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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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实录

[第295期]

和平与冲突

时 间: 2005-09-17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许章润

主持人: 盛洪

评议人: 江山、吴稼祥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综述

首先, 许章润 教授指出了现代中国的两个特征。第一,现代中国是一个多重的中国,这不仅指地理上的中国,而且也指中国人和西方人眼中共同的文化中国,这个特点造成了时间的重集,使得我们所引用的知识、思想体系以及它所反映的时代性有很大的差别。另一方面,我们又可以从中看到前现代主义的威权主义的特征,我们的法律规定公民要有信仰自由,但又自相矛盾地规定国家要对公民进行唯物主义教育,这就体现了时间重集的矛盾。第二,现代中国的另一个特征是时代的错位,也就是说我们解决中国问题的一些对策似乎是基于另一个时段的判断而来的。


这样一个多重的中国的境况就引出一个问题:中国问题究竟是什么? 许 教授认为在我们今天的语境下,中国问题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建设民族国家,第二,这个民族国家是中华文明的宪政秩序,即我们要建设一个法治中国。然而,建设这样一个民族国家的任务尚未完成,因为中国现在存在着三种法律体系:大陆的商业共产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台湾和香港的法律体系。而一个民族国家应该是具有同一法律体系的国家,如果某个民族国家还未能将其疆域内的所有公民笼罩在同一法律体系之下,那就意味着民族国家的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迄今为止还没建设成一个民族国家。

一方面,民族国家尚未建设完成,另一方面,后民族主义国家已经到来。全球化、文化的多元主义等影响着我们基于民族主义的民族国家的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必须要跟国际接轨,而我们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作为事实又很难和国际上被大多数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法律扣合起来,我们的法律还不能代表现在被大家所认可的反映个人自由、尊严,同时又造福于社会经济的东西。

接着, 许 教授还提到了现在法学界的一个困惑:我们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所有法律的制定通常都是先翻译国外法典,这样一种基于启蒙话语的现代化的法律追求造成了中国的法律和其它国家的法律在语言表述、基本原则以及价值理念上的同质化。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社会生活现实尚未完全吻合,又造成了人们对于法律规则有效性的疑虑,从而导致了人们对于中国的地方性身份认同的紧张。所以我们一方面倡导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法,它不仅是历史文化以及语言的共同体,更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另外,随着全球化和国家间互动的出现,法律本身是一个朴实的规则,其朴实性表现在它所追求的公平的观念没有地域空间上的差别。

既然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 许 教授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公民社会的发育是抵抗政治国家的一个强有力屏障,而现在公民社会的发育又遭到了来自政治强敌的压力,建设中国成为一个大国的法律布局可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形成大国的综合国力又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于国家安全和和平的意义,建设一个正义的国家支柱。第二,中国一定要有道义基础,表明中国是一个尊重人权、尊重个人自由的、把公民的权利置于公共权利之上的国家。

而后, 许 教授谈到如何将他所提倡的落实为一种法律的技术性操作,他提出了两个设想,第一,建立模拟的政治市场;第二,建立模拟的立法市场。要想把模拟政治市场从理论层面落实到政策层面,可以通过对选举法的修改使其不以一个人的籍贯地作为代表归属的标杆,此外,还要限制担任公共职务的人作为民意代表的名额。而在这里,民族主义和政治民主的关系问题至今还没解决,在 许 教授看来,民族主义是政治民族的天然伴侣,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下,民族主义有利于消减以政党导向作为合法性源泉,而把国家利益作为其合法性趋向,从而无形中消减了政党的势能,因此,在现代社会,政治民主就很自然地限定了民族国家应该是在时空范围内的。

另一方面,模拟立法市场是为了落实大国的法律布局,从而形成公民社会。关于这点, 许 教授提出了"立法听证",立法听证的参加者的资格一定不能限定在指定的代表范围内,而是采取自愿报名的占 1/3 ,指定的占 1/3 ,学术界占 1/3 这样一种方式,将它作为一种必经程序,这样就有助于改进立法质量。

许 教授还讲到中国社会,包括中国的法律缺乏一个超验的本体作为信仰对象的问题。从五四运动至今,中国的法律一直停留在工具主义的操作层面,中国文明,包括中国的法律文明一直没有建立起与世俗的实在法相对应的,能够对实在法起价值引导作用而且能够对实在法起到价值评判作用的超验的理论体系,这就使得我们一旦把具体个案的情景伦理加以引申,讲到最后只能天近人情来说,但是天近人情的限制在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因此,中国法律缺乏超验本体的问题的确是非常严重的。

然 后许 教授讲了如何建立中国的法律,使得模拟立法市场和政治市场的问题一同解决。她提出以国际互动来推动内政改革。如果我们能够促成一个关于东亚普通法的构想,那么中国公法里面的威权主义因素在面对国内老百姓的时候是可以振振有词的,在这样一个时代,要想在东亚世界获得国家合法性的国际承认,就必须对中国的法律加以改变,这样就能形成我们所期盼的法制中国,然后再扩大到世界范围内,以东亚普通法来参与世界法的建设,以民族国家的利益来形成这样一个东亚普通法和世界法。

最后, 许 教授谈了他的一个基本判断:中国现在所处的时段是第二次轴心文明来临的时候。因为中国的逐步成长,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政治民主、公民社会、个人自由等方面,在未来的时段里,民主早晚会形成,而这件事本身是对既有的世界格局的改变,而对既有的世界格局的改变的背后是文明的兴衰,因此,很可能中国现在所处的时段是第二次轴心文明来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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