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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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实录

[第431期]

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现象

时 间: 2011-06-10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熊伟

主持人: 秋风

评议人: 贾西津 刘海波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实录

秋风:
欢迎大家来到今天的天则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的主讲人是熊伟先生,他是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他很特别,因为他不仅一直在关注基层民主这件事情,而且这一次他自己报名成为一个参选人,所以他既是一个理论的思考者,尤其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者。我觉得我们现在追求民主的人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说起来头头是道,做事情的时候都往后缩,所以我觉得熊伟是非常值得敬佩的,而且这个实践本身使得这个理论的思考有这种现实感,我们很多的思考都是夸夸其谈。所以,今天我想熊伟一定能从一个参选人的角度对人大基层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这个现象能够给我们做一个描述,还有对参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熊伟:
这次选举可能有很多新的东西,我想更多的时间和大家讨论,因为我可能会提出一些新看法。
第一,讲一下这次独立参选的背景。大家可能都知道了,这是五年一次的全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我认为这讲对中国的政治改革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000多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达9亿多人,乡级选民达6亿多人。这次选举非常有价值的一点是可以探索以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等日常职业。
第二,就是独立参选的称谓问题。这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也可能是很大的问题,刚才秋风也谈到了这一点。秋风刚才给我出了个题目《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现象》,我今天恐怕要把我的演讲题目改一个字,叫做《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现象》,因为全国人大的独立候选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候选人这个词严格来谈是有一些漏洞的,因为它含有参与这个选举,让你去候选。参选就包括整个过程了。
还有一点要和大家讨论的就是现在要叫什么名字,现在看有三个词:独立参选人、独立候选人、自荐参选人。全国人大说"独立候选人"不合法,也没有必要和它较真。实际上是"独立候选人"和"自荐参选人"之间选一个,我个人赞同"自荐参选人",就是我自己推荐我自己参加竞选。我对"独立候选人"的一个解释是,他相对于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的候选人而言,重在独立。独立候选人既可以是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是政治代表候选人。
然后再谈一下独立参选的历史,这个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次独立参选潮,当时是以大学生为主体,主要是北大,秋老师和盛老师可能比较了解那段历史,因为时间原因,我这里就不多说了。当时还出了一本书,叫做《脊梁》,这本书就是谈那段历史的,但是那段历史实际上对中国后来的政治改革发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在1986年出现了第二次独立参选潮,但是它比八十年代初的那次要小,但是影响非常大,它直接导致了1986年学潮。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就是因为当时出现了一些选举不公正的现象,当时的副校长方励之带领学生游行抗,抗议选举不公,后来就带起了86的学潮,后来到了89年就全部沉积下来了。过了86,经过近20年的沉寂期,独立参选潮在2003年又有了一次爆发。这一次独立参选潮主要集中在两个城市,一个是政治中心北京,另一个就是靠近香港的深圳。独立参选人的主体主要是法律人、大学师生和业主。这一次独立参选潮有一个特点,就是媒体比较开明,出现了大量的报道,一个标志就是2003年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个评论,叫做《让自荐参选者多起来》。麦杰斯先生是驻华的资深记者,2003年的那次独立参选有一个小规模的聚会,我遇到了他,他当时和我讲,有很多竞选者就是看着人民日报的这篇评论才参加的。2006年出现了第四次独立参选潮,但是这次的规模和影响比2003年要小很多,政府的管控更加严厉,主要是全国人大对新闻媒体的压制。2006年这次换届选举前,全国人大开了一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新闻培训班,我不知道在座的有没有人参加过,当时就打了个招呼说你参加这个培训班没有经过同意不能擅自发稿。我有个朋友就发了篇稿子宣传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全国人大受不了,新闻出版局的一定要检察日报去做检讨,后来把这个记者调离了工作岗位。这次的参选人主体和2003年也是一样的,主要也是法律人、大学生和业主。
第四个问题就是2001年独立参选草案的发展。2001年独立参选人出现和江西刘萍竞选人大代表被打压密切相关,刘萍那件事处理之后在网络上的影响非常大,很多人声援这件事情。我参选之后,刘萍也发微博支持我,我就回复她说这就是我们对你最好的支援。第二个因素就是江西抚州钱明奇爆炸案,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广州有一个公益人叫梁树新,他就决定要站出来参选,他参选的理由就是因为钱明奇的爆炸案。在这个过程中还提出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口号,叫做"上访不如参选"。这样一种趋势会对社会稳定和转型发挥一个积极的作用,很多人都在传播这样的口号。结果浙江杭州出现了一个叫陈平的人也来参选,他现在微博的名字叫做"陈平关注拆迁",他提出了一句话"当你遇到人生过不去的槛,如拆迁时,你是否找过人大代表,而今一位随叫随到的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出现了,你手中的选票决定明天的处理"。这应该是第二个上访的人选择了参选,第一个就是江西的刘萍,第二个就是浙江的陈平。
