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发展之问题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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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实录

[第324期]

台湾民主发展之问题评析

时 间: 2006-12-08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陈淳文

主持人: 张曙光

评议人: 张曙光、牛仲君、萧延中、郭燕、田岛俊雄、盛洪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综述

天则所的第324次双周论坛邀请了台湾大学的陈淳文教授。在演讲前半部分,陈教授分析了目前台湾民主政治出现乱象的原因,说明了在这种乱象背后,其实有对民主宪政的追求。后半部分,陈教授展望了台湾未来民主化道路的走向,得出了比较乐观的预测。

对于台湾政治局面的混乱,陈教授从六个方面给出了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统治者去魅化。从以前统治者是崇高的,现在被认为卑贱的人都可以是统治者,这个除魅化的过程是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没有一致性的权威在掌控大局,各个角落都在松动、抗辩、抵制。所以表面呈现的是社会混乱,统治者权力受到挑战。

第二是不断遭到凌迟的宪法尊严。在西方民主法制社会中,宪法作为一个最高的规范,决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以及国家机器运作的模式。对宪法的尊重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本要素。中华民国宪法从1946年开始制定的时候就缺乏当时重大的反对党和掌控当时中国很大区域的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宪法公布半年就因为内战没有办法运作,被国民大会制定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代替,直到1980年代后临时条款才终止。接着李登辉上台后又发动了一连串的修宪行为,使本来要正式施行的宪法又一再地权威受损。宪法的动荡使其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西方,宪法通常是制约权力的途径,但是在台湾,宪法却变成了权力斗争的工具。这是造成台湾现在的混乱局面的重要因素。

第三个是司法不够强韧。从西方的标准,司法稳定是使得社会稳定、政治冲突和平解决的重要机制。中华民国的司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独立程度。法官的甄选是公开竞争的,在法官的就业和执行业务上面,宪法也保障了其的独立。比如在薪资上,法官的级别也比一般公务员高很多。只不过,台湾的司法韧性不是很强。在相关弊案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有的是支持行政权的,有的是不畏行政权的,不是很稳定。

第四是被收编的中道的力量。在民主架构下,要避免权力斗争产生纷乱,需要一些不介入其中的中道力量。它至少包括三个部分,知识分子和学术界、公务员体系以及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知识分子可能选择靠编。公务员体系方面,在国民党时代,因为政权的轮替没有预见,所以公务员虽然都是国民党但并不必然被国民党收编。到2000年民进党执政政党轮替以后,常常有破格升迁,亲己立场的人被拉到更高的位置。这样的人事操作破坏了公务员独立的架构,使这个本来的中道力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媒体其实类似监督权力的部门,在西方社会扮演中间力量告诉大家谁对谁错坚持。在国民党时期,媒体就是被国民党掌控的。到了解严以后,又纷纷各自向不同政党靠拢。媒体被收编以后不能发挥其中道力量,大家就人言人殊。这些中道力量消散后,大家不问是非,只有立场,只有颜色,没有道德。

第五个因素是不断萎缩的国家。随着国家财力和能力的衰退,国家不断地在公共领域里面退缩。用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架构理解,在公共领域里国家和社会二元对立,当国家不断萎缩的时候,社会的这块公共空间领域就扩大了。可是我们社会的自治能力却没有随着国家的退缩而发展起来,所以社会就出于混乱的情形。社会自治能力就是西方的公民德性、公共利益的考量,是比较难养成的。在公民的自律意识还有待增强时,国家不断退让,就导致了混乱。

最后是选举制度,以及随之产生的国家认同危机和族群对立的问题。台湾所采取的民意代表的选举,在西方社会里算是一个特例。它受到了日本殖民时代残留的影响,设计的是复数选区的制度,就是一个选区可以选出好几个人。复数选区制度有一些负面效应。第一是政党根本掌控不了其候选人。因为候选人不需要完全靠政党就可以当选。第二个是容易产生地方派系。一个地方的某个家族或组织的势力不断依附强化,形成控制地方的力量。第三就是贿选。台湾的贿选主要发生在民意代表的选举中。复数选区使得贿选达到的目的的可能性变大。最后一个效应就是,复数选区能允许极端言论的产生。因为如果只有一个名额,你就不能走得太极端。但是在复数选区制度下,持两极观点的候选人也有当选的机会,这就深化了族群的冲突和国家认同的矛盾。

下半部分里,陈教授分析了以上状况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首先是有关统治者的问题。统治者的形象从圣人降为能人,再降为凡人,现在变成下人。陈教授认为,守法的凡人会变成台湾未来统治者的新形象,这是民主发展的理想改进。第二,从2005年一次修宪以后,未来中华民国的修宪就不能由国会议员在国会里操纵,而是要由国会1/4提议,3/4通过,通过以后的修宪案还要送交公民复决。这需要所有公民一半以上去投票,投票过半才能通过。修宪有这么高的门槛,要成功那肯定是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就不太可能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既然如此,守宪行宪可能是台湾未来的必然之路,宪法的尊严就能逐步建立起来的。第三方面,台湾的司法权基本上不是制度上的问题,而是每个职业法官本身的良心问题。在最近的这么激烈的政治冲突斗争之中,台湾的压力就集中在检察官身上,他们也感受到了社会道德责任问题,一个新的更强韧的司法独立是可能发展起来的。第四是有关所依赖的中道力量。在激烈的政治斗争里面,需要有几股重要的中道力量是不受影响的。这些被转编的中道力量,还是有可能回复它中道身份的。只要正常的政党轮替在进行,公务员靠编是没有用的,像蝙蝠摇摆不定是很辛苦的。如果政党轮替正常持续下去,公务员就会慢慢习惯面对不同的政党的领导,他的中道也就会慢慢形塑出来。媒体的部分是台湾最需要努力的方向。媒体怎样摆脱政党的纠缠,走向相对中立的态势,这部分要努力的空间还非常大。第五点就是公民社会的部分。在中华文化中,社会自治非常少。人们都是以"家"这个范畴为中心来发展的互助体系,不能脱离"家"的体系发展互助。陈教授用两个例子说明,台湾公民社会正在逐渐强化它的自治力量。一个是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的情形,另一个经典案例是2006年反贪腐的红衫军的运动。陈教授觉得,台湾的公民社会虽然尚待建立,但是有建立的基础。最后谈到选举以及选举操控的部分。作为2005年的一个修宪结果,未来中央级的选举已经改成单一选区制。这种单一选区制,特别是立法委员的选举,使得政党的掌控能力变得很强。对于政党法、政治现金法、选举罢免法中的问题,这些涉及到政党的利益,其中的障碍会很多,需要很大的努力。

2006年12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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