥革命遽然爆发,原来的左派发生了极大变化,强势的极端左派,失去了皇帝、旧的基于暴力机器、血统或官僚体制保护的特殊利益,也只能投往新的方向。原来的右派也发生了分化。旧的革命,至少最大一个目标实现了,这就是皇帝没有了。那么,皇帝没了以后怎么办?极右当然也要继续斗争。

 

辛亥后的新的左派,实际上是认同袁世凯的实力集团,这个力量中的一部分曾在清末推动过变革,但是辛亥之后,运用军警工具,崇拜权力、实力。这个力量中的另一部分,思维老化,并不把现代法政看在眼里。辛亥之后的新的右派,则是具有一种不断革命的劲头。

 

总体而言,进入民国以后,亲袁的进步党的班底以”中左”为主,同盟会-国民党稳健派的班底以”中右”为主。这或许是一个短暂而美好的宪政的春天,又或者是一场宪政的春梦。至少在这个短暂的春天,中左和中右是真诚的。但是中右领袖宋教仁忽然遇刺,几乎所有的好的可能性都毁于一旦。

 

袁世凯对”天坛宪草”的放弃,终于使天坛宪草成为”中左”和”中右”的一次不错的大合唱。起草者中的中左和中右终于完成了一部比钦定宪法草案、临时约法更好的宪法草案,但也仅仅是逗号,而无法画上句号。天坛宪草的起草人,马上成了袁政府的政治犯。研究自由的人,自己差点失去自由。我曾经深度关注过的张耀曾恰好是因为这期间避袁,才得以回炉赴日。从”护法战争”到北伐胜利,”中左”和”中右”在此过程中趋于式微。

 

从清末过渡到了民国初年的”中左”和”中右”,虽然都是职业政治家,但是与拥有军队的实力派比起来,他们都只是政治建言者、建设者。他们是民主社会或迈向民主社会的精英,但在革命和战争面前,他们只能承受被边缘化的宿命。

 

张曙光:

 

清末的立宪是很重要的历史事件。董彦斌讲了戊戌变法平反的事情,最后努力也没有实现,1911年立宪的事情,宪法搞出来了,也是夭折,所以清末这两个结果都不好,紧接着1913年民国立宪,折腾十年,1923年颁布民国第一个宪法,结果也是一个几乎没有太大作用的事情。所以中国走向这个路子艰难的很,以至于到现在。到底是什么原因?历史根源在什么地方?我们能从中吸取什么东西?从故事里面我们会得到什么启示,需要进一步讨论。

 

好在今天我们请了几个研究这个问题的专家,听听全喜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高全喜:

 

非常高兴,天则在2016年这个时期,由董彦斌博士谈立宪时段中的中左中右思想问题,恰如其时。今年是新政100年,晚清的新政与立宪,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情,晚清政府大致是1902年开始新政,1906年派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然后就把立宪轰轰烈烈搞起来了,最后结果不如愿,但是毕竟从新政、立宪到中华民国,中国从传统的王权国家走向一个现代的宪制国家,这个转型具有重大意义的。今年是晚清新政立宪的一百年,这个题目很有意义。这是我谈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与彦斌博士很熟,他送我的这本小册子,我在春节还是认真读了一遍。建议大家找来好好读读。彦斌的治学风格很有特色,他不以理论构建见长,而以非常扎实的资料考证功夫见长,在选题、人物、事件等这方面,下了非常坚实的工夫,并能够找到关键的切入点,把历史片断中那些值得关注的但往往被人忽视的东西检点出来,放在一个大的立宪时段予以考察,展示出一个从传统中国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巨大转型这个大背景。例如,他重点谈了三个人,一个是杨瑞,一个是汪荣宝,一个是宋教仁。这三个人前后相续,把整个晚清到现代的转型故事,通过这三个人的行动线索勾勒出来。彦斌对于这三个人的分析很到位,他们牵扯出来的法政事务与政治体制的变革有着密切的关系,彦斌把他们贯穿起来,就把他提出的立宪时段的内在逻辑说通了。这个时间段,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立宪时段,具体说来实际上又包括三个大的进程,一个是康梁的戊戌变法,再一个就是晚清新政,第三个就是民国的构建。三个人与中国近现代史中的三个重大社会政治变迁发生了某种实质性的关系,每个人的遭际都很富有戏剧性,读来不禁使人慨叹不已。中国历史中的激进主义一直占据着话语的主导权,但是这三个人的命运,却为我们呈现了另外一个面向,即往往是保守的改良主义跟富有建设性,但其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却总是失败,不是被顽固的守旧主义所阻碍,就是被激进主义所瓦解。总之,中国的变法改制以及制宪建国远不是那么轻而易举,而是迷雾重重,上述三个人的遭际就是一些例证。前几天看了一个话剧《北京法源寺》,主题便是晚清政治变迁的思想理论路径以及各色人等的表演,当时的感觉是历史犹在眼前,我们今天的处境,与晚清康梁变法、新政立宪以及民国肇始,何其相似乃尔。

