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本次论坛,主讲人刘澎老师首先分析了是否要立宗教法的几种观点及其本质,分析了一些对宗教立法的质疑,认为宗教立法势在必行,并且提出了宗教立法的基本目标和立法方式。
评议人周伟驰老师认为宗教立法可以借鉴台湾、苏联、东欧、日本以及我国近代史上的经验教训等,提出宗教立法可以通过一些相关规定推动政教分离。
评议人贾西津老师认同刘老师的基本立场;认为宗教立法应基于信仰自由;立法应杜绝各类主体对自由的侵犯;立法规范性上正在难点;宗教立法有意义,需要先提起意识,讨论形成共识。
评议人刘素民老师认同宗教立法的理念,但认为目前因缺少共识存在困难,应先修订或完善现有法律,再制定宗教法。
评议人刘国鹏老师认为宗教立法迫切性没有问题,但立法实践困难非常大;认为宗教立法实践涉及到诸多重要问题,非常复杂,目前时机不成熟。
张曙光老师认为宗教立法首先是理论、政治问题,然后才是法律问题;宗教法内容需要讨论;民间社会应当先发展起来,宗教问题也就在其中了;宗教立法首先要学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