第五个问题,我谈一下今天独立参选现象的一些特点。第一,参选人的构成非常广泛相比前几次的参选,这次参选既有新闻记者、作家、学者、教师,也有大学生、中学生、农民,构成非常广泛。第二,参选者以微博作为一个信息发布渠道,特别是新浪微博。第三,也是非常重要,但是前途忐忑,不知道会对微博产生什么管制措施,微博对人大代表参选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在早上七点钟公布参选人大代表的事情,结果到了晚上估计上微博的人有一半都知道了,所以微博的影响和传播力非常广泛。第四,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此次换届选举将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以争取自己的选举权。选举诉讼中一个比较有名的是1998年北京音乐厅的一些职工被漏登记了,然后他们向法院起诉,要争取自己的选举权,这是我知道的仅有的一次。今年就可能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因为在我的微博上很多人都讲要争取我们的选举权利,要争取我们的选票。第五,探索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一样的职业,这一点有可能成为今年的一个新特点。比如有人提出参选,他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业。我还提出一个另外的观点,就是知识分子月捐50做一个公益事情,这个公益事情同样可以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只要有100个人支持这件事情,我们一个月就有5000块钱,这个活动会有很多人支持。
第六个问题,我从我的实践角度出发谈谈独立参选人的定位。第一,他是一个普法者。我们现在站起来在微博上宣布参加竞选,我们现在最大的一个工程是去普法。今天我一边在准备发言稿,一边在和网友讨论很多问题,有很多人告诉我,我是外地人,我有没有参选资格,我就把有关的法规告诉他。所以就有一个普法者的职能,特别是在微博上面,因为你的微博一转发,就有很多人能够看到。第二,我认为独立参选人应该是一个服务者。你能不能参选不决定于你微博上的粉丝数,不决定于你在微博上发了多少东西,关键是你这个选区的选民支不支持你,投不投你票。服务人的意思就是要为你这个选区的选民服务,这些基本上是民生的问题。我原来住在圆明园的画家村,它属于一个城中村,很多东西是很日常的,比如公共厕所、下水道、环境治理等,关系到很民生的问题,和政治没有一点关系。独立参选人的第三个定位我认为是沟通者。你要代表你这个选区的选民去和政府沟通,看有哪些需求能够帮助解决。昨天,我们片警给我打电话,我说参选肯定是要冒风险的,对你的调查已经全面展开了,你的所有东西他都会问。他一给我打电话我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我就和他讲,我今年要参加人大代表的竞选,要为我们这个选区争一些利益。我说我要请你做我们的指导,因为法律这块你很熟悉。
第七个问题,实际上这个还没怎么展开讨论,我已经思考了很长时间,但是对这次选举来说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引进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人大代表应该成为一个日常的职业。所谓的以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就是民间出钱,专职代表为选民服务。你通过网络每天向你的选民报告你的工作,你每个月接受选民的评议,评议合格就可以拿工资,评议不合格就罢免。这就有点像支付宝的功能,钱先存到你的账户里面去,你的工作大家都满意了再去支付这个钱。所以我特别希望鼓励法律人和社会工作者能够参与人大代表的竞选,为这个选区的选民服务。现在有很多社会工作者,但是这次竞选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社会工作者站出来参加竞选,但实际上这应该成为一个非常有利的群体。
第八个问题就是独立参选的脱敏。这是一个一直在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全国人大的讲话公布以后,觉得脱敏问题特别重要。我自己觉得,参选人应该多谈如何为选区的选民服务,少谈政治,特别是选举开始以后,要多和当地的人大、政府、居委会、街道沟通。现在我们也发现了有些人站出来参加竞选,但是他的很多问题都是政治化的。前几天有个复旦的候选人发起了一个签名,要脱离中国国际,这样一弄就会给有关部门落下口实。我觉得要少谈政治,当然有人会有怀疑,但是这个事情到了最后就会清者自清了。第二,社会各界也不要为参选赋予很多的政治含义。因为中国的民主化制度很漫长,要一步一步走,首先要我们这些人选上,选上之后干什么,我比有些网民还清楚。有的人说你们独立候选人要公布你们的财产,政府官员也要公布你们的财产。结果我公布之后就发现上当了,你要公布你的财产就要公布你的现金来源等等,像我们这些人是经常写文章的,会有稿费,如果一个月超过2000块钱是要主动纳税的,但我想很多人都没有纳税。后来我发现这是一个陷阱。后来我发现还有一个问题,我们要竞选一定需要资金,竞选资金也要公布,危害比较大。公开筹集竞选资金的风险比较大,我们可能不会做,但是你的朋友可能会给你一些支持,你把这个也公布出去,肯定是没有利的。
第九个问题,独立参选的去政治化。我在微博里把这个观点写出来之后,大部分人都反对我。参选就是一个政治行为,如何去政治化?不要把很多事情往政治方面想。参加公务员考试是进入政府机关的一个程序,你能说参加公务员考试就是政治化吗?第一个是淡化政治色彩,对于参选人来说,就是多关注选区的民生问题,因为民生就是最大的一个政治。第二个,我也思考了很长时间,我还有另外一个工作,我在我们社区办了一个公益图书室,我实际上业可以以一个公益图书室管理员的身份参选竞选。社区的公益图书室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这样一个身份就一定有一个政治色彩吗?我个人认为,以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之后,每个社区都有些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公益工作者,比如图书管理员,这完全可以和政治分开的。所以我觉得需要大家慢慢理解,因为有些人希望你的竞选政治化,他到最后关头好去扼杀你。