 

第三点,面向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100年大致过去了,今天回过头来看这一段历史,我们应该挖掘些什么呢?例如,关于改良还是革命?关于官吏体制改革,还是要进入立宪变革?我们知道,在一般社会层面,以及民律修改、通商开放等问题,晚清新政还是积极推进的,但是一旦涉及政治体制,尤其是国家的国本问题时,改良主义就面临制度上无法克服的难题,所以,变法改制在一般的行政体制领域是可以接受改革的,但是到了宪政体制改革方面,就难以为继了。这与我们当今面临的问题,情况是一致的,我们时下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其实说到底还是一个政府行政意义上的治理,而不是宪政意义上的治理,因为后者就要涉及国家的基本制度形态。用治理替换宪政,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的转移,把变革的路径转向了次要的方面。这一点其实在晚清新政那里也还是存在的,这样就是为什么晚清新政最终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如何把握彦斌所谓的立宪时段,我一直认为在这个历史时间段中,是存在着一个激进主义与改良主义的斗争,我们分析历史变革的现实进程时,就会发现健康性的和成熟性的制度变革方案,大多出自稳健派都,这派政治势力主张中庸之道,认为变革的方案要有广泛的包容性与建设性的,但是问题在于,中国的制度变革史中,稳健派总是不能占据主流和主导,总是在变革的过程中被各种各样的激进派战胜。所以,如何认清这个问题,是我们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的一个关键。彦斌的小册子和这次讲座,很恰当地描述了这个不同于激进主义的改良主义的人物和事件,使得我们对于中国立宪史有了一个鲜活的认识。

 

最后谈一点不足,也是感到有点遗憾的地方,就是彦斌的著作,理论方面的分析与论述相比之下还是比较薄弱,比如他提出的立国、立教、立宪三大主题,以为是贯穿中国历史数千年的大问题,但究竟什么是立国、立教、立宪,其理论内涵是什么,而且古代历史中的立国、立教、立宪与现代民族国家形态下的立国、立教、立宪有什么宪法学与政治学方面的不同,还有三者之间又是什么一种关系,等等,彦斌都缺乏强有力的理论论证,这就使得他的著述以及论文,理论色彩严重或缺,只是一些法政人物的叙事和历史故事的汇编。这是彦斌的一个短板,写完他今后能够予以弥补,并不断推出试论均厚重的学术作品。

 

总之,彦斌的这个讲座非常有特色,他叙述的历史故事,不仅独具慧眼,而且与今天中国的现实境况,密切相关,非常具有启发意义。

 

张曙光:

 

谢谢高全喜教授的评论,他提出重要的问题,就是稳健派很重要,为什么往往两头受气,最后还成不了事,这是需要深思的问题。下面请第二个评议人郭相宏院长,他是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郭相宏:

 

非常高兴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参加天则所的学术论坛,今天因为我从河南赶过来,到了西站就一点多了,对这边也不熟悉,就迟到了,抱歉。

 

我做一个简要的评论。从标题来看是《现代法政的起源》,去年见到这本书第一感觉是一本理论论证或者理论建构的书,翻阅了以后,才知道它是讲故事的书,可读性很强。因为多年跟彦斌交往,对他学术上的进步和学术风格非常了解,高老师说到,彦斌的学术研究非常扎实,我觉得这本书体现了法律人的思维,或者法律人的严谨。法学界可能更多的人历史研究时,侧重宏大叙事,在这样的背景下,往往个体没有生命力,往往被标签化、脸谱化,我们的观念中、头脑中被填充了很多固定、即有、现成的结论的东西,而自主思考的空间比较小。

