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在天则所的第285次双周学术讨论会上,景跃进老师以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为背景,介绍了中国农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及其解决方法,并由此对中国的政治转型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首先,景老师介绍了村民自治出现的背景,即49年以后农村的基本政治权力结构。49年到改革以前中国的体制一般叫做全能主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国家是无所不能的。社会方面国家通过计划经济的手段垄断了所有的资源,整个社会被高度行政化了;政治体制方面高度集权、党政不分。在这样的体制里,党在农村社会的领导地位是一样的,支部书记在农村是一把手,而且村支部班子的产生是由公社来决定的。尽管农村的构造不断在变,从村级建制到集体化,到人民公社,但是党的领导这一块始终没有变化。直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出现了争议,于是国家选择了村民自治这一方式。
接着,景老师介绍了两委矛盾的产生。村民自治以后,产生了两委关系,即自下而上通过民众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与自上而下通过上级党委任命的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这两种政治逻辑的对立导致原来一元化的权力结构就变成了二元化的。由此引发了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为争夺领导权而产生的两委矛盾。并且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两委矛盾逐渐尖锐化。
接下来,针对两委矛盾,景老师介绍了四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法。一是两票制。即凡是要拿到党支部选举上选举的人,首先都要在村委会选举上先过一遍,让老百姓投信任票,获得50%以上选票的党员才有资格参加党支部选举。这就意味着党支部的选举首先要建立在民意基础上,这样选出来的党支部群众是服气的;二是一肩挑。即参考企业的做法,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但是在进行推广时出现了行政要求,对各地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下指标,甚至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操控,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首先当上村委会主任;三是先选党支部,然后再选村委会,形成一种合作共事,相互商量的格局,遇到重大问题举行两委联席会议,经两个班子合在一起讨论才能决定;四是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化,把党的制度框架纳入到了村民代表大会里去,让村党支部书记成为村民代表大会的主席,村委会成为一个执行机构。通过这样一些制度创新的方式,农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冲突相对而言有了一定的缓解。
最后,景老师讨论了这些农村基层的制度创新对于中国的政治转型所带来的一些有益的启示。即由两委关系衍生出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党是自上而下的,而人民代表大会是自下而上的。这两种不同的政治逻辑要融合在一起有时候是很困难的。中国越是不主张三权分立,就越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越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下而上的逻辑和自上而下的逻辑的矛盾就越发尖锐。因此,景老师指出,对于共产党而言,能不能处理好村民自治对于基层党组织的挑战这个问题,涉及到今后的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