第十个问题就是独立参选人的中坚力量。我自己个人的理解,独立参选人中间有四类。第一个就是公共知识分子,特别需要这些人站起来,公共知识分子实际上影响最大。第二个就是大学师生,大学生现在就业是比较难的,我了解现在已经有两个,北京人大有一个,广州华南师大有一个。竞选人大代表完全可以和你找工作结合起来。比如秋风现在是大学毕业生,要找工作了,你有社会公益心,想为你这个选区的选民服务,我们完全可以推动大家支持你办一个公益图书室,然后我们100个人每人每月捐50块钱,叫他们支持你做一个图书室的管理员。这个社会也需要像这样的一些公益岗位,做这个事情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比如我办了一个公益图书室,我觉得很难,但还是可行的,差不多也就10万块钱,这完全是可以和政治分开的,这就是一个公益的岗位等等,包括社会上也有很多NGO。我很奇怪,这次好像只有两个NGO竞选代表,一个是我,一个是广州的梁树新。但实际上NGO最应该来竞选代表的,因为这就可以和你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而且可以提高你的收入。你的NGO有一个收入,你竞选上人大代表之后大家支持你,你又可以有一个收入,你收入提高了,又可以进行一些公益工作。第三个就是法律人。现在已经有一些律师站出来竞选人大代表了,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我看了一些报道,现在大学学法律的学生找工作比较困难,他们完全可以参加人大代表的竞选,以方便为选区选民服务,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再进一步参加司法资格考试。竞选上人大代表之后,马上有一个收入,我觉得这实际上是一个可行的路径。第四个,有一批新闻人站出来,我看到江苏也有,广东也有,还有几个。新闻人实际上我觉得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群体,应该鼓励新闻人站出来。新闻人从广义上讲应该包括网络。
第十一点稍微敏感一点,但我也谈一下,就是独立参选现象与中国的司法改革。独立参选会大力地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第一个原因就是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将得到加强,第二个就是随着独立代表越来越多,将会逐步改变司法权力来源的构成。另外,现有的法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都是由同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第二点,十名以上代表可以提出一些质询案,所以从长远来说这会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
第十二个问题谈谈它与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这次要站起来竞选人大代表,实际上我是在98年的时候,我就认为人大代表竞选会成为中国政改的一个突破口。我一直在写文章呼吁和做各种工作,所以我坚持认为人大代表依法竞选,特别是乡镇人大代表竞选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中国政改的基本路径应该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人大代表,特别是乡镇人大代表竞选为突破口,推动政府的合法性,并建立一个权力互相制衡的制度。所以我提了这个观点之后有很多人不是太赞成,有些人可能还想要多党制。从这次花儿开放看起来的话,街头政治,包括多党制可能在中国的路会非常漫长。大概3月份的时候,我去王府井吃了一次麦当劳。我是以观察者的身份去的,一般没有经历的人你是看不出来的,有经验的人你一看这个戒备非常森严,麦当劳里面大概一半以上的人都是他们的人,后来走到外面也全是他们的人,戒备非常森严,所以多党制在中国社会是会有非常长的路。李洁之先生说过,中国的民主要100年,他在10年前说的,现在还有90年。我们可能是不是要少谈一点多党制,在我们现有的框架里面我觉得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参选代表拥护中国共产党我觉得挺好。比如这次北京有一个网评人,做的参选海报很有意思,说"热爱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管怎么样,你参选就普法,不管是什么目的,都是一个好事情。
第十三个问题,我认为独立参选会推动中国选举法律的完善。独立参选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你是否能够成为候选人,这个难度是最大的。现在有一个可行的制度叫预选,但如何预选是没有一个启动程序的。我们人大代表提了这个建议,但可能它也不是很想完善这样一个预选制度,所以预选这个制度大概还是要推进。比如我们可以明确提出一个预选程序,比如选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选民提出预选的要求,就应该预选,我觉得要从根本上去呼吁,呼吁更多之后,可能五年之后、十年之后,这个就可以写进法律。预选这个制度如果有三分之一选民提出来,就要启动这个程序。我为什么提出三分之一这个概念呢?因为法律规定,预选必须要这个选区三分之一以上的选民支持,你就能启动预选。今年我要在我的这个选区来推动预选,来实践一把,不管能不能成功,首先要提出来。第二个制度就是政治候选人的制度。政治候选人的确定现在还很模糊,只能说以酝酿、协商这样的方式来确定政治候选人,这样的制度实际上是一个很模糊的制度。怎么进一步完善政治候选人的确定制度?比如推荐者多就能成为独立候选人,能不能把这套制度建立起来?在以前的选举中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有的人,推荐他的人很多,他没有成为正式候选人,但是推荐票比他少的人反而成为了正式候选人,因为现在大家经过讨论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就是我们在征求推荐票的时候不要只满足于十人以上。如果只有十个人推荐你,几乎你成不了正式候选人,在这个环节你就要被淘汰掉,那么我们要争取越来越多的推荐票。如果你能在你这个选区征集到一半以上的选票,那么你基本上就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因为一半以上的人都推选你成为候选人,你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有些人只有一百多票,他能够成为正式候选人,这就成为一个选举的丑闻。在微博时代,这个事情可能会传播得更快,可能早上发生的事情,到了晚上,半个中国的人都知道这个选举丑闻了。所以这个事情在这样一个阶段可能非常辛苦,只要你在正式候选人推荐阶段能够争取更多的推荐人,那么你当选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有很多人问我,你有没有可能当选,我的解释是,只要你不耍流氓,基本上还是有很大把握。因为我的选区和其他选区不一样,大概有两万人,我的选举口号就是"为北京900万非京籍人口,为全国数亿流动人口争取选举权利",这是我以后工作的一个重心。现在按照规定是你需要在当地开选举证明,然后你这边就可以拿到选民证。但是这里面有一些细节是很不完善的,所以我下一步要谈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问题。第三个就是当场公开计票制度,这个特别是北京的大家一定要极力争取。上一次是2006年北京市人大换届,我在北大做了一次观察。北大大概分成了13、14个选区,我当时骑自行车把每个选区都跑了一遍。我就发现有一个问题,当时规定的投票时间是早上8点到晚上12点,实际上这里面他们的考虑,你到了12点钟投票截止,几乎就不能当场计票了。我们在这里有的朋友可能参加过农村的村会选举,他们基本上早上很早就开始投票,到了中午基本上投票结束,然后现场计票,这样的话选举委员会没有任何空间。不能争取这个权利,选举委员会由他们定好,然后票箱放在他们手里一个晚上,我说那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要争取当场机票的权利,全国大概有9个省、市、区规定了当场计票,北京没有,我们要争取。刚才秋风老师说过,通过参选就可以发现选举中有很多漏洞。第一个是发现漏洞,第二个是找到解决的办法,第三个是推动,最后可能慢慢就推动了。比如城市居民和农民选举权不平等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方方面面的推动,最后就把这个规定改了。