 

彦斌这本书对历史还原做了很多努力。对于重大事件,比如说五四运动、袁世凯称帝、临时约法的制定等等。当然他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展开和论证,但是通过细节,比如说对于袁世凯在称帝,他对袁世凯还是充满了同情,至少是把袁世凯还原到他当时所处的历史情境之中,比如他想建立的君主立宪是什么样的制度,他当时的权力等等,为什么没有能形成期望中所需要的君主立宪,而走向了后世被称为窃国大盗的结局。

 

在这书里面,我们看到很多人在历史抉择中的挣扎、困境,包括五四运动,当然这个书没有对五四运动进行全面评价,用了梁漱溟的一些看法,包括胡适的一些看法。火烧赵家楼是否合法,就和传统意义上理解的革命,或者激进派天然的革命正当性和合法性,在这种视角下的一些挑战和冲击。可能我们对于五四,更多的是抽象和概念,民主和科学,新文化起源等等,我们被这些概念压制,而缺少对五四运动中具体行为,比如火烧赵家楼这样行为合法性的审视。

 

书中对一些在历史定论的东西也做了思考,比如对孙中山的评价并不高,孙中山本人对待临时约法的态度,也有一些不同于官方史观的观点和结论。这是作者的一种学术的担当。比如说梁启超,后世对他大多都是赞誉,书里谈司法改革的时候,梁启超本人提出的建议是限制或者兼领司法,本书认为是一种倒退。从历史研究来说,很多原先被认为是正统、官方史观认为“高大全”人物,被新的史料解构,原来被定为负面,如袁世凯、李鸿章这些人物,又有新的史料证明,历史本相也逐渐清晰起来,不再是脸谱化的形象。这个书涉及到历史人物也在做这种努力,虽然不是全面的翻案或者全面论证。比如对张东祥(音),作为一个法律人,他所做的努力,特别是在司法改革方面,张东祥的做法到现在仍然也是积极的、进步的。这本书比较温婉的提出当时中国司法改革,并不纯粹是帝国主义侵犯中国的工具,对史观的颠覆和新认识很有价值。彦对一些权威的观点并不是盲从,而是查阅大量相关史料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

 

这本书确实值得一看,能列入2015年法学十大好书排名第二,不是浪得虚名。我对这本书提一些建议,一个就是有些篇幅,因为各种原因,言尤未尽,这样的篇幅不少。比如那个贵族学校,单纯看那个问题是很大的问题,但是文章没有再进行深入的研讨。还有就是史料的更正,比如陈宝琛,这个书31页谈到陈宝真1900年去世了,可能是笔误。

 

关于史料补充,就是关于孙中山临时约法这一块。临时约法对总统权力限制比较多,就是大议会、小总统这样的权力架构。你的这个文章重点更多是对孙中山当时处境的分析,包括对于孙中山的心理,他为什么不做更多的反抗,实际上是一种推论。我这有一个史料可供你参考,就是李建隆(音)在《近百年中国政治史》里面谈到,还有在在《民国政治史》里面也谈到,当时带有很大的因人设权因素,袁世凯当时独大,所以南京临时政府在指定临时约法的时候主要是针对袁世凯,等于是给他设置的,因为他要做总统,就要对总统权力进行更多限制,两本书都有明确记载。

 

看完这个书,我们有更沉重的思考,100年前到现在,我们法治建设究竟有没有进步?当然不能说没有进步,可是很多方面并没有多少进步。比如清末明初的时候,就有政党竞争,再有书中随处可见的充分的言论自由,2016年文革50年,是不是文革会重来,或者部分死灰复燃。所以学术上的成果,联系现实,有时候难免有些困惑,请教于各位专家。谢谢!

