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计划生育立法需重新提交人大复议

  • 茅于轼
    2012-03-06   累计浏览:

部门立法的问题,我觉得出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立法原则问题,我们立法原则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是管老百姓。现在的法律应该是保护老百姓。孙志刚这个事情最典型,他因为身上没带证件就被抓了,打了,打死了。年轻人都不知道,日本人占领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在马路上走路要带良民证,没有良民证是要抓的,那时候是日本人专中国人的政。孙志刚这个事是政府专老百姓的政,无产阶级专政,现在执行专政的无产阶级连影子都没了,但是无产阶级先锋队还在,现在变成了共产党专老百姓的政,就是这样的逻辑。
2004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把人权写进去,国家尊重人权,而且保护人权,所以你看《宪法》搞得一团糟,又有人权,又有专政,你到底是想干什么?我们的改革是立而不破,立了很多新东西,旧东西一个也不破,一大堆的矛盾。
部门利益最典型表现在计生委,计生委这个机构在以前是没有的,因为要搞计划生育就成立这么一个机构,这个机构越来越庞大。它的权力无边,习近平,薄熙来权力很大,但是都不敢超生。我猜李克强这些人,都不敢生第二个,因为生第二个马上罢你的官,多大的官都没用,说罢就罢了。其实他们这些优秀人士我觉得应该多生几个。我国妇女平均生育率都不到1.5了。改革以来的三十多年中,小学生从1.5亿减少到1.0亿,而同时人口增加了40%,小学生减了1/3。这些小学生将来就是劳动力,我们这个社会劳动力问题大得不得了,如此一个结果,计生委居然不肯放弃计划生育,因为很简单,他们的权力太大了,可以罢你的官,罚你的款。无论怎么呼吁计生委就是不愿意放弃计划生育。这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他们就是搞计划生育的,把计划生育取消掉了,他们马上就失业,这是他们生死存亡的搏斗,绝不会放弃的,这就是部门立法的结果。我就简单说这些。
[本文根据作者在20123月日天则所/中评网主办的「遏制部门立法﹒维护公平正义」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修订。标题为中评网编辑所加,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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