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有成千上万个药家鑫,只是有一个不小心撞了人……

  • 盛洪
    2011-05-12   累计浏览:

看到网上透露的药家鑫的"遗书",不知真伪。但其中内容却让我觉得作者应是药家鑫本人。因为这一"遗书"通篇没有一句自我反省,没有对受害者的歉意,反而充斥着对父母的责怪,甚至辱骂。这正是药家鑫最致命的错误: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承当,而是逃避。这使我愈觉可悲。如果他带着这样的想法离开人世,就连灵魂都无法挽救了。
我们应该承认,他的父母确实是教育上的失败者,但他们还不致于教他杀人。药家鑫作为一个成人,理当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他杀人,就是为了摆脱责任;他现在所悔恨的,不是致人于死命,而是没有更好的摆脱责任的条件。他因此责怪他的父亲没有"李刚"官大。李刚之子在撞了人后没有再杀人,是因为他不怕别人记下他的车号,有李刚可以罩着他。在这时,他的心理与药家鑫没有区别。药家鑫用刀子才能解决的问题,他只消说一句"我爸是李刚"。
我们在批评药家鑫父母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其实只能负很小一部分责任。当药家鑫的同学说出"如果是我,我也捅了她"的时候,我们知道这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失败。因为在这个体系下,只教知识,而不教文化。知识是对外在世界的信息与经验积累,文化则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提炼。甚至知识也不如"假装有知识"重要。一个孩子从小就知道"观摩教学"是事先安排好的;到了高考期间,老师则公开鼓励学生走后门、托关系;更有多少"博士"和"硕士"是用权力和金钱换来的。如果我们对一个学校的学生行为做一个调查,看他们在犯了一个错误后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可能大多数情况是,想一个办法,如说谎话,制造假的记录,找一个有权势的人袒护,将错误掩盖,而不是勇于承当。
当然,这样责备学生们也不公平,因为整个社会就是个大课堂。我们是否想象过,如果不是李刚之子、而是李刚本人撞了人,后果将是怎样?很不幸,找到这样的例子并不困难。最近网上爆出邢台县长在闯红灯撞人以后扬长而去的视频,已经说明了问题。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他们天生不愿承认错误而想逃避责任,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中,法律和道德会迫使他们不得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行政部门不受约束,官员们就会滥用公权力掩盖自己的错误或罪行。很不幸,我们的现状就是这样的"如果"。所以邢台县长的行为只是普遍的习惯动作的偶然曝光。
我们经常看到,一个行政部门对自己的错误或失误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在信息来源过硬,实在无法摆脱责任的情况下,则拖着不予处理。如在2005年王书金已供认自己是真凶以后,面对聂树斌冤案的如山铁证,河北省高级法院却一直"还在审查之中",拖着不对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这当然是因为,在制度上,本不应将复审权交给审判该案的同一个审判机构,也还因为,他们以为,只要自己滥用手中的公权力,就会改变他们犯的致命错误的事实,他们最终也可以不承担责任。
更大的问题在于,河北省高院的行为并不是偶然为之的,而是在一个系统性的制度环境下养成的。这个制度环境不仅实际上压制了对行政部门(及其附属的司法部门)的各种监督和约束,包括立法机关的限定,司法机关的制衡,传媒的调查,与公众的监督,在另一方面则逐渐养成行政官员既骄横又脆弱的心理,只愿掌握和行使权力,而不愿为不可避免的错误承担责任,所以不能从容面对批评,更不愿纠正错误,遑论承受后果。君不见,三年饥荒和文革死了那么多人,全国人民却没有见过哪一个人或组织出来正式道过歉。这种自上而下的不敢承当的风气已经毒化了全社会的文化。实际上在我们的社会中,有成千上万个药家鑫,只是有一个不小心撞了人,只是很偶然他没有当官的老爹罩着,只是又很偶然他没有有钱的亲戚把事情摆平,只是……
《论语》记载,"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孔子把别人的批评看作是自己的幸运,这是中华文化对待批评的真精神。孔子有过错,无损于他是中华的圣人;他诚恳对待批评、勇于承认错误的表率行为则是中华传人的宝贵文化财富。这种担当精神在我们当今社会的消失,应问责于今天的政治文化。我希望我们的政治领导人,不要忽视药家鑫事件的深层原因,痛下决心改变弥漫于整个社会的逃避责任、不敢承当的风气,当然首先要从自己做起。面对今天行政部门与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导致对人民的财产与生命的伤害,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领导责任,向全国人民说一句:对不起。
救救药家鑫们!
2011512于忘言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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