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Livermore教授认为,通过对监管成本与其带来收益的比较,成本效益分析可以识别监管所产生的净福利,为政府决策者提供重要的帮助。
过去30年中,虽然这一工具在美国的运用并非总是政治中立的,但它仍在联邦机构的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本效益分析在欧盟的决策过程中也处于核心地位。
对成本效益分析中常出现的8种方法论缺陷,Livermore教授具体介绍了其中的两种:对监管非直接负面影响的过度强调和环境监管成本的高估。
Livermore教授还认为,虽然美国和欧盟是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使用者,但这种工具同样适合发展中国家,因为环境决策在各国都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而成本效益分析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因其可以
1汇总政策选择中可以获得的所有信息,通过一个选择程序识别出最优的政策;
2识别还有哪些信息需要掌握;
3评估管理的支出;
4识别无效的法规。
在发展中国家,成本效益分析很可能会遇到政治阻力,对监管缺乏需求的问题可以通过强调成本效益分析的前瞻性克服,而对风险估值的国际差异带来的政治风险,有两种解决办法:一,人为改变偏好设定;二,设立全球统一的风险平均值。因成本效益分析不考虑财富分配问题,各国可以采取"公平"权重以进行弥补。
王明远博士认为,成本效益分析要求把市场经济的逻辑运用到政治领域的立法和决策中去,这种根本性的逻辑转化会产生很多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问题,因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民主化程度,以及市民社会的发展状况不同。并且,因为该工具并非政治中立,它强化了官僚机构在决策中的话语权,对民主政治不利。
崔成博士认为,成本效益分析中因缺乏对宏观经济循环影响的具体评估方法,很可能最终导致福利损失。并且,政府的法律法规很难评价,当前与未来的评价结果也可能会因认识的变化而明显不同,而"公平"权重的引入更会给评价的基准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俞海博士认为,作为政策事前评估的一种,好的成本效益分析对提高政策实施的绩效很有帮助。但中国当前的成本效益分析在政策制定,尤其是环境政策制定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弱。中国未来要做的是:第一,提高政策制定者、决策者使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意识;第二,把美国的成熟方法真正引入到中国来。
吴健博士认为,成本效益分析对决策者和决策过程的最大价值在于它是一种决策模式。目前在中国发展该分析的主要目的,不同于欧美的评价环境监管的成本和效益孰高孰低,应是将环境价值引入经济决策过程,从而改进经济决策。鉴于成本效益分析还存在很多技术性难题,吴健博士认为,当前可以采用费用有效性分析等简化程序,并发展多标准分析的框架。
丁建峰博士认为,成本效益分析没有考虑收入分配以及社会公平的问题,而该问题涉及一国之内同一代人之间,国际间同一代人之间,以及不同代间的分配这三个层面,困难程度依次增加。但不完美的评估仍比没有评估要强。此外,在中国,受到环境污染影响最大的往往是支付意愿最低、在政治上处于弱势的群体,并且,中国很多问题需要经济"大转型",这些现象都对成本效益分析的应用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