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在天则所的第 293 次双周会议上,高全喜作了题为"论政治社会"的报告,在会上,他主要谈了他写《论政治社会——关于中国现代社会的一种政治经济学考察》这篇论文的背景、目的、以及他的一些困惑。
首先,高教授谈了他最近几年的研究方向。第一篇文章《论民族主义》谈的是民族主义问题,从民主主义、共和主义和法治主义以及宪政主义的角度看待民族主义问题。第二篇相关的文章是《论宪法政治》,美国当代著名的宪法学家阿克曼提出了日常政治与宪法政治的思想,而德国的思想家施米特也曾经谈到非常政治问题,我的文章探讨的是如何处理处于非常时期的中国现时代政治社会的法律制度以及其正当性的问题。此外,还有一篇是《论国家利益》,谈的是中国作为一个政体和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维护国家利益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首先要建立一个宪政国家。
高教授认为关于中国当代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社会的问题,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对中国目前状况都有很多的分析,但是看完他们的文章后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是从 1840 年开始从一个王朝政治演变到现代民族国家这样的一个大的脉络,而西方是从 15 世纪或者更早一点就开始了民族国家的建设过程,在这之前的古典城邦制、中世纪的神权制度等与西方近现代以来的国家制度的形态是不一样的,而我们国家在与西方相沟通、碰撞之前是一种王朝政治的形态,和我们现在经历的形态是不同的,但是在不同于古代中国的这样的新形态下,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方法来研究这样一个新的政治社会,特别是我们的新形态又不是单纯从我们自身内部自发产生的。高教授认为从 1840 年到现在经历了 150 多年的历程,实际上我们现在仍然处于和西方相对应的民族国家建设的草创时期这样的一个时代,也就是类似于西方 17 到 19 世纪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基本上是处在市场经济逐渐开始萌生进而发展的阶段,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建立的过程。现在盛行的经济学、社会学是把现成的民主、宪政和法治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作为假定的前提,而后来研究一系列问题的,但在中国,我们没有这样的前提,这个前提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如何衍生出来的、如何变化的,这是西方的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和古典的法学、政治学研究的课题。
高教授认为研究中国现代社会有一个大的方法论的问题,他主张是应该以西方与我们现在相对应的 17 到 19 世纪的社会理论的方法论来研究我们的近现代社会。在西方从大的方面有政治法律的路径,这是研究一个社会的制度如何生成,还有就是政治经济学,是研究这个制度条件下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这两个都是古典政治哲学或者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问题。西方 17 到 19 世纪的思想家中,无论是政治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还是宪政领域的专家,基本上研究的都是这两个主题,洛克也罢、斯密也罢、休谟也罢、康德也罢,黑格尔也罢、德国的新旧历史学派也罢,他们关注的基本上都是以下两方面:一是这个社会的政体制度建设问题,也就是主张一个宪政的法律的政治制度;还有一个就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问题,也就是个人财产权的确立、追求财富的欲望、交换以及这种正当行为规则如何能够在一个有效的制度保障下激发出来,使得人民幸福和国家强大。这两个主题在思想家中又是同时受到关注的,比如斯密既有国富论,又有关于法律、警察、军队的演讲;黑格尔的哲学有市民社会,也有政治国家。
从大的方面来说,我们中国现在的根本问题是那些问题,现在很多成熟的、高明的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研究著作中虽然有很多精致的技术性的分析以及数据、图表方面的分析,但是对这个社会的核心问题——国民财富的性质、人们追求财富的欲望如何能够在一个正当的法律制度下最大化,无论是个人幸福还是国家强盛,再从更大的方面来说,如何建设一个宪政的制度框架,以及这个政治制度对于经济的决定性意义,等等,他们研究不足,关注不够,认识不深。很多关于中国社会阶层的分析、 GDP 的分析、生活状况的分析、贫富不均以及道德问题的分析,如果从一个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下来看待这些问题,或许能够更加有效地理解这些问题的生成机制和原因,而不是把西方现代的经济学说或者社会学说所研究出来的生成机制照搬过来,因为我们产生这些问题的现实土壤和西方现代社会的土壤是不一样的。
高 教授指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或者宪法学的角度来看待上述问题可能比我们单纯地从一般的,无论是社会学的角度、经济学的角度还是政治学的角度更有效。 高 教授是从政治学、法学的路径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认为用"政治社会"这个概念能够基本上抽象或笼统地来描述目前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作为研究我们目前这个时代的方法论,也许更能接触到这个社会深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