第十四个问题谈谈司法救济的问题。我预计司法救济会成为本次选举的一个重头戏,北京公布的时候就有九百万非京籍人口,但实际上肯定不只,实际上肯定有上千万。我的选区,画家村,我们估计现在大概就有20000人,当地户籍的人大概只有1000人,将近有20000人是非京籍户口。上次的人口普查规定是要入户,但我问了我周边的人,但基本上没有人接受过入户调查。当时摸底查是8000人,就是他们官方的查,这个社区是8000人,然后街道不要报多了,是6000人。所以我们这个社区官方的记录是6000人,包括外来的人口是有6000人,实际上是将近20000人。划分选区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就是按照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致相等的这样的一个规则去划的。20000人的社区和6000人的社区分配的代表名额肯定是不相等的,在这样一个情况下,他肯定不希望有很多人外籍人口能够参加选举。这样的话,可能会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因为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的5日之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会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诉讼,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么多年来大家很少看到这样的选举制度,为什么今年变多了?因为今年大家都知道了有这个选票和选举权利,而且独立候选人出现了,独立候选人我们现在做的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把在我这个选区居住的居民有选举权,让他成为选民,让他来投我的票,这样我才能当选。所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我是要帮助这些选民争取他们的选举权利,一个很重要的路径就是选举诉讼,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这一点我要和大家讲明白,如果你坚持不给这些人选举权利,那么你就会面临一个集体的诉讼。比如有一千个人去诉讼你的选举委员会,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选举丑闻,影响非常不好。所以希望大家注意这一点,并支持这一点。有可能你有因素不能参加竞选,但是你可以去帮助这些选民去提出诉讼,去声援他,去支持他,等等。
第十五个问题是我重点关注的流动人口选举权问题。第一个就是它的法律依据。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全国人大《关于县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若干规定》,它其实已经有了规定,就是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举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各个地方也已经明文规定。刚刚通过的《北京市区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里面也规定,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不能会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从法律上讲,我们是有这个空间的,但是细节问题可能会比较困难。比如我在北京去作外籍人口,我要在当地居住多长时间才有这样一个选民资格。因为它肯定会有一个时间限制,比如湖北省选举的规定是你要在你现在的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你才有在现在的居住地选举的资格,这个规定是非常严的。各个地方的规定我也没有仔细去查,北京市2006年的规定据说是6个月。第二个,如何证明你在当地居住了这么长时间。北京市的规定是要凭暂住证,但是很多人没有办这个证件。我是想好了要参加竞选,所以办了暂住证,但是很多人都没有办。如何证明你在这个地方居住的时间长短,我认为不能够以暂住证的办理作为唯一的依据,还应该以你的住房证明、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我认为这些都应该成为你在北京居住时间的一个证明,当然这个需要我们去争取。这个问题会导致一些选举纠纷,所以我们要呼吁一个原则,就是选民资格要从宽,比如你在这个地方居住三个月以上,就具有选民资格了。但是参选资格从严,我认为这个是可以的,比如你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就有被选举权,我认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非户籍人口来讲的话是可以分开的。还有一个问题,我看到现在的一些规定很矛盾,它规定你要在当地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第一个你有选民资格,第二个你没有在当地参加选举,我认为这两个规定是可以的。但是你向什么单位去获得这个证明呢?这个我一直看得很混乱,有的说向村委会,有的说向居委会。前一段时间新京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说可以向当地选举机构获得选民资格证明,这样的规定就比较混乱了,因为选举机构是一个临时机构,选举完了之后它就撤销了。所以必须有一个详细的规定,如果你是外地的,你在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这个是最密切相关的,因为你的户籍管理地就在村委会、居委会,向它们取得一个证明,我觉得就可以了。像这个问题,全国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我简单地谈这些,希望能和大家讨论一下,因为一些提出的观点比较新,所以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秋风:
谢谢熊伟。我们接下来有两位评议人,一位是清华大学的贾西津教授。
贾西津:
非常感谢熊伟今天提到了很多细节的东西,也是最重要、最值得关注的。尤其对他的亲身实践表示敬意。今天的主题是独立候选人,这个主题很重要,就像熊伟说的,独立候选人这个现象在今年可能会比较突出。就像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之后,中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得到了很大的调动,尽管那一次的参与并没有像国外的很多经验一样形成一股NGO的潮流,但是2008年公民参与的活跃,对其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明显的。