 

(发言未经本人审定)

 

张曙光:

 

郭教授读了这本书,把书里面刚才没有讲到的问题提出来了,例如“五四”运动火烧赵家楼,到底合法不合法?不管怎么说,赵家楼是私宅。过去我们根本不会提这样的问题,现在提出值得思考。

 

下面第三个评议人江溯先生做评议。

 

江溯:

 

谢谢董老师精彩的讲座。我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项目研究员和中评网的法学编辑。下面我谈谈听完董老师的讲座的感想。

 

董老师选取的这两个故事从很细微的角度切入,却折射出中国宪政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即清末的宪政改革何以夭折。这两个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二十世纪一十年代末期、辛亥革命之前,这让我想起刚刚去世的孔飞力在他的《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的一个观点。他说:在二十世纪头十年,中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阵营都有一个共识,就是为了国家富强,中央政府需要拥有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无论极左、极右、中左、中右,无论偏激还是稳健,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基本一致的。孔飞力的这个观点,正可以和董老师讲的立国、立教和立宪这三者的延续关系相印证。如董老师所说,立国开辟了中国的基本国家体制,确立了中央王权;立教奠定了中央集权型的国家制度。那么到了立宪时段,由于巨大的历史惯性,立宪并不是立刻转为建立以保障个体权利为目标的限权制度,而是继续把强化中央权力放在首位,以国家为价值本位来建构宪政秩序。就像董老师刚才讲到,汪荣宝起草宪法之时,主要借鉴的仍是日本明治宪法,即君权优先的君主立宪制。因此,在二十世纪头十年的政治舞台上,大多数人都可以被划为国家主义者。

 

我们可以拿清末这个局面和美国的立宪过程做个比较。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主要是联邦党人,在政治光谱中也属于国家主义者。但是不同的是,美国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联邦党人的主要对手是反联邦党人,也就是对强大的国家权力深怀戒心的政治力量。因此在美国制宪进程中,如何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一直是整个制宪会议的核心问题。联邦党人作为国家主义者,不得不对反联邦党人做大量的妥协,同意限制中央权力,尊重州权,才成功制定出了美国宪法。而在中国的立宪时段,大多数政治力量都赞同维持强大的中央权力。主要的分歧只是这个中央权力应该掌握在谁手中而已。从极左到极右,从保守到激进,关注的焦点都是中央权力如何归属,而非如何限制中央权力,如何防止其成为利维坦式怪兽。这是清末宪政改革中的先天不足之处。

 

这种国家主义的制宪思路对后世深远影响。在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宪制结构中,地方自治和民间自治相对于中央权力,一直处弱势地位。孙中山的地方自治理论是以“县自治”为基础。但这种县自治也必须由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来组织和推行,来对人民实行“训政”的种种培养。因此,这种自治理念并不足以承担起限制中央权力的作用。1922年孙中山更是和主张“联省自治”的陈炯明兵戎相见。直到1946年政协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案》,才在宪政制度中确认省级自治、省可以制定省宪。但随着国民政府的迅速失败,这一制度又无从实施。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的说加强地方自治一定有助于保障个人的宪法权利。无论是国民政府时期各地的军阀割据政权,还是美国二十世纪民权运动之前的各州政府,对宪法公民权的保护也并不比中央政府做得更好。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在宪政秩序草创之初,建立起央地分权结构,可以把各种政治力量都整合入宪政秩序之中,消解“国家-中央政府”的神圣光环,培养起一种更适应现代社会的宪政理念。但事实上,这种宪政理念在我国宪政进程中很晚才逐渐形成。这一先天不足的长期存在,是整个二十世纪中国宪政进程举步维艰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者,董老师刚才介绍了汪荣宝等人1911年起草宪法草案的经过。这部宪法草案还没有来得及颁布,就随着清朝覆亡而湮灭在历史长河当中,以至于现在我们都找不到它的文本。这次制宪失败的直接原因,可以说是制宪者在与革命者的赛跑中跑输了。但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以西耶斯以来的制宪权理论分析,制宪者应当是主权者,制宪权和主权应当处在统一的状态下,这样制宪权才有可能正常发挥作用,制定出有权威、可施行的宪法。但1911年的这次制宪,是在高度秘密的情况下完成宪法的起草,几乎没有社会基础和社会参与。而这部宪法草案要施行的宪政制度是君主立宪制,也就意味着主权不再完全属于君主一人。因此如果要严格落实主权者制宪,制宪过程起码应该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度,应该在起草宪法时就引导主要的社会力量加入到制宪进程中来。但就像董老师介绍的,清政府把这次宪法起草搞成了一项高度机密的工程,甚至连资政院这样的法定民意机关都没能参与起草进程。直到武昌起义爆发之后,清政府才决定把宪法草案交给资政院审议。这样产生出来的宪法草案,从其制宪模式来看,注定了它的权威性和凝聚力不足,很难建立起全社会广泛认同的宪政秩序。

