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在天则所的第252次双周学术讨论会上,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的田国强教授和明尼苏达大学的王一江教授联合做了一次关于国有银行改革的报告。在报告中,两位教授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两难入手,在比较了各种可能的途径之后,认为大力利用外资可能是比较有效的一个方式。
两位教授认为中国的银行业改革目前已经面临了一个两难的困境:效益与整体风险的两难;改革紧迫性和完善制度环境长期性的两难。从经济学的基本道理可以知道,高风险往往要求高回报。但是,在一个社会中,银行起了一个关键的串联作用。一旦银行业出了问题,受影响的就将是整个国民经济,因为银行业具有高度的外部性。所以,在中国目前的银行业改革中,这个矛盾将会突显。另一方面,经过许多年的毛病积累,中国目前的银行业可谓是积重难返。对制度创新来说,一项制度的变迁本来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中国银行业制度创新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但是,时间却非常紧迫,因为根据WTO协议,2006年的时候,国内金融机构就会放开。如果在06年之前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抗冲击的制度,那么一旦放开金融业之后,对中国的金融业所造成的冲击将是致命的。因此,制度变迁的长期性和时间的紧迫性又是中国目前银行业改革所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在这两个两难前提下,两位教授比较了几种盛行的改革思路。第一种改革思路坚持国有,认为通过内部改造可以提高效益。但是经过近十年的改革经验表明,这种途径是行不通的,银行的行为模式仍然没有改变,效益也没有提高。第二种改革思路是得益于电信业改革,在电信业分拆出连通之后,电信业的效率虽然并没有彻底改观,但是也比过去提高了不少。正是从这种思路出发,一些人也希望分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希望通过此促进竞争,提高效率。但是,稍经分析就会发现此思路也是行不通的。一是因为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历来就很激烈,各级银行,各类银行之间的竞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学理层次上来说,竞争也只是经济体制有效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一些制度安排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明晰产权、建立法治等等。如果分拆后各个小银行的产权结构仍没有什么变化,产权依旧不明晰,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仍维持原有的状况,如何谈得上加强竞争、提高效益呢?第三种思路是大力发展地方政府银行。但是,这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因为,各级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银行之间的紧密联系,在不明晰产权的情况下即使进行联合、重组、或跨区域发展都不能解决其效益低下的根本问题。比如,由城市信用社改变成了城市商业银行不就是变了形式和规模却没有明晰产权,增加效益。另一方面,两位教授并没有指出的是,在目前政府行为可解释性非常低的情况下,发展地方银行就好比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一样,成为地方政府圈钱工具。从国有银行现有的困难也可以印证这一点,因为目前的呆、坏账的造成几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对银行来说,稳健的经营的方式内生了贷款供给的特性。但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对银行经营层施加影响,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呆坏账。如果继续发展地方政府银行的话,这一局面将会进一步恶化。第三种改革途径是发展民营银行。在这方面的代表任务是徐滇庆教授。从一方面来说民营银行的资金来自民间,产权非常清晰,不存在国有银行具有的那些弊端,因而易于达到经营的高效益。但是另一方面,民营银行同时又有着很强的利益驱动机制,甚至追逐暴利的心态。高回报意味着高经营风险,而银行恰恰需要的是稳健经营,这有了明显的冲突。更严重的是,如果相关监管跟不上的话,民营银行有可能变成相关企业圈钱的工具。因此,对民营银行来说,虽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安排,但是相应的制度设施也必须要跟上。第四种改革思路,两位教授并没有提到,那就是王大用教授提出来的设立明确国有产权出资人,形成二级法人体制,建立公司化组织结构,分离所有者的监督权和经理人的经营管理权,实现专业化管理。这种思路和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改革是一脉相承的,但是,这也有许多的问题,比如专业的银行家队伍如何产生,二级法人体制也并没有解决产权明晰的问题,等等。
那么有没有一种银行具有:1)有良好的营利动机,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2)即使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短期行为和骗钱行为的冲动也比较弱。在经过比较之后,两位教授认为外资银行是比较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只要外资银行来自制度成熟和健全的国家,另一方面这些外资银行大多都有悠久的历史并以全球为经营范围。那么这些银行的行为就会受到母国制度的约束,受到全球利益和长期利益的约束。使得这些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中国的行为就会受到自我实现的合同约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因此,两位教授认为外资银行是在目前的两难困境下的一个比较好的制度选择,将为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带来新的机遇。
在改革步骤上,两位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们认为改革应该遵循以下的三个步骤:(1)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首先积极鼓励外资参股、合资, 进而按WTO协定向独资的外资银行开放, 形成银行业竞争;(2) 在竞争的环境中改造国有银行;同时建立内资民营银行试点;(3) 待制度成熟后全面开放内资民营与外资银行。从短期来看,如此的一个改革步骤有利于减小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对国有银行的冲击,同时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提高银行业的整体经营效益,应对2006年按WTO协定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冲击;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最终建立现代银行制度, 使整个银行业达到产权明晰,商业化经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