这几年,随着媒体,包括微博等新的技术手段,有可能今年独立候选人的参选会更加活跃。首先说这个概念。"独立候选人"这个说法并不是今年才提出来的,至少2003年深圳在选举的时候大家都在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人提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我不知道他原意是从什么角度来讲,但是我的理解这个"独立候选人"是两种使用的涵义。一个是社会上普遍使用的"独立候选人",参选者或者公众所说的"独立",不是指独立于法定程序之外,而是指独立于党派或党群组织提名的候选人。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也可以由选民或者代表十人联名提出。独立于各党派的、选民或代表联名直接提出代表候选人,是人大选举法明确规定的、合法而合乎程序的代表候选人提名途径之一。故而,"独立候选人"作为"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通俗说法,其法律依据是明确的。另外一种用法,如果解读人大法工委的说法,不可能去否定选举法规定的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那么只能说,人大法工委在强调"独立候选人"不是法律用语,法定用语是"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其包括两个法定程序,一个是提名代表候选人,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第二步是"正式代表候选人",从提名代表候选人中,由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如果想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强调法定概念、讲解法律程序,而类似"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这样的说法,很容易形成误导的理解。如果有意用模糊的说法误导公众,打击独立候选人依法参选、在制度内增进民主的渐进改革途径,那么所起的作用就很糟糕了。这个提法出来以后,也有人提出其他一些称呼的方法回避这个词,其实,"独立候选人"也好,"独立参选人"也好,"自荐候选人"也好,称谓并不是最后的本质,重要的是法定的程序、选举的过程。认真对待程序、依法行为、使得选举法规定的民主选举真实具有民主性,这才是最重要的。用法的精神来实践选举法,而不是用政治的口号来模糊法律、误导公众,这一点对于中国的改革非常重要。在选举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我觉得都值得从法律上去探究、去对话、严肃程序、细化落实,探寻中国的民主化道路,那才是有意义的。有意地用一些模糊的概念来造成误解,这种意图非常不利于我们的选举进一步进行。
相应地,独立候选人的现象可能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我们怎么去实践民主,所以我觉得它的意义对现在的中国是非常积极的。我们现在面对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似乎不是一些简单的资金投入、解决民生就可以解决的,确实需要中国的一些体制性的变革;这种变革用激烈的,甚至一种革命方式进行的变革会带来很多危害,或者是不可预期的后果。所以渐进性改革这个改良路径本来是对中国的未来发展最良好的一个预期,这种依法的、理性的来进行的任何推进,特别是程序上的改进,它的意义都是巨大的。所以我觉得就像刚才熊伟讲的脱敏去政治化,我非常同意这样的一些理念。本来选举是一件生活当中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是公民应该有的公民意识和应该履行的公民责任,现在把它太过政治化,对解决社会问题是很不利的。我想在我们去面对这样的独立候选人现象的时候,还是怎么样去回到细节、程序,其实就是把法律上所规定的东西做得更加真实,这并不涉及到任何价值的争端,并不需要提出新的理念,比如多党制、三权分立,没有提出任何价值上的争议,而仅仅是说在中国的选举法里面、宪法里面所写的这些东西,我们怎么能让程序上做得更加真实,我觉得这会是一个非常积极的过程。刚才程序上熊伟已经提到很多了,比如候选人怎么提出,正式候选人怎么确定,还有选举之中的相关的问题,这里面我也会有很多体会,每一步程序的细节都在影响着民主的真实性,但是在这我不想深入讲这些细节问题了,我只是说这些细节的程序里面会决定我们民主的进程。如何来认真对待人大选举这件事情,我想非常地有意义。也谢谢熊伟的身体力行的实践。
秋风:
下面有请社科院法学所的刘海波博士进行评议。
刘海波:
单纯地看中国的宪法和选举法,可以讲,通过人大代表的选举在理论上能够做根本性地改变中国政局。因为选民先直接选举县级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省级人大代表,省级再选全国,全国人大决定一府两院、中央军委。全国人大可以修改宪法、制定任何法律。中国宪法确实不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宪法,因为不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宪法,人大决定一切,人大真的运转的话,它确确实实是最高权力机关。当然我们的人大机构事实上在体制当中起到了一个礼仪性的作用,原来代表是工农,现在是企业家和官员,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在很多地方显示出雷同。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有过竞选潮,今年似乎又起了一个小高潮。我个人认为这样一个事情在中国社会中不可能起什么波澜。一个是政府方面还是维稳逻辑,肯定要打压、收拾公民联名候选人,候选人也毫无力量抵抗。另外呢,要看个人参选在当今社会的社会环境合不合适,我觉得不合适。这可能和其他一些人的判断不一样,一些人认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经济的成分,国有经济比例不占主导地位,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导致一个有利于民主的土壤。我认为在中国恰恰是相反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比起现在来讲有比较好的搞民主土壤,因为那时在城市居民的主体是有中国特色的中产阶级阶层,就是国企工人。后来中国的民间自由派异常兴奋地非常着急地要政府毁灭自己的社会基础——国企工人阶层。当然他们自己毁灭不了,但是他们哭着喊着帮着政府来毁掉自己的社会基础。中国经济改革的后半期,国企改革之外又加上一个房地产的改革,外汇体制改革,同时加入WTO之后出口创汇猛。中国目前的面貌是经过几项看起来是政策性的改革措施塑造的。中国进行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学校、医院等社会组织的改革,这是私有化、市场化的主要领域;更关键的是中国进行了货币体制改革、加入WTO;中国经过房地产制度改革,在城市建立了类似于香港的土地制度。城镇的土地完全资本化,而且政府对于掠取土地增值收益、占有地租的行为不加任何限制。另外,货币政策的结果就是,人民币变成了一种美元本位的基础货币发行体制。大家可以想象,一个人怎么可能拿到人民币?第一,出口创汇拿来美元,可以从央行那里换来人民币,第二,拿到国有土地可以从银行贷出人民币。基础货币和信贷资金就是这么来的。