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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则《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课题发布会在天则所召开

天则经济研究所 2014-09-30 累计浏览

 

《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及相关研究》课题发布会于2014924日下午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室召开。本课题由天则经济研究所与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联合完成。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特邀咨询委员黄小虎;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徐更生; 原国土资源部官员郑振源;民间土地保护专家、作家华新民女士及多家媒体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课题组长盛洪教授对课题的研究方法、核心观点及背景做介绍。介绍侧重于研究的三个重点,土地的主权与产权两分法,将永佃制作为集体土地的近似制度和发展方向,以及限制涉土地部门的权力问题。本课题的“原则框架“包括中国土地的主权含义,在国家主权下的土地产权,土地产权类型,土地产权的登记(地籍制度),土地产权的交易及其秩序,集体土地产权的拥有、行使、转让与消灭,政府对土地产权的拥有、获得和转让、对政府土地产权行使的监督,政府土地收益的上缴、使用与监督,政府对土地产权的征税、补贴和管制,政府土地公共管理部门的定义、权力及责任,土地规划及政府土地规划部门的定义、权力及责任,对涉土地事务的政府部门的限制和监督,土地纠纷解决的司法程序等方面。报告还对给予了描述。



 

此外,报告还分析了当前的各种土地问题,包括传媒报道强拆恶性案件的统计分析。同时也对中国土地国有制的历史演进,城市土地国有是如何写入宪法及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形成进行了分析。还对土地制度的国际比较做了研究,如中英土地制度变迁比较,以及英国土地开发权国有化的教训及其启示进行了分析。



 

对于课题的背景的说明,盛洪所长介绍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近65年间,始终没有一部《土地基本法》。构成中国现有土地法律制度的,是《宪法》的相关部分,以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种法律结构,不仅不够完整,而且缺少基础性的原则框架。几十年的实施表明,它存在着严重问题。“


 

随后课题组主要成员程雪阳博士做了补充。他提到我们这份报告的精神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主要观点就是强调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随后进入专家讨论环节。专家们对课题研究的前沿性给予了肯定,并认为报告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于一般性的与基本制度都有涉及,也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媒体提问环节,众多记者一致表示土地问题是很多问题的根源所在,大城市的房价问题,强拆问题都与土地问题相关。


 

最后,由课题组长盛洪做总结发言,他强调了天则所做为一个民间研究机构的中立性。会后我们将把本课题的研究结论及报告发布到天则所网站及各大媒体。



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及相关研究
报告全文请点击链接访问




媒体相关报道:
财新网:天则所报告建议废除土地划拨制度 
搜狐财经:现行《土地管理法》改革路上争议多 民间智库建议推翻重来



会议速记整理稿:


盛洪:我国的土地法律制度要从根本上改变


盛洪:《土地管理法》及其“修订草案”批判

 

盛洪:土地产权自由交易是节约土地的有效制度

 

盛洪:论租税同源、分离与互替


郑振源:研究土地法律制度原则要采用《物权法》通用的大陆法系的概念


郑振源 :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重点


张曙光:对《框架》的几点意见


黄小虎:我对土地制度改革有信心


华新民:城市土地从来私有至今私有


程雪阳:让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程雪阳:再论土地制度改革的焦点分歧——兼答华生先生


王才亮:中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应当实事求是!


徐更生:立法制度问题改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