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贺卫方老师围绕近几年比较火的几个案件展开,探讨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他指出,我国现在正在步入案例时代,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司法制度的特别受到关注的一个时代。不过中国的司法传统并不乐观,中国古典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相当严重的缺陷,就是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解决社会冲突和人们的日常纠纷。
接下来,贺老师结合几个案例分析了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三个层面:(1)新闻新闻自由对于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至关重要,也就是说新闻自由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前提条件;(2)传媒需要谨慎地避免干预司法独立;(3)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拓展我们这个国家新闻自由的空间。
通过邓玉娇案,贺老师分析出目前我国司法难以独立的困境。他指出,政党在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中干预增多,公共舆论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出现拓宽了民众监督的途径,但媒体的介入也使得法院独立性弱化。一般地,舆论并非直接干预司法,往往是舆论"震惊"高层,高层指令司法,因此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司法不独立。而学界对司法独立价值的言说难以说服国民,不过这正是继续努力的理由。
高全喜老师主要谈了三点感受:第一,贺老师提到中国进入"案例时代"意味着一个社会的变革通过司法审判形成了一种逻辑,大家遵循着这样的司法导致的逻辑,形成普遍遵守的规则,是社会的进步;第二,从现实看,我国司法难独立,并没有进入真正的案例时代;第三,区别法律事实和一般事实,法律真实可能未必和绝对真实完全贴合。
郭宇宽老师指出,我们在谈论一些法律理念的时候,用不着照搬西方。司法判审分离,这和媒体是一样的,媒体的采写和最后的呈现也是分离的。媒体的优点是有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撑腰可以比较勇猛,但同时也应看到媒体的消费倾向越来越强,甚至连新闻也是一种消费行为。
何兵老师认为,言论自由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另一方面是百姓与政府之间的,在后者中,政府是没有名誉权的。他还表示,要让百姓参与到公开审判中,并进行大胆评议,所以在强调法官职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强调陪审制。
盛洪老师强调了宪政原则,他指出,中国司法独立的思想资源源远流长,古今中外有成功历史的社会必定有这样的宪政资源存在。如果能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就必定推动中国现在的这种宪政改革,包括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
秋风老师表示,舆论对当下的司法独立起正面作用。他认为,我们还处在一个现代国家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司法独立所需要的最基础的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我们现在的工作是要建立这个制度。只能通过一个政治的过程建立司法独立的制度,民意和舆论的推动在其中也起到重要作用。舆论和民意在个案中看似是对司法的监督,实际上它推动了司法意识到自己的独立性。
赵农老师认为,今天看起来讨论的是司法和舆论之间的关系,但其实这里面既有政治哲学基础性的东西,也有非常明显的政治势力的较量。
张曙光老师提出让大家梳理好几个关系:造神和立法、主权和人权、官意和民意。他进一步表示,学者的责任就是监督,就是批评,但问题在于反右和文革打断了学者的脊梁,而市场化的扭曲又腐蚀了学人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