这些政策是如此重大,已经根本上改变了新中国以来建立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根本不是日德或是英美的经济制度,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远远超过了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类政治体制问题。是这些经济政策的存废,决定了中国未来的前途是接近于德国、美国,还是接近于菲律宾、海地。胡温执政以来,之所以和谐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徒劳无功,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正是由于上述政策。新中国建国以来,大家喜欢进行两个三十年的划分,其实可能前45年和后多少年这种划分,可能更适合描绘中国社会面貌的变化。这些政策形成哪些社会后果呢?中国政治共同体本身已经破坏了,比如形成了东部和中部的矛盾、土地食利阶级和其他人的矛盾。目前最激烈的官民矛盾在中西部地区,这和上海、北京、深圳是不一样的。因为地方政府无法在征地拆迁中给老百姓合理的补偿,因为出口创汇在沿海、人口移入在沿海。这种矛盾的性质说明中国社会又回到以前了,大家发现中国社会现在有两个社会运动,一个是读书做官,一个是攒钱买地。实际上这就是王朝周期循环的原因。毛泽东和黄炎培说是因为不民主,我觉得民主比起这个机制来讲还是次要的,因为欧洲、日本都没有民主,它们是封建制度,但它们并没有周期循环。
我们自由主义者们除了欢呼毁灭自己的社会基础之外,现在又在拼命鼓动政府制造一个极权主义革命的社会土壤,就是要把农地私有化,让农地彻底资本化,然后好让自己彻底出局。中国民间自由派是有史以来最奇怪的人,当年他们哭着喊着悲壮着帮助毁灭自己的社会基础——国企工人阶层;现在他们同样哭着喊着悲壮着帮助建立"极权主义"革命的社会土壤——土地私有化。国企改制他们不曾分羹,土地私有他们也做不成地主,国保的拳头主要打在他们身上。怪怪怪!如果继续相信土地私有化,尤其是让农地资本化、私有化,就是农地可以抵押,可以投机,这很容易让人一无所有。如果做了这件事情,中国社会的自由派要彻底出局,因为他们不喜欢的革命的社会土壤最终完备了。他们不太明白,他们能够在中国有一席之地,要感谢毛泽东;彻底边缘化,要怪朱镕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格局里,自由派注定边缘,为何,他们的主张犯了错置具体性的错误。其实在《金瓶梅》里的大宋清河县,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颂圣蔡太师,巴结西门庆,目的是宪政。若真是为宪政,笑话而已;若是为射精,倒是合理选择。
中国现在的社会矛盾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沿海城市、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的贫二代那里,农民工的二代、原来下岗职工的二代、失业蜗居的大学生和退伍兵。这样生机勃勃的人大概有两个亿,他们没有住房,没有希望。中产阶级实际上要靠公民的身份权利造成,而不仅是公民的财产性权利。如果你指望靠公民的财产性收入来制造中产阶级,那么万年也不会有的,因为财产性收入是少数人的。除非你了这方面的改变之后才有可能有利于中国的民主发展。所以说一定意义上的左转,根本改变朱镕基时代奠定的经济制度,才有可能帮助中国民主。
所以,独立候选人这个热闹。我是不关注、不评论,因为只是泡沫不值当。
秋风:
接下来我们自由讨论。
盛洪:
刚才熊伟也谈到了八十年代初的那场竞选,我是参与者之一。当时我在人大,我们班推出竞选代表,叫苏华。我是竞选班子的重要成员,因为他的竞选宣言是我写的,我记得当时的第一句话就是"选举就像一个节日"。这篇文章应该成了文献,当时就有其他系的同学把它收录了,但我不知道它被收录在哪里了。我刚才看了一下陈子明的回忆,感谢他提到了我们的竞选人苏华,而且称他是第一个提出竞选宣言的人,也就是说其实我在人大第一个写了竞选宣言。而且那个日子是11月6日,虽然陈子明在那篇回忆中过多地夸耀了自己,但究竟还是把别人的事情也记下来了。
我觉得在讨论中国的民主化过程和选举的实践,八十年代的这个过程不应该忽视,而且当时确实有非常独特的地方。我觉得刚才熊伟提出的这样一种想法、要求或者建议是非常底线的要求,这种要求我们在八十年代的时候都觉得这是太可怜的要求了。当时那场竞选非常轰轰烈烈,而且水平非常高,当然竞选代表有各种各样的竞选策略,有些人就是讲政治,甚至就是中国的宪政框架,甚至中国应不应该是联邦制,但是也有一种策略,就是关心同学,关心大家的生活。而且确实是像一个节日一样,所以这场竞选在我的印象中是非常深刻的。我当时不仅关心人大的竞选,还关心北大的竞选。当时其他学校的竞选代表都是当时的风云人物,多少年之后我们还能继续谈谈。所以我觉得八十年代初的竞选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遗产,这个遗产其实我们今天在讨论竞选的时候其实也要回顾一下、参照一下,我们并不是从一个零的起点出发。这个背景和当时的共产党或者说领导高层是相关的,因为他们对竞选采取一个比较宽容的态度。
反过来讲,从八十年代的竞选到后来几次所谓的小高潮,确实有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实际上政治高层不喜欢这样的竞选,采取的态度越来越消极,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负面的情况。包括刚才熊伟讲的话我也很震惊,就是前几年人民日报还鼓励大家去参选,这两天人大法工委发表这个意见,其实是一个非常负面的信息,我们要对这样一种姿态提出批评。首先这是非常不严肃的,人大法工委实际上就是一个常务性的或者秘书班底的单位,它不代表人大的权威,没有释法的权力。确实像刚才贾西津所说的,会引起非常大的误解。而且中国老百姓对宪政、法律的理解不是很深入,他们会误以为这是一个很权威的解释,实际上这是很大的错误。刚才我也听说这样一种表态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一些人自己的表态,实际上是一种受命表态,这种受命表态实际上就让人觉得问题特别严重。在执政党高层其实有一种倾向,它不很喜欢独立参选人的参选,这种倾向是很危险的。我觉得这种倾向所表达的看法是对执政党本身的没有从长远去理解政治合法性从何而来的,它是一种短视的表现,它不仅对社会不好,对执政党也不好。有短视的执政党,也有有长远眼光的执政党,但是这种表态是一种短视的表态。原因很简单,执政党有它的政治合法性,而政治合法性,古往今来无论什么样的政体,应该说它总有一个超越自己的权力,无论是中国传统的接受天命,还是近代以来的人民主权,从来没有一个执政集团说它的政治合法性是自己授予的。所以,按照现在我们这样一种宪法框架,也就是这样一种文字描述的中国的政治制度,我们也是人民主权,而这个人民主权我认为一般来讲是对的。也就是说,如果这样一个执政党确实是有这样一个政治机构,由人民中选出了代表,而且能充分表达人民的意愿,汇合成一个社会意志,能够通过这样一种结构获取人民的意志,然后去调整自己的执政取向,这对它的执政合法性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执政党去干预一个真正的按照我们现在的成文的选举法所规定的选举程序,使得这样一个选举变成一个假的选举过程,是由它指定的一些人去当代表,而这些代表并不是真正去反映老百姓的意见,而是去反映执政党中某些人的意见的话,实际上就相当于把自己的眼睛捂上了。类似于这个执政党是盲人还要骑瞎马,对于执政党本身是很危险的。