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彦斌:专用语词新解与置换的可能

  • 董彦斌
    2015-09-24   累计浏览:

 

 

从吴思老师刚才发言学到不少东西,刚才您讲了三段让我想起很多电影的拍法,比如《天注定》就是讲好几个故事,实际上是一部电影。我就针对您讲权利的那个来谈谈我的一点感想。首先我想引用管子里面的一句话来印证一下您刚才讲的,他说“法者所以兴工惧暴也”,就是使工业振兴,使暴力者感到恐惧。“令者使人知事也”,命令人并且让人知道事情。从管子这句话可以很明确的支持您的观点。但是如果再细说一下,我想还可以再说一点,就是这中间略有差别,因为他这里面讲到了分,实际上是基于民而产生的分。民是什么?民是不同等级,不同职位的人,他的职务决定他该享有什么,这相当于茅老师讲的特权。中国现在不同级别官员坐什么车都有一些规定,他那个时候的分也有这样一个含义。

 

第二,就是这个“分”字本身,刚才蓝老师讲到了分和份,我想份应该产生于分,分:别也。分就是分开,分开拿回去就成了自己应得那一份。其实从这个字形也可以看出来,分上面是八字,八字在中国古文字里面代表是分开的意思。比如说公,公下面是一折一点,那一折一点是私字,是现在我们讲的私有前的私字,所以公是公者被私也,把私分开了就是公。分,说文解字说它是别也,就是从八,从刀,就是用刀把一个东西分开了。但是我刚刚想到也许他还有另外一个含义,就是把一个钱币分开了,刀币嘛。所以分指的应该是把什么东西分开以后分给了谁。

 

第三,我想说对“权利”的翻译。确实我一直有这个困惑。可以说从本科学法律就开始了,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们老师讲什么是权利。权利其实不太好解释,老师只好解释成这是一种“资格”。但是如果讲到资格还要再解释,所以这个词确确实实不仅从它的色彩、情感上跟中国所讲的“权利”有差异,其实解释起来也不容易。我自己曾经想到的一个译法是叫做“本有”,就是本来就有。但是当然这只是一个尝试性的译法。今天听你讲了“权分”以后,我自己觉得权分是到目前为止我见到的最好的译法。就像刚才韦森老师讲到的其实大宪章诞生以后,中间有200多年是沉寂的,并没有真正被激活的,或者是消失的。“权利”在中国真正适用的时间就是100年左右,也许某一天如果大家都有这个共识,真的可以把“权利”这个词置换成“权分”这个词。

 

[ 董彦斌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后。本文为作者2015530-31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未经本人修订,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8-13

中评网首发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