 

同样的问题在后世也一再重演,比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临时约法》的起草者基本是革命党人。当时其他重要的政治力量,包括旧势力、各省掌握实权的军阀,大多没有被纳入宪法起草过程当中。但这些人在政治上具有强大的实力,能够在关键时刻左右政治走向。他们是事实上的政治决断者。如果不能把这些政治力量纳入制宪进程,就意味着制定出来的必定是一个社会代表性不足,难以获得广泛尊重与服从的宪法。

 

因此,董老师选取这两个细节,揭示了中国当时,中左和中右等立宪派最终失败的深刻原因。而这些因素即便在今日,也并未完全消除。这是我国的宪政进程始终磕磕绊绊的一个重要原因。

 

谷平:

 

刚才几位老师对于董彦斌的评议我都是比较赞成,尤其是高全喜教授的评论应该是比较全面了。从董彦斌今天讲的情况来看,风格应该说是非常独特,从写作风格,有些像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小见大,从人物、事件反映社会全貌的味道,为此表示祝贺。

 

董彦斌所谈问题本身,确实非常重要,究竟宪政走到哪了?过了一百年也没成想宪政居然成了敏感词,这可能是一百年前那些先哲们、贤达们所始料不及的。

 

我也谈一些感受。由几大臣包括郭嵩焘出洋考察,我认为那是中国人自100多年来最真诚的认为应该向西方学习的阶段,他们得出来的结论也仅仅是从结果看,认为这已经成了三代,人民都有相应的权利,但没有进入到更深。因此我个人感觉,宪政是有主体的,是由人来做的,甚至到目前的状态,我们的知识、信仰、方法论,似乎还没有达到稳定的、成熟的宪政所要求的状态。目前所观察到的,有大量的人,通过网络思想得到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人,他们的观念,在人群中可能还占据某种优势,仍然停留在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中共的体系当中。所以这两波人现在形成非常大的分裂,因为想要有宪政,必须在基本的方面达成一致,比如财产权问题、权力边界问题、公权力约束问题,要达成一致才能走到这种状态。

 

我还观察到以下几点:第一点,人们很大程度上对公权的奢望要大于对公共事务本身的兴趣,这是一个特点。很多人对宪政、民主都极力追求,但是他们对具体的公共事务本身未必像对宪政和民主那么热衷。我认为中国人在文化熏陶之下,对公权的大奢望,要比公共事务更加强烈。当自己处于执政者地位的时候,他会主张自己牢牢掌握公权;但是他处于在野的情况下,他往往要限制他人的权力,自己作为一个在野身份去分享公权。一个人是如此,甚至作为一个政党也是如此。国民党和当年的共产党都一样,主要区别是是否在野,所以你才能理解为什么临时约法的时候要针对大总统,有针对性的削弱对方手中的权力。中共取得政权之前,在各种报刊中,打的是“自由、民主牌”,来对抗国民党当时的“统一牌”,这个非常有趣。但是掌握了公权之后,他甚至都做不到当年国民党的状态。国民党也是前面那套逻辑,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仍然是我们的文化有多么多么好,这一百多年来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国民党要如何如何,没有国民党就没有中国。结论是一样的。甚至这样一种大幅度的论述在国民政府时期的宪法当中仍然存在。

 

我的结论是,宪政民主到现在为止,对于一部分人来讲,已经不是懂不懂的问题了,而是爽不爽的问题,就是这个东西搞起来,爽还是不爽?很可能当权者认为不爽,也可能真正要施行起来,现在未当权的,甚至以后要当权的会感到不爽。理性的认识和实际的感觉,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有一个价值体系在冥冥之中、在暗中发挥强大的作用。

 