所以在执政党高层里面采取这样一种政治取向的话,实际上是对执政党的政治命运不负责任,我觉得这个需要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我不太同意熊伟说的他们怎么样,我觉得执政党的最高利益就是要求选举应该是符合选举法的,而不是有什么别的方式,使得民意是假民意,人大是假人大,那么这个执政党的正是合法性也就是假的政治合法性,所以这个并不好。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执政党面临一个非常大的危机,这个危机就是执政党的中央领导层已经渐渐地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所以才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全国各地此起彼伏地出现强拆,出现对老百姓的利益的侵夺,甚至酿成自焚的惨剧或爆炸的惨案。这种事情其实是由于地方政府想通过一种政治强力,不尊重居民的产权,而导致对居民的一种侵犯,最后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对抗,这其实是颠覆了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也是全国地方政府在不断脱离中央政府对它们的约束。从过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央政府恰恰要利用这样一个人民代表的选举过程,尤其是在自身合法利益确实受到损害的这些人,他们起来不是通过炸弹和暴力,而是通过合法的这样一种政治程序来解决问题,这样一种取向应该是受到中央政府的鼓励的,中央政府不应该阻止这样一种现象。这样一种来自民间的选举如果能够获得成功的话,其实可以让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更有效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其实对人大法工委发表的这通讲话,甚至是它后面的支持,表示反对。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短视的、要葬送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行为,我们要非常明确地批评这种行为。
杨帆:
民主在八十年代已经有很好的基础了,只是弄到最后过分了。当时学生竞选的这些人,我们都是一起的。后来是蛇口,蛇口是管理委员会委员,每年一次民意测验,不够半数的下台,一直搞了七年到十年这么长,最后搞得大家不想选了,因为投来投去总是这些人,管理委员会的人的水平挺高,谁也不敢和大家发脾气,很明显的人缘好的票数多。所以在蛇口的整个干部阶层至少对大家的态度是好的。后来我和张伟在天津开发区又设计了一个比它们还好的,就是分了上下议院,就是把积极权利仍旧留给管理委员会和党的组织部门,它还是任命制,但是加强了消极权利的部分。成立了一个民主评议会,主要做了质询和弹劾两件事。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寝室的同学总是和我说这件事,他说,选举要区分积极选举和消极选举。实际上我们讲的积极权利是一种建议权、决策权或者任命权,这个积极权利实际上是一种专家决策,或者专家提供咨询,这个项目怎么投,房子怎么盖,这也是一种民主,现在我们叫科学决策。在三十年前,他就和我说首先能够把民选的监督的部分扩大到消极权利的部分。这个东西大多数老百姓是有判断能力的,比如你盖出的房子好看不好看,大家能够做判断。失败之后要追究你的责任,但是在投资之前你问他应该怎么投,大多数老百姓是不知道的,所以这是一种事后监督。消极权利就是弹劾投不信任票。我和张伟说,我们就按照这个设计。下议院其实是专门管弹劾的,质询其实比弹劾更重要。就是让他来说,群众代表让干部来谈你做了什么,然后大家质询。其实他只要好好弄,压力已经足够大了。当时搞的时候正是1986年学潮的时候,但是我们区里面选举没有受影响,其实大家热情很高,而且完全有能力选出来。就是分区竞选,按照各部门,自己可以提自己,别人也可以提,没有票数限制。其实在一个社区或单位里面,在个人活动能达到的范围里。特别是现在有了网络,这个完全可以搞,我觉得这个东西现有的法律框架就可以做,不涉及什么法律的事情。把开发区特区作为一个政治改革,同时也是政治改革的实验基地,所以我觉得这些在当时都很成功,特别是在某些基层。这个情况我觉得在各区里面搞其实没什么风险。我觉得什么都可以搞,现在也可以搞,关键是控制。普选确实是现在最基本的民主,民主最基本的就是投票。我们说促进民主,关键是扩大被选举权,在扩大被选举权方面减少控制。维权以来,冲突已经很多了,还是要把这个冲突纳入到轨道,在基层主要是突破对被选举权的控制,使它更自由。
赵旭:
我想问这个问题。我们怎么能够假装集权不存在?八十年代有一些更多元的选择是因为经过文革这么多年把整个官僚机构或政权体系摧毁得差不多了,形成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进行一些尝试,但它的结果也像是布拉格之春之前的六十年代的中欧那种感觉,在斯大林后期有一段的短暂的放松期。他要摧毁社会的独立意志,摧毁个人的独立意志,不可能使独立组织获得空间的,这是系统的本能。我们也是这样,维稳系统也是一个集权逻辑。在这种情况下的前景是什么?刚才我看到新的新闻说所有媒体要封杀"独立候选人"这种提法,包括这几年我们看到任何涌现出的一些独立的苗子,不管汶川地震以后,还是新的公民组织出现以后,都会迎来一个很大的政权对它的压制。
刘海波:
实际上很多名词,集权、威权、民主,是一种理论的框架和设定,未必很合适地描述你所见到的政体或社会。"布拉格之春"一个首要的问题不是在于它集权不集权,而是在于和它的人民是对立的、分离的、互相仇视的,因为它是一个外来政权,是苏联的军队扶植的,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比如希特勒的政权就没有类似的地方,也就是说希特勒政权的残暴只是对于犹太人和占领国而言,在德国人内部是受到拥戴,甚至盟军打到柏林的时候,他仍然能号令全国,我觉得他的民意是存在的。今天的政权丝毫称不上集权,它是传统的,是国家能力极低的,是没有行政能力的,而且它还是非常私性的一个政权。腐败是可以的,因为再小的权力都比白丁要强,但这不意味着政权强,而仅仅是政权里面的人腐败能力强而已,这恰恰说明政权的衰败,上下不同心。因为你可以看得到它和明末的政权拥有更大的类似性。
熊伟:
我觉得刚才讲的问题好像是大家都应该推动竞选。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没有必要有一个讨论,因为竞选肯定是个好事情,不管你是达到什么目的。
秋风: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也是很多人的一个心结,之所以不愿意参加人大竞选的一个重要的心理障碍。它是一个集权主义的政府,所以内心其实还是有恐惧的,但事实上我在80%的程度上同意海波的看法,其实现在的政权早就已经变得非常软弱。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它的正当性已经完全丧失了,它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可能有些人接触过国宝这些人,他们自己没有任何正当性的支持,只不过是在做一份职业而已。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和毛时代有根本的不同。现在的体制其实是一个混合体制,你不能说它是一个集权体制,因为现在的政府已经明确说它要建立一个民主的政府、法治的政府。我们可以想象它至少有50%的诚意有这种想法的,它并不是只是为了哄骗。它制定了很多法律要保障你的权利,它还有很多制度,包括人大选举的制度,其实这些制度不能说它是虚情假意,起码我们可以推测在这个体制里面有相当一大部分人在往这个方向走,这个状态和"布拉格之春"的时代、毛的时代、希特勒的时代,都是完全不同的。其实这个体制已经打开了变革的门户,但是它是个混合体制,所以还有一半的身体是原来集权主义的,而且它晚上睡觉的时候,从内心深处它会想到自己是个集权主义者,但它醒来之后就不是了。假定我们想要这个国家变好,我觉得只能是在它醒着的时候和它打交道,然后让它的睡觉时间越来越短。简单地说,你只能打开了体制的门户,然后不断扩大。如果大家研究台湾的转型,其实也是一样。台湾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也是一个混合的体制,给了老百姓很多选举的权利,尤其是基层的选举,但它也有很多军警进行镇压。这时候其实就处在一个胶着的状态,社会和政府,甚至都不是完全的政府,或者说是专制的力量和民主的力量处在一个胶着的状态,这个胶着的状态就是你进它退,你退它进。
