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以“主权”制“产权”,用智慧替武力

  • 盛洪
    2012-09-25   累计浏览:

有一对很重要的概念,能帮助我们理解日本政府的购买钓鱼岛行为是什么性质,并能做出更明智的应对。这就是"主权"和"产权"。"主权"是一个人群对一片土地的排他性控制,它是由这群人形成的合法暴力组织(政府)提供"保护"的结果。随着时间推移,保护的概念一般化为提供综合公共物品的服务;而"保护费"则演化为税。所以"主权"的经济体现是税。
而"产权"是在主权保护下的权益,其经济体现为租。"主权"一般是不可买卖的,而"产权"则是需要买卖的。在一个主权的领土范围内,既可以由本国人交易产权,也允许外国人交易产权。比如外国人在中国购买房屋,就等于购买了房屋占据的土地的产权(使用权是产权的一种形式)。外国人购买了本国的土地产权,并不会改变这块土地的主权归属性质。
尽管主权能更有效地保护产权,但并非产权的先决条件。在行使主权的实体(政府)诞生之前,已有产权存在,只是自己保护产权的成本会很高。在行政主权实体更叠的过渡时期,产权也可独立存在。一般而言,行使主权实体的更叠并不影响产权归属,只是更换了一个保护产权的机构罢了;新的行使主权实体可以继承的,只是征税权。如果它不保护产权,它就没有资格当这个行使主权的实体了。
一个政府既可以代表这个人群去行使主权,也可以直接介入到产权的交易中。日本政府这次的购岛行为实际上只是一个产权交易,对其主权要求毫无增益。中国政府宣示对钓鱼岛的主权最明智的作法,是宣布对任何购买该岛的个人或团体(包括外国政府)征税。这种作法,只是暂且承认在中国主权下进行了产权交易,而无损于中国主权。主权的弱一些的宣示,是对该岛土地的规划权。即可规定对该岛土地用途的限制,如不可用于损害中国利益。在中国政府的排除动用武力的策略空间中,用"征税"和"限制"而不仅是口头抗议,就更能起到宣示主权的作用。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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