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盛洪教授介绍了永佃制的经济性质及其当代意义。他认为永佃制是一种奇特的经济制度。永佃权作为一种产权分割的产物,是一种包含了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权利。永佃权与田底权的分割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行使产权包含的若干活动之间的分工。永久承佃加固定租金将带来产权边界的变动。同时他还分析了永佃农直接支配土地资产带来的对产权行使的影响,以及永佃制的效率含义。永佃制是一中有效的土地制度,它不仅保证了合约的永久性,又不失资源的产权在人之间再配置的极大灵和性,通过对承佃人的激励阶解决了保护产权的标的物土地的问题。它还可将土地的产权的规模划小,减轻土地交易的融资成本。最后,他指出永佃制可为休闲游制度内在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和解决方案。
几位评议人都肯定这项研究的理论及对当代土地制度的借鉴意义,郑振源认为永佃权跟承包权都是从所有制里分出来的一种有益物权。他们肯定了永佃制能古为今用,对当代家庭联产承包制等土地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永佃制可作为我们今后改革的一个路径,一种选择(郑振源,赵农,刘业进)。高王凌认同地主与佃农之间出现产权冲突时,永佃农会更占优势的观点。杨晓惟教授指出可将永佃权产权的细分和效率这个问题更一般化来研究,即权利越细分,越有效率。刘业进副教授认为产权是一种适应细化的装置,有助于社会总体产出的提高,在现实的土地改革中要承认集体土地所有制的真集体地位。
同时也有评议人指出这项研究忽略了企业家精神充分被利用与产权制度的关系(刘业进),这项研究应重点探讨永佃制起源说、存在说以及永佃制在历史上的发展趋势(谭书豪)。杨晓维教授也就田底价是不是一个常量,会不会由于自然灾害、人口变动、战争等因素变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