另外要谈的是比较稳健的,大家都喜欢的,理性的这股力量。究竟如何评价这部分人的作用?作用还是比较大的,最有发言权的是社宪派,因为他们懂得那套语言体系,也懂得这套规章制度。反而民间的完全疏离于这样的文字系统和思想体系的人,很难做出比较理性、比较善意的分析,往往是对冲性的。对于党主立宪,究竟应该做怎样的期待?钦定什么什么大纲,钦定什么什么东西,我本人感觉并不是那么看好。

 

还需要进一步反思,进一步学习和进一步启蒙。当然,我们并不希望一种社会成本巨大的、激烈的东西出现,我并不认为所谓激进的手段本身必然会带来坏的结果,而是人所具有的特征,无论是激进的还是温和的,最后的结果都不会令我们感到满意。

 

谢谢各位!

 

张曙光:

 

彦斌讲了故事,但应该事前考虑好怎么讲,你的题目是1910-1916,但是讲了前面,1916的情况没有讲。另外,讲故事是需要的,但是如何从中提出一些重要的问题供大家思考,以及你自己怎么看这些问题。这可能更加重要。比如为什么稳健派总是两边受气,最后是失败的结果,反面就是为什么激进派总能得胜?中国历史确实是这样,尤其近代,就是近代立宪这一百多年,总是激进主义在主导,需要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

 

第二,你讲了清末立宪和民国立宪,这两个东西联系很紧,清末立宪宣布1912年要公布,结果流产,你说是有一个稿子,可以拿出来研究比较。1913年民国立宪,60人的立宪委员会集中在天坛,搞了个天坛宪草,11113条。所以把这个故事讲完,应该比较两个立宪有什么异和同,从中总结中国立宪挫折的根本原因。第三,江溯提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立宪都失败?两个都失败了,民国立宪也是失败了,1913年搞出天坛宪草以后,袁世凯当了皇帝,宪草放弃。袁世凯死后,又天坛起草宪法,接着是张勋复辟,议会里面斗争,又搁置了。一直到1923年段琪发了总统,才公布宪法,紧接着也成为一张废纸。

 

我觉得至少有三大问题,一是为什么激进派得势?二是这两个立宪有什么异同?第三,为什么两次立宪都失败?日本立宪成功了,我们为什么失败了?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来?这三大问题,你讲的故事里应该概括出来,应该给大家提供你的看法,至于对不对可以讨论。另外一个问题也很有意思,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间,有些人物反反复复,张之洞清末立宪他积极支持,到了民国立宪他又反对。其实袁世凯两个立宪都牵涉到他,既然讲人物,就是通过这些人物,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很好的东西没有讲的很好。谢谢!

 

董彦斌:

 

感谢各位老师的评论!高老师提到稳健为什么失败?这确实是一个很沉痛的话题,请让我引用我的一篇论文中的一些论述,来谈谈这个话题。我记得,我这篇论文,原本是为我编的《早春中国》一书所写的长篇的前言,原标题就叫做《稳健为宪政之道》。可惜,不知何故,收录民国初年问题政论文章的的《早春中国》竟然不能出版。

 

我在文章里说,191291日,国民党《民立报》说:“稳健云者,折衷于事理,不纯趋于感情,以为偏激之进取也。稳健云者,一是以国家之利害为前提,不以一时之行动致危国家也。稳健云者,不专猎取政权,虽退而在野,亦不引为失败致起愤慨也。稳健云者,运用于秩序之下,活动于法律之中,不以意气而取扰乱也。”这带有稳健派宣示的味道。从政治团体来看,1916年年底成立的政学会,是稳健派的代表性组织。政学会对于政权取恬静主义;对于政治取稳和改进主义;对于政府取劝告监督主义;对于各政团取亲善联络主义;对于会务取公开主义;对于会员取平等主义。概言之,即走渐进改良之路。对于选择走此路的原因,在《政学会宣言书》中已有所透露“由数年来之恶劣政治,盘根错节,积重难返,刷新改良,未可期诸旦暮”,“其所自信克以宣示于国人者,则我国承世界潮流之变,断不容于囿旧,而国情于新旧蝉蜕之交,尤不容于急功。秉义惟新,责效以渐”。要用渐进的方式改善当前的不良政治。后来政学会解散时,时人评述政学会,认为政学会的特质为“富理想而兼重现实”。既反对“寄生环境不求进展,既于时势相背驰,仍惟国故是守,其脑中全无新观念,遇有穷时除倒行逆施外无他办法”,同时也不赞成“不问现状如何,而欲以政治办法,顷刻实现其脑中之所计划,所入辄阻,则退而为革命运动”。

