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本次论坛,主讲人Hodgson教授归纳和批判了目前经济学界对企业的理解,提出三分法;认为应当由法律赋予企业权力;企业内部无市场;强调企业边界的重要性;认为中国目前要推进司法独立和反腐。
评议人刘小玄老师认为,必须要用法律来保障产权;国企改制就是在法律上给企业定位;改革政府权力决定企业边界的状况;切断集团联系,清楚界定法人关系。
邓峰老师同意Hodgson的三个支撑点,认为强调的是从责任单位的角度来理解企业;同时也认为他过高评价了法律的力量;不认为独立法人是公司的本质。
陈平老师分析了Hodgeson对经济学基本问题的立场,建议改进表述;认为他扩展了现代经济学的视野;最大收获是能从具体问题深入到更多更基本的问题。
仲继银老师赞同企业法律实体的观点,认为中国缺乏对公司法人独立性的认识,支持企业作为契约集合的观点,认为如何使二者结合是重要问题。
刘业进老师认为,Hodgson只是把黑箱转移了位置,没有解决问题;经济系统的有序化是企业黑箱打开的方法;认为企业的核心是计算-合作单位。
盛洪老师认为用法律性质解释企业更有利;Hodgson的法律层面暗含着英美法系背景,认为企业核心是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