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

主讲人简介: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论坛实录

[第428期]

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

时 间: 2011-04-29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贺卫方

主持人: 张曙光

评议人: 高全喜 何兵 郭宇宽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综述

贺卫方老师围绕近几年比较火的几个案件展开,探讨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他指出,我国现在正在步入案例时代,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司法制度的特别受到关注的一个时代。不过中国的司法传统并不乐观,中国古典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相当严重的缺陷,就是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解决社会冲突和人们的日常纠纷。
接下来,贺老师结合几个案例分析了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三个层面:(1)新闻新闻自由对于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至关重要,也就是说新闻自由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前提条件;(2)传媒需要谨慎地避免干预司法独立;(3)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拓展我们这个国家新闻自由的空间。
通过邓玉娇案,贺老师分析出目前我国司法难以独立的困境。他指出,政党在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中干预增多,公共舆论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出现拓宽了民众监督的途径,但媒体的介入也使得法院独立性弱化。一般地,舆论并非直接干预司法,往往是舆论"震惊"高层,高层指令司法,因此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司法不独立。而学界对司法独立价值的言说难以说服国民,不过这正是继续努力的理由。
高全喜老师主要谈了三点感受:第一,贺老师提到中国进入"案例时代"意味着一个社会的变革通过司法审判形成了一种逻辑,大家遵循着这样的司法导致的逻辑,形成普遍遵守的规则,是社会的进步;第二,从现实看,我国司法难独立,并没有进入真正的案例时代;第三,区别法律事实和一般事实,法律真实可能未必和绝对真实完全贴合。
郭宇宽老师指出,我们在谈论一些法律理念的时候,用不着照搬西方。司法判审分离,这和媒体是一样的,媒体的采写和最后的呈现也是分离的。媒体的优点是有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撑腰可以比较勇猛,但同时也应看到媒体的消费倾向越来越强,甚至连新闻也是一种消费行为。
何兵老师认为,言论自由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另一方面是百姓与政府之间的,在后者中,政府是没有名誉权的。他还表示,要让百姓参与到公开审判中,并进行大胆评议,所以在强调法官职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强调陪审制。
盛洪老师强调了宪政原则,他指出,中国司法独立的思想资源源远流长,古今中外有成功历史的社会必定有这样的宪政资源存在。如果能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就必定推动中国现在的这种宪政改革,包括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
秋风老师表示,舆论对当下的司法独立起正面作用。他认为,我们还处在一个现代国家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司法独立所需要的最基础的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我们现在的工作是要建立这个制度。只能通过一个政治的过程建立司法独立的制度,民意和舆论的推动在其中也起到重要作用。舆论和民意在个案中看似是对司法的监督,实际上它推动了司法意识到自己的独立性。
赵农老师认为,今天看起来讨论的是司法和舆论之间的关系,但其实这里面既有政治哲学基础性的东西,也有非常明显的政治势力的较量。
张曙光老师提出让大家梳理好几个关系:造神和立法、主权和人权、官意和民意。他进一步表示,学者的责任就是监督,就是批评,但问题在于反右和文革打断了学者的脊梁,而市场化的扭曲又腐蚀了学人的灵魂。

点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