 

但我们还必须看到,稳健主义在民国初年毕竟还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保守主义、急进主义和威权主义的夹击。他们谈不上有什么“实力”,无枪无炮,虽然多有在中央任职者,例如宋教仁任法制局局长、农林总长,但担任地方负责人,成为“实力派”军政人物者亦极为少见。在各派各执己见,而不是寻求共识,以极为强悍的手段推行政见,高扬宪法之名,而并不重视宪法的环境里,稳健派们,大皆书生,怀着珍视宪法价值的“书生之见”。正如我在前面说的,按照冯天瑜和贺觉非的叙述,就在湖北的辛亥革命刚刚成功时,宋教仁于10月中旬抵达武昌,协助湖北军政府办理外交。别的同志大都忙于军政事务,唯独宋教仁注意民主立法。他住在汤化龙家里,宋、汤二人“夜分人寂,对灯促膝, 所谈无非约法者。如此二十余日议论,微定大要,兼取法、美二国之长,而力避偏枯拘挛之病。其草稿出遁初手”。宋教仁草拟之《鄂州临时约法》七章六十条,规定人民一律平等,享有言论、集会结社、通讯、信仰宗教、居住和迁徙等自由;人民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规定实行民主政治,确认“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等原则。文本提交湖北军政府会议,刘公、孙武、谭人凤读罢,鼓掌称善;立宪派人物汤化龙、胡瑞霖、黄中恺等也赞不绝口。宋教仁说:“武昌起义在行动上已为全国倡,而根本大法也要争取作出表率。鄂州约法不过是这方面的尝试,希望以后全国民众都来注意这个共和国的立法工作。”从这段叙述可以看出,宋教仁志向甚高,行动力颇强,但在众人忙于军政事务之时,孜孜于宪法的他不免显得有些其道孤独了。

 

如果我们将稳健主义放在中国长时段历史中来看,还可以说,稳健主义就是中国古典政制范畴中的“中道”。中道不是什么高妙不可解的道理,而就是在两个极端里边取其中者,《中庸》所谓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但是,这种取中,并非简单地折中,简单地成为一种方法论,而是有者法政责任的人,以进取精神和理性判断,找寻妥善的解决之道。多少年来,在民间语境中,“中庸之道”被理解成不敢承担责任的乡愿做法。最近几年来,“清华简”研究者们对于《保训》的研究,再次表明“中道”具有极为悠远的传统。稳健主义,就是民国初年的中道,而稳健主义和中道智慧,依旧值得当代来汲取。

 

但是,百年以来,不论在内地,还是我国台湾地区,本文所讨论的保守主义、急进主义、威权主义、稳健主义,种种风潮都有登场,但整体而言,远离革命话语的保守主义,丝毫不占主流;以稳健求宪政的稳健主义,也缺乏应有的重视,更没有成为主流共识。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实行稳健主义的宪政已经奠定了颇为扎实的基础。在经济改革方面,中国改革开放实际是走了一条稳健主义之路。这一点,是稳健求宪政的人们梦寐以求而不得的。在此前提下,推动稳健的宪政建设,正当其时。

 

日本记者在1910年谈论袁世凯时,曾说过一句话,一百年之后看,这句普通的话,可谓意味深长。他说:“若干宪法条文,岂轻易所能享受耶?”一百年历史证明,宪法走过的路,确实不容易。但是,一百年过去了,我们也该秉持稳健之道,成就宪政事业了。

 

张曙光:

 

我们的时间也到了,下午就这个问题确实大家做了一定的交流,而且彦斌给我们讲了很好的故事,几位评议人都做了很好的评论,我想这个问题现在还是一个大家关注的问题,尽管是历史问题,但是是和现实相关的,所以我觉得清末立宪和民国立宪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我们今天就到这个地方,谢谢董彦斌,谢谢几位评议人。谢谢大家!

 

 

点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