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月8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召开了210次"双周学术讨论会",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茅于轼、唐杰做了"强化市场力量、发展商品林业"的主题发言。以下是发言的主要内容:
林业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公益部门,它本身也具有经济效益。但我们国家目前的林业发展现状难以令人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林业总的来说还是一种很顽强的计划经济部分。因此,利用市场手段来改造、发展我国林业应该引起重视。
一、中国森林资源的现状与分析
从国家公布的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可以看出,在过去五年中,我国森林资源的总面积和总蓄积是双增长的。总面积是1.59亿公顷,增长了9.4%,总蓄积是113亿立方米,增长了5.6%。而在这一时期世界总的森林面积是在减少的,发展中国家减少的更多,达到3.3%。所以中国森林资源增长是值得肯定的成绩。
但从其他角度讲,中国森林资源仍然是匮乏的。第一,从人均的角度看,我国人均森林面积0.12公顷,人均森林蓄积8.67立方米,它们分别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0%和12%。第二,中国每公顷森林的蓄积只有71立方米,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了近40%,这说明我国的林地利用效率比较低。第三,我国成过熟林比例非常低,而且在每次砍伐的森林中,成过熟林只占了面积的22%和蓄积的42%。这意味着我国好多树林还没有长成熟就被砍伐了,是非常明显的杀鸡取卵行为。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我国森林资源匮乏的原因,一方面是伴随人口增长和工业化进程,木材需求增长很快;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公有制、政府管制、高税费等因素导致激励机制不足,限制了木材供给。现在由于价格已经放开,需求又不好限制,所以改进措施只能从供给方面寻找。本文的建议是提供必要的经济激励,同时进行适度的管制,刺激造林投资,增加木材供给。
二、我国林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产权问题
1、理想产权状态的六个维度:
一个理想的产权状态需要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第一,产权来源正当。在一些特殊的例子如政权的更替中,产权来源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第二.产权界定清晰。产权界定本身有个成本和收益对比的问题。
第三,产权应长期稳定。如果政策朝令夕改,人们的信心就无法建立起来。
第四,产权应得到严格保护。由此引发出来的一个政府的双重作用问题,也就是政府既有力量保护产权,同时也有能力破坏产权。。
第五,产权应具有排他性。即产权使用所带来的成本和收益都必须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第六,产权应具有可转让性。
2、中国林业的产权状况及相关问题
首先,从历史变动过程中,可以看出我国林地资源在产权来源方面是通过剥夺地主阶级得来的,然后进行无偿分配。这样就有一个来源正当性问题。同时这也使得我国林地的产权界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粗糙、非常不完善的。另外林地所有权的频繁变动,也使产权长期稳定这个条件难以得到满足。
其次,从林地分配看,我国现在的林地分配模式特点可以概括为封闭、平等、免费三个方面。这些特点导致的一个突出后果是林地的"碎片化",无法实现规模经营。另外,这些特点还导致了产权的频繁变动(在新增加人口时要进行重新)、配置的低效率等。本文对现有林地分配模式的改革建议是,在林地所有制不变的条件下,实行开放、有偿、长期的分配模式。
第三,关于森林资源的转让问题。由于林业具有投资沉没成本高、生产周期长、规模报酬递增等特点,因而需要强调森林资源转让、即发展活立木市场的作用。森林资源转让可以加快林业资金周转,可以缩短生产周期降低风险,还可以通过买入森林实现规模递增效应。但中国活立木市场发展的非常缓慢,这是一个与产权状况相关的缺陷。
第四,林业的外部性问题。由于林业具有正的外部性,因此为了保护环境、抑制过分砍伐,就需要一定的政府管制。但我国存在过度管制的问题,而且现有的管制手段具有实施成本高昂、创造寻租机会、侵犯产权所有者利益等缺陷。因此需要适当的放松管制,并改进管制手段。
与外部性相关联的另一个问题是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即划分为商品林和生态林。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因是它同时具有商业价值和生态价值。但如果生态林的比例过大,木材供给就要受到限制,同时政府负担也会很大。因此,应该合理确定两种林的比例。本文建议根据需要对生态林进行补偿的数额来确定这个比例。
(二)、高税费问题
1、造林项目赢利性测算和分析
这里用来衡量赢利性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本文的测算结果是我国林业投资内部收益率非常低,大概为零。这可以从国内林业投资很少、林业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这一点看出来。
2、高税费问题及其根源
在价格和成本都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要解决林业投资内部收益率过低的问题,只有靠调整税费。事实上我们国家林业税费过高的问题非常突出,占到了销售收入的40-50%。
税费过高的原因主要包括:第一,由于难以吸引商业投资,所以只能靠政府投资;第二,税率和设定的计税价格过高;第三,税费提前征收、对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双重征税等不合理现象的存在。 由于林业具有正的外部效应,因此从经济学上讲需要政府进行补贴,而我们不但没有补贴,还征了那么高的税。这就大大压制了林业的发展。
3、对高税费问题的治理
首先应进行产权改革和分类经营应该是的工作,这是培养和稳定林农预期所必须的。在此基础上对税费进行调整。税费调整方案可以分成三步走:第一步是通过调整使林业项目内部收益率有足够的竞争力,第二步是调整到最优的税率水平,第三步是调整到能够对分类经营情况下正的外部性进行最优补偿。这三步的税率是递减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标本兼治。"标"是指政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划拨足够的款项,尽量减低木材的税费。"本"则是对征税的权力结构进行改革。
最后,调整林业税费结构还可以借助外部性的力量,比如借助于外部金融力量。但这种外部金融支持是有条件的,就是需要税基能快速的增长。
三、发展商品林业的外部性
发展商品林业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这种外部性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环境意义上的外部性和社会意义上的外部性。环境意义上的外部性主要包括吸收二氧化碳,缓解温室效应;增加降水;满足木材需求,缓解对于生态林的压力等。社会意义上的外部性则是有利于劳动力回流,从而更好的造福弱势群体,增进社会福利。
(李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