过去几年发生了一个很糟糕的事情,就是有很多自认为追求民主或自由的人急剧地激进化,就是一种毫无目的的抗争,他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这种状况在过去的两三年特别明显。这等于说其实法律已经有一个很大的门了,他不去走,他非要用个小刀在墙上挖洞。这个过程我想和整个自由主义理论的幼稚有关,有自由的理念,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怎么从此岸边到彼岸,对这个过程其实缺乏一个深入的思考。最后变成了参与的幻象,就像微博一样,我们看到很多文艺青年在网上深情地表白对自由的热爱、对社会的愤怒和对弱者的同情,等到做事情的时候都没影了。很多青年导师都扮着这样的角色,他们都变成了自由的说书人了。究竟怎么才能走出这个困境,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对熊伟和他的同胞们表示钦佩。
刘海波:
我觉得中国现在所处的局面并非是蒋经国、李登辉时代的局面,而是蒋介石败退台湾之初。那时候国民党通过改造,把威权政党改造成极权政党,然后搞了土改,然后台湾才发展了三十年。台湾也许所有的发展都和大陆类似,但是有一点比较奇怪,就是它的基尼系数由刚开始的极大到后来越来越小,贫富悬殊越来越缓解,有了这个做前提,这个社会是闹不起来的。
杨帆:
台湾是外省人20%,80%后来土改之后就是独立农会,独立农会而且县级直选,国民党人选县级只能以个人身份,不能以政党身份。所以台湾在50年代基层就已经很民主了。它的佛教徒占40%,加上25%的基督教徒,它的宗教的力量限制了它现代化中的腐败。
刘海波:
今天中国社会矛盾的性质事实上因为主要是九十年代中后期改革和21世纪十年的耽误,我觉得这个矛盾是很难调和的。这不仅是一种官民矛盾,土地问题、金融主权丧失还是核心问题。
秋风:
我觉得你太悲观乐。恰恰是人大大的变革可能会缓解官民之间,包括区域之间的冲突。你不能说我们就等死了。现在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大的危机是统治集团在丧失它的政治统治的能力,它完全变成了一个简单地使用暴力维持权力的机构。因为它的统治没有任何真正的政治上统治,它完全是靠金钱和权力来支撑。通过基层选举重构政治的合法性,而给它提供政治合法性的过程也是驯化它的过程,这其实是一个渐进的态度。如果体制外的力量都慢慢地使用这条路的话,会让它对暴力的使用节制起来。你现在用刀子捅它的墙,它就会用砖头扔你,你现在从门口挤着进去,它就不敢那样做了,这其实是一种双向的选择。过去几年搞维权的人急剧激进化,民众的抗争其实也是一个方面,实际上导致这个维稳的体制也在不断暴力化。
盛洪:
其实这是一种机会,但你不认为这是一种机会,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危险,这是完全错判了形势。我觉得刚才秋风讲得非常好,其实你现在越来越失去政治合法性。其实大家在帮助你,你还要拒绝这个机会,这是不对的。
熊伟:
地方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我认为中央政府合法,但是地方政府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中央政府导致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基本稳定,所以是合法的。完善地方政府的合法性,我认为人大制度的完善、人大代表的竞选是最重要的路径。中国民族有三条路径,第一条是革命,现在比较少,第二条路是街头政治,现在还没有一个这样的政治基础,第三条就是议会民主制度,议会民主的基础就是人大代表的竞选。我觉得有些东西我们还要有一些政治敏感性。
盛洪:
刚才讲的文本要不要信。首先,文本还是有利的,尤其是政治文本,不管你有多大的权力,不管你有多大的暴力资源。我觉得正确文本的含义还是很重要的。另外一点,任何社会的活的制度都是文本的行动。光有文本不行,我们不能抱怨我们怎么生在这样一个社会,有这样一个政治框架。其实何社会的活的制度都是文本的行动的体现,我觉得这个要特别注意。我举的例子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有表达自由,我看材料说它在被颁布了100多年以后才第一次在法律诉讼中被引用。这个东西从来没用过,它就是一纸空文,但是只要它在这,就要去行动、就要去用它。我们的选举法要是不用,它就是一纸空文,但是用的过程绝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熊伟现在做的事是非常有意义的,所有人都有责任,你不能去抱怨。说实话,你现在的状态一定是你或你的祖先的行为结果。还有一点想法,我刚才描述了八十年代初的竞选,现在的竞选的独立候选人的构成和那时很不一样,它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刚恢复高考,其实经济改革刚刚开始,说句实话,大家关注竞选或公共事务的机会成本是非常低的。中国人不是很喜欢关注公共事务,尤其是公共事务没有太多事情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关注是因为外面没那么多市场和机会。现在这些竞选的人不是为了推动民主,而是为了推动自己的利益。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他发现了用这种方法就不用上访,并不一定是多么喜欢民主。这些知识分子没有那么多动力,他只有同情心,他自己的房子没有被拆,甚至他对公共事务并没有什么不满。我觉得知识分子不要太为难他们,知识分子更大的作用是提出制度文本和宪政原则,这是社会分工。你提出宪政原则并不是你去参选就知道的,你要去读历史、读文献,阅读大量的古文。我认为我们的民主有很多毛病,尤其是没有宪政原则的民主。民主还是有好的地方的,但是民主要有宪政框架,而这个宪政框架我认为是知识分子应该做更重要的贡献的方面。
秋风:
我们今天很有意思,熊伟的东西主要是实用的比较多,理论的稍微少一些。我们后面有一些讨论,希望发表之后能够鼓励更多的人来参加选举。下面熊伟来做一个总结吧。
熊伟:
该讲的我都讲了,我最希望的就是有一批人能够站起来推动代表选民小组长竞选监票人、计票人的选举。我也在思考,谁比较适合当民选的人大代表,每个人掏出五块钱让他做一个专职的代表,然后做了哪些事情需要先评议